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有論文講孔子是德主刑輔,也有論文講孔子是重德輕刑,但都沒有考慮到孔子說的“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從這句看,他是德刑並重。從他一上手就殺少正卯看,也是沒有絲毫輕視刑罰的意思。大家以為呢?
6
回覆列表
  • 1 # 陳道農

    題主是個律師,有此一問恐怕是在思考“人治”與“法治”的問題。咱們化繁為簡直指核心,說人治,人治也需要以法管理;說法治,法治必然要依靠人來執行。核心是人,人不行法治人治都無法正常進行。人行不行的核心是文化,這個有文化不是兩腳書櫥而是心性修養。這裡閒談兩句西方的民主、法制,周圍人經常熱鬧的討論這些,我是不懂的,所以就請教他們幾個問題:假如各位都是美國公民,請問你們知道一個國家該怎麼治理、怎麼發展嗎?你們知道哪個候選人可以代表你的政治思想嗎?美國的法律可說是很健全了,是否導致了美國治安狀況更好了?酒桌上瞬間安靜了。然後紛紛回答說不知道。這說明啥問題?文化的問題。對事物的基本認知、判斷都沒有,只會空談。如果這樣的人越來越多,人治法治都不用談了,因為沒有文化的社會基礎,就產生不了治理國家的人才。現在網上的空談家們何其多啊!不懂不怕,安靜做點實事也是值得尊敬的。我也不懂,所以會請教,但總免不了空手而歸。

  • 2 # 智慧改變命運

    科技科普促使人們養成理性思考和理性處理事務的習慣——凱騰聚知。

    從管理角度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只能站在孔子的時代——紀前文明(現代紀元文明),而不可以將古人帶到今天的語境下拷問。

    孔子眼中的德是謹遵“周禮”。

    禮者行事之便也!(或禮者便於行事也)也就是說,禮是一種規範的行為準則!而且針對不同的階層有不同的要求。

    站在今天的管理角度,禮就是一種制度或規則!

    孔子希望王道管理迴歸到周的禮制!也就是立法,制定管理制度體系的宗旨或目標應該回歸到禮制上來!

    反觀今天,就是立法執政的宗旨要回歸到保護良俗和有序規則!

    所以,孔子的主張是社會治理需要一個理想的目標,法制(王權主導的法制)必須圍繞這個理想的目標展開。

  • 3 # 手機使用者烏龍

    說二句,孔子在治理國家的思想,應以重德輕刑為主。在他的理論思想裡,人是可教化的。人們透過教化,就能自覺自願的服務於國家,服務於社會。從爾建設一個,推動一個,一切按照教化過程,人們應該遵守教化過程,做自已該做的事,把事情做好。就不需要刑法的約束。孔子在治理國家的理念,最主要的把人分成若干部分,進行行事,加以規範。他平生最為提倡的是,"三綱,五常"。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仁,義,禮,智,信。人們如果平時都能用"三綱,五常"規範自已,要求自已,做自已應該做的事,把事情都做好了,做到位了。這樣就不需要那麼殘忍的刑法來約束人們。從目前看,孔子的治國理念,推動社會文明,對黨對國對父母,要以忠孝先行,對社會對家庭對人對商對生活對交往對發展,要以,仁,義,禮,智,信為起點,做到自已應該做的。人人都懂"三綱,五常",獻出一點"三綱,五常",東方古國一定很精彩。淺談孔子重德輕刑治國理念,個人觀點,不足指正。

  • 4 # 草根說道

    孔子不屑於重視刑罰,以仁義為本!

    佛祖重視刑罰嗎?不,心靈昇華是真!

    道德心靈的提升讓人類趨向於天堂。刑罰只在於遏制人類的惡性,讓社會免於滑向地獄!

    我們現有的社會呢?因為遺失了道德,又尚未建立起完全的法制,因此社會關係較為堪憂……

  • 5 # 楊朱學派

    孔子主張先教而後刑,德行並重。孔子的主張,才是真正的法治。

    荀子在《致士》篇中指出,在司法實踐中,一定要量刑恰當。若作不到量刑恰當。應“與其害善,不若利淫。”這一利與被告,疑罪從無的無罪推定論並非是荀子首創,而是源自孔子。

