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設計時應滿足以下要求:一、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應佈置成環狀。在建設初期,採用環狀管網有困難時,可採用枝狀管網,但考慮將來有連成環狀管網的可能。同時在消防用水量較大的單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過20l/s),應設消防水池。一般居住建築和企業單位內,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例如消防用水量小於15L/s,設定環狀管網有困難時,可採用枝狀管網,火場用水安全問題可由消防隊採取相應措施予以保證。二、環狀管網的輸水乾管及向環狀管網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於兩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餘的幹管應仍能透過消防用水總量。三、為確保火場用水,避免因個別管段損壞導致管網供水中斷,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管網上的消防閥門設定應在管網節點處按“n-1”原則進行(n為管網段數,如三通管處需佈置的閥門數為3-1=2個),並以兩閥門間的管道上消火栓數量不超過5個進行效核。若超過5個時,應增加消防閥門。四、在設計企業單位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時,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將著火點消防用水量佈置在管網的最不利進行計算。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高日最大小時流量時,仍應保證消防用水秒流量。五、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於100mm。六、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內的流速不宜大於2.5m/s。七、在企業單位內消防管網與生產管網分為兩個獨立的給水系統時,在不引起生產事故的前提下,低壓消防管網與生產管網可用連線管連線,或在生產管網上設定消火栓,將生產管網作為消防管網的備用水源。但生產用水轉為消防用水時,啟閉的閥門數不應超過兩個,且不應超過5min。應該指出的是在消防給水系統設計時,生產管網的水源不應作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消防管網的流量仍需滿足用水量的要求。
在設計時應滿足以下要求:一、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應佈置成環狀。在建設初期,採用環狀管網有困難時,可採用枝狀管網,但考慮將來有連成環狀管網的可能。同時在消防用水量較大的單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過20l/s),應設消防水池。一般居住建築和企業單位內,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例如消防用水量小於15L/s,設定環狀管網有困難時,可採用枝狀管網,火場用水安全問題可由消防隊採取相應措施予以保證。二、環狀管網的輸水乾管及向環狀管網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於兩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餘的幹管應仍能透過消防用水總量。三、為確保火場用水,避免因個別管段損壞導致管網供水中斷,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管網上的消防閥門設定應在管網節點處按“n-1”原則進行(n為管網段數,如三通管處需佈置的閥門數為3-1=2個),並以兩閥門間的管道上消火栓數量不超過5個進行效核。若超過5個時,應增加消防閥門。四、在設計企業單位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時,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將著火點消防用水量佈置在管網的最不利進行計算。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高日最大小時流量時,仍應保證消防用水秒流量。五、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於100mm。六、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內的流速不宜大於2.5m/s。七、在企業單位內消防管網與生產管網分為兩個獨立的給水系統時,在不引起生產事故的前提下,低壓消防管網與生產管網可用連線管連線,或在生產管網上設定消火栓,將生產管網作為消防管網的備用水源。但生產用水轉為消防用水時,啟閉的閥門數不應超過兩個,且不應超過5min。應該指出的是在消防給水系統設計時,生產管網的水源不應作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消防管網的流量仍需滿足用水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