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是危險化學品。
苯:
危險貨物編號:32050
UN號:1114
CAS號:71-43-2
一、特別警示:
確認人類致癌物;易燃液體,不得使用直流水撲救(閃點很低,用水滅火無效)。
二、理化特性:
無色透明液體,有強烈芳香味。微溶於水,與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乙酸混溶。分子量78.11,熔點5.51℃,沸點80.1℃,相對密度(水=1)0.88,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2.77,臨界壓力4.92MPa,臨界溫度288.9℃,飽和蒸氣壓10kPa(20℃),折射率 1.4979(25℃),閃點-11℃,爆炸極限1.2%~8.0%(體積比),自燃溫度560℃,最小點火能0.20mJ,最大爆炸壓力0.880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溶劑及合成苯的衍生物、香料、染料、塑膠、醫藥、炸藥、橡膠等。
三、危害資訊:
1、燃燒和爆炸危險性
高度易燃,蒸氣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和爆炸。
2、健康危害
吸入高濃度苯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長期接觸苯對造血系統有損害,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重者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可引起白血病。具有生殖毒性。面板損害有脫脂、乾燥、皸裂、皮炎。
職業接觸限值:PC-TWA(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mg/m3):6(皮);PC-STEL(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mg/m3):10(皮)。
IARC:確認人類致癌物。
四、安全措施
1、一般要求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具備應急處置知識。
密閉操作,防止洩漏,加強通風。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生產、使用苯的車間及貯苯場所應設定洩漏檢測報警儀,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裝置,配備兩套以上重型防護服。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手套,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儲罐等容器和裝置應設定液位計、溫度計,並應裝有帶液位、溫度遠傳記錄和報警功能的安全裝置,重點儲罐等應設定緊急切斷裝置。
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接觸。
生產、儲存區域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裝置。
2、特殊要求
3、操作安全
(1)一旦發生物品著火,應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滅火。
(2)苯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注意以下事項:
——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系統漏氣時要站在上風口,同時佩戴好防毒面具進行作業;
——接觸高溫裝置時要防止燙傷;
——裝置的水壓、油壓保持正常,有關管線要暢通。
(3)生產裝置的清洗汙水及生產車間內部地坪的沖洗水須收入應急池,經處理合格後才可排放。
(4)充裝時使用萬向節管道充裝系統,嚴防超裝。
4、儲存安全
(1)儲存於陰涼、通風良好的專用庫房或儲罐內,遠離火種、熱源。庫房溫度不宜超過37℃,保持容器密封。
(2)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裝置和工具。在苯儲罐四周設定圍堰,圍堰的容積等於儲罐的容積。儲存區應備有洩漏應急處理裝置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3)注意防雷、防靜電,廠(車間)內的儲罐應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 50057)的規定設定防雷防靜電設施。
(4)每天不少於兩次對各儲罐進行巡檢,並做好記錄,發現跑、冒、滴、漏等隱患要及時聯絡處理,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
5、運輸安全
(1)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
(2)苯裝於專用的槽車(船)內運輸,槽車(船)應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裝容器運輸時,容器須用蓋密封。槽車安裝的阻火器(火星熄滅器)必須完好。槽車上要備有2只以上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防爆工具。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裝置和工具裝卸。運輸車輛進入廠區,必須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器,車速不超過5km/h。
(3)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等混裝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洩漏應急處理裝置。不得在人口稠密區和有明火等場所停靠。高溫季節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暴曬。運輸苯容器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裝運時,應妥善固定。
(4)苯管道輸送時,注意以下事項:
——苯管道架空敷設時,苯管道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架或棧橋上。在已敷設的苯管道下面,不得修建與苯管道無關的建築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管道不應穿過非生產苯所使用的建築物;
——管道消除靜電接地裝置和防雷接地線,單獨接地。防雷的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Ω,防靜電的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0Ω;
——苯管道不應靠近熱源敷設;
——管道採用地上敷設時,應在人員活動較多和易遭車輛、外來物撞擊的地段,採取保護措施並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
——苯管道外壁顏色、標誌應執行《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7231)的規定;
——室內管道不應敷設在地溝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溝敷設的管道,應有防止洩漏、積聚或竄入其他溝道的措施。
五、應急處置原則
1、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面板接觸:脫去汙染的衣著,用肥皂水或清水徹底沖洗面板。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2、滅火方法
噴水冷卻容器,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洩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
滅火劑: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3、洩漏應急處置
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液體流動和蒸氣擴散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穿防毒、防靜電服。作業時使用的所有裝置應接地。禁止接觸或跨越洩漏物。儘可能切斷洩漏源。防止洩漏物進入水體、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閉性空間。小量洩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潔淨的無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洩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減少蒸發。噴水霧能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洩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
作為一項緊急預防措施,洩漏隔離距離至少為50m。如果為大量洩漏,下風向的初始疏散距離應至少為300m
