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入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肇慶德慶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後,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視窗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稽核無誤後予以正式受理。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相關批准檔案》;不予透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後重新受理審查。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透過行政服務中心領證視窗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視窗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視窗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相關批准檔案》;不予透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後重新受理審查。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務中心領證視窗領取辦理結果。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入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肇慶德慶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後,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視窗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稽核無誤後予以正式受理。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相關批准檔案》;不予透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後重新受理審查。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透過行政服務中心領證視窗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視窗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視窗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相關批准檔案》;不予透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後重新受理審查。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務中心領證視窗領取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