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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gee0510藍藍魚

    是共同財產,離婚後,車子評估,各佔一半,誰要車,誰就把車子另一半的錢墊給對方,然後再各自分半成擔當初借父母的錢。

  • 2 # 感情國際專線

    借條,可以補寫。這個以前新聞裡面說過,確定過。說的是小兩口結婚後,要離婚,結果分割財產時候,要分割房產。這個時候,老公就去找父親,補了一張借條,說,以前買房子錢,是借父親的,現在父親要求還錢。

    法院承認這個借條。因為只要借的人和被借的人,沒意見就成立!

    供你參考,也許能啟發你的靈感,給你幫助!

  • 3 # 圖說大秦

    離婚又不是說離就離,可以悄悄補寫借條嘛,這會到處說沒有借條,也補寫不成了,當初說借給你,如果有人證明也行,說贈予,也沒有贈予證明嘛,既然想離婚,也不計較幾萬塊錢,比較獲得幸福才是主要的。

    離婚請慎重,尤其是有了孩子後,如果確實要離婚,就不要斤斤計較,自由最可貴!

  • 4 # 塵緣而已8805

    婚姻法規定,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在沒有事先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共同償還。

    結婚後借錢買的車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所欠的債務應該共同償還。

    這個問題需要考慮兩個環境。

    一是在協議離婚的框架下。如果雙方能心平氣和地坐下來談財產的分割,這個欠款應該能達成處理協議。

    二是在透過法院起訴離婚宣判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離婚訴求來判斷。不知道男方是借女方父母的錢?還是男方借自己父母的錢?而且還沒有任何書面約定,這7萬借款很可能會被視為父母對孩子的無償贈與。如果說有書面的約定,離婚的時候就應該償還這部分錢,否則就是夫妻共同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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