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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扛把子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分類:施工生活用危險化學品及壓力容器是第一類危險源。人的不安全行為、料機工藝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條件為第二類危險源。建築工地絕大部分危險和有害因數屬第二類危險源。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與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兩類。  一、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存在於人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主要集中表現在那些施工現場經驗不豐富、素質較低的人員當中。事故原因統計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違”造成的,因此應嚴禁“三違”。  存在於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執行過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險源:  (1)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執行,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等區域性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裝置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層建築或高度大於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四口、五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不到位或安全兜網內積存建築垃圾、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衝擊鑽孔、鑿巖等施工,臨時電漏電遇地下室積水及各種施工電器裝置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區域性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裝置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存在於施工自然環境中的重大危險源   (1)人工挖孔樁、隧道掘進、地下市政工程介面、室內裝修、挖掘機作業時損壞地下燃氣管道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鐵、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築設施的傾斜、塌陷、坍塌、爆炸與火災等意外。基坑開挖、人工挖孔樁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圍建築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業由於受自然氣象條件如颱風、汛、雷電、風暴潮等侵襲易發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傷意外。    二、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標準,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2) 臨時簡易帳篷搭設不符合安全間距要求,易發生火燒連營的意外。  (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4)臨建設施撤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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