    孔子向弟子仲弓教授法治思想時,曾引用《尚書》之言:“大辟,疑,赦。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其依據是“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續”,所以在審案時要“求其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孔子疑罪從無的法治主張,客觀上也體現了儒家對最基本人權——生命權的尊重。與法家“刑用於將過”的寧枉勿縱主張截然不同。 遺憾的是,在中國兩千多年來的司法實踐中,一直是採用法家極端人治的主張——寧枉勿縱的有罪推定論。儒家疑罪從無的無罪推定論直到1996年,才被寫入《刑法》。

    孔子又曰:“其為教,有禮,然後有刑。”荀子“不教而誅,則刑繁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與之一脈相承。 孔子亦曰:“民之所以生者,衣食也。上不教民,民匱其生,飢寒切與身而不為非者,寡矣。”這便是荀子“亂世用輕刑,治世用重刑”的理論依據。

    孔子還批判君主“折獄無論,以意為限。”這是《尚書》中司法獨立思想的延續。與後世法家立法為君,以刑法作為捍衛君權工具的極端人治的主張大相徑庭。

    孔子在《論語》中有一段名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孔子此言,顯然重德輕刑。而在《刑論》篇中,孔子則有另外一番言論:“齊之以禮,則民恥矣;刑以止刑,則民懼矣。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孔子並非單重禮儀教化,而輕視法律的作用。而是法德兼治。

    孔子還提出“故意犯罪,小罪亦誅;過失犯罪,大罪不誅”的觀點。今天,在世界各國的司法實踐中,普遍實行這一原則。(例如:中國過失殺人罪量刑上限是七年有期徒刑。)

    子產將死。謂遊吉曰:“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輕而玩之,則多溺焉。”子產卒,遊吉為政,不忍猛而用寬。鄭人結夥為盜,禍亂鄭國。遊吉興兵攻焉,盡殺之。鄭盜少也。

    仲尼曰:“善哉,寬政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子產卒,仲尼泣之曰:“古之遺愛也。”

    由此可知,儒家並非輕視刑罰,而是反對不教而誅,反對以刑罰作為捍衛君權,奴役人民的工具——夷族連坐,寧枉勿縱。而是提倡立法為民,司法獨立,疑罪從無,不罪無辜。

    法家才是法治的頭號死敵。孔子則是人類法治思想的鼻祖。

  • 6 # 扒皮探真

    過時的東西,無法於今天這個歷史沒有的高階文明社會相比擬,只不過現在需要更高的提升,往前看是路,往後看是墓。不要爬在垃圾上找珍珠了。

  • 7 # 鑑史馬後炮

    孔子主張是德刑並重的,德刑並舉的意義在懲已罪而杜未罪。在《史記.酷吏列傳》中,司馬遷一開頭就引用孔子的話說:“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意思是說:“用政令來引導人們,用刑法來整頓人們的行為,人們只求僥倖地免於犯罪而沒有對犯罪的行為有羞恥的心。用道德來引導人們,讓道德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人們就有羞恥的心,而且能自覺地走上正道”。不難看出,孔子的主張是非常理性的,這種理性既考慮到了因,又考慮到了果。而非濫刑濫教。

    德刑兼備是一種懲前毖後的有效治理理念。它既考慮到人犯罪行為給現實社會造成的實際負面影響,又考慮到這種負面影響造成的原因。懲治已罪杜絕未罪是兩種不同的方式,懲治已罪自然要用到相應的刑罰,而杜絕未罪則不能用已罪的刑罰手段,因為未罪並沒有對現實社會構成實際的負面影響。可以未罪演變成已罪的根本原因是因為人的道德缺失所致,如何從未罪到已罪的演變中斷絕已罪?孔子認為要用道德去教化人們,提高人們的道德修養,這樣,人們就會以犯罪行為為恥,就不會去犯罪。

    教化終歸是教化,事實上,已經犯罪的人是不能僅僅停留在教化的層面了,必須受到相應的刑罰處置。孔子的主張很明確,就是懲治。

    從孔子的主張中不難看出“良法善治”的理念。法律是治理國家的一種工具,不是決定社會風氣清明還是濁亂的本源。老子說到:“法令茲章,盜賊多有”的原因就是因為社會風氣的敗壞所致。老子和孔子都看到,法律的作用只能“禁奸”卻難已“止奸”。要從根本上止奸,現實上一面用法律的手段“禁奸”,一面用教化的方式“止奸”。如此一來,現行的得到禁止,將要實行的得到杜絕。德刑兼備懲治了現行犯罪,改變了社會風氣,這樣犯罪行為越來越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冬天釀酒溫度應該怎麼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