苯是危險化學品。
苯:
危險貨物編號:32050
UN號:1114
CAS號:71-43-2
一、特別警示:
確認人類致癌物;易燃液體,不得使用直流水撲救(閃點很低,用水滅火無效)。
二、理化特性:
無色透明液體,有強烈芳香味。微溶於水,與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乙酸混溶。分子量78.11,熔點5.51℃,沸點80.1℃,相對密度(水=1)0.88,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2.77,臨界壓力4.92MPa,臨界溫度288.9℃,飽和蒸氣壓10kPa(20℃),折射率 1.4979(25℃),閃點-11℃,爆炸極限1.2%~8.0%(體積比),自燃溫度560℃,最小點火能0.20mJ,最大爆炸壓力0.880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溶劑及合成苯的衍生物、香料、染料、塑膠、醫藥、炸藥、橡膠等。
三、危害資訊:
1、燃燒和爆炸危險性
高度易燃,蒸氣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和爆炸。
2、健康危害
吸入高濃度苯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長期接觸苯對造血系統有損害,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重者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可引起白血病。具有生殖毒性。面板損害有脫脂、乾燥、皸裂、皮炎。
職業接觸限值:PC-TWA(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mg/m3):6(皮);PC-STEL(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mg/m3):10(皮)。
IARC:確認人類致癌物。
四、安全措施
1、一般要求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具備應急處置知識。
密閉操作,防止洩漏,加強通風。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生產、使用苯的車間及貯苯場所應設定洩漏檢測報警儀,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裝置,配備兩套以上重型防護服。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手套,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儲罐等容器和裝置應設定液位計、溫度計,並應裝有帶液位、溫度遠傳記錄和報警功能的安全裝置,重點儲罐等應設定緊急切斷裝置。
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接觸。
生產、儲存區域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裝置。
2、特殊要求
3、操作安全
(1)一旦發生物品著火,應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滅火。
(2)苯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注意以下事項:
——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系統漏氣時要站在上風口,同時佩戴好防毒面具進行作業;
——接觸高溫裝置時要防止燙傷;
——裝置的水壓、油壓保持正常,有關管線要暢通。
(3)生產裝置的清洗汙水及生產車間內部地坪的沖洗水須收入應急池,經處理合格後才可排放。
(4)充裝時使用萬向節管道充裝系統,嚴防超裝。
4、儲存安全
(1)儲存於陰涼、通風良好的專用庫房或儲罐內,遠離火種、熱源。庫房溫度不宜超過37℃,保持容器密封。
(2)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裝置和工具。在苯儲罐四周設定圍堰,圍堰的容積等於儲罐的容積。儲存區應備有洩漏應急處理裝置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3)注意防雷、防靜電,廠(車間)內的儲罐應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 50057)的規定設定防雷防靜電設施。
(4)每天不少於兩次對各儲罐進行巡檢,並做好記錄,發現跑、冒、滴、漏等隱患要及時聯絡處理,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
5、運輸安全
(1)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
(2)苯裝於專用的槽車(船)內運輸,槽車(船)應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裝容器運輸時,容器須用蓋密封。槽車安裝的阻火器(火星熄滅器)必須完好。槽車上要備有2只以上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防爆工具。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裝置和工具裝卸。運輸車輛進入廠區,必須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器,車速不超過5km/h。
(3)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等混裝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洩漏應急處理裝置。不得在人口稠密區和有明火等場所停靠。高溫季節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暴曬。運輸苯容器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裝運時,應妥善固定。
(4)苯管道輸送時,注意以下事項:
——苯管道架空敷設時,苯管道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架或棧橋上。在已敷設的苯管道下面,不得修建與苯管道無關的建築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管道不應穿過非生產苯所使用的建築物;
——管道消除靜電接地裝置和防雷接地線,單獨接地。防雷的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Ω,防靜電的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0Ω;
——苯管道不應靠近熱源敷設;
——管道採用地上敷設時,應在人員活動較多和易遭車輛、外來物撞擊的地段,採取保護措施並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
——苯管道外壁顏色、標誌應執行《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7231)的規定;
——室內管道不應敷設在地溝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溝敷設的管道,應有防止洩漏、積聚或竄入其他溝道的措施。
五、應急處置原則
1、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面板接觸:脫去汙染的衣著,用肥皂水或清水徹底沖洗面板。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2、滅火方法
噴水冷卻容器,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洩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
滅火劑: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3、洩漏應急處置
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液體流動和蒸氣擴散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穿防毒、防靜電服。作業時使用的所有裝置應接地。禁止接觸或跨越洩漏物。儘可能切斷洩漏源。防止洩漏物進入水體、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閉性空間。小量洩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潔淨的無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洩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減少蒸發。噴水霧能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洩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
作為一項緊急預防措施,洩漏隔離距離至少為50m。如果為大量洩漏,下風向的初始疏散距離應至少為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