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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風116067626

    這個問題對於物業公司來說,確實比較矛盾。

    單純從消防角度來看,高層住宅樓梯間直通屋頂室外的,這就是屬於消防疏散通道。

    按《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因為火災發生時,煙火是向上蔓延,如果高層住戶來不及向下撤離,就可以透過樓梯間上到樓頂,再透過該樓相鄰住宅單元的消防門向下安全撤離至地面;或躲進避難層等待消防人員解救。

    所以高層住宅中通往天台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物業如果擅自將單元通往樓頂天台的門鎖死,這種行為顯然是不合法的。

    而從實踐來看,物業將這道門上鎖,主要是出於管理及安全上的考慮:

    1、保障裝置的安全,因為電梯機房、風機、排水管道等重要的公用裝置等,許多都是設在樓頂;不上鎖極易被盜被破壞,或者被堵塞等等。

    2、確保人員的安全,如果輕易開放屋頂,一旦有人失足掉下傷亡,其中的法律風險很難規避;

    因為某些案例中,物業公司若不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就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總體來看,這個事情對物業來說屬於兩難。

    最好的辦法是:

    即使不開放樓頂,也應該在通往樓頂的門口處配備專門的開鎖裝置,加強定期巡檢。

  • 2 # 上海房產大哥

    對於給樓頂平臺上鎖,根據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是沒問題的。“主要是擔憂頂層春天風大,門不鎖上噪音受不了。有的業主覺得敞開的露天平臺會有小孩子上去玩耍,難免會有危險。另外,從安全方面考慮,萬一有小偷躲在平臺上,晚上再潛入業主家行竊怎麼辦?”而對於標示有“安全出口”的通道為何被鎖,也擔心被業主私自佔用,所以一把鎖給鎖上以絕後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 3 # 指尖探舍

    非常感謝問題的邀請,如果是樓頂的通道的話,物業是不應該上鎖的,為什麼呢?第一個樓頂的面積屬於公攤面積,第二個就是樓頂是作為一個防火逃生通道非常重要,關鍵的一個位置,如果你鎖死的情況下真的出現什麼問題,火災或者其他問題因為門口鎖死而導致逃生人員走不掉的情況下,那物業是需要付相當大的責任

  • 4 # 豪情萬丈SL

    不是應不應該,是能不能的問題。明顯不能啊,樓頂平臺是公共區域,屬於業主共有。其次也屬於消防通道,必須儲存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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