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3
回覆列表
  • 1 # 房市問我

    謝謝邀請,公攤面積的發明者可能是你想不到的,就是華人首富李嘉誠先生,他最早在香港提出並實施。公攤面積指的就是小區裡例如走道樓體電梯保安亭這個公共區域需要小區裡每一位住戶分攤,這就造成了很多人買100平米房子,到手70平米的局面。按道理來說,公攤面積大,公共區域也就相應要大,能夠活動的範圍更廣,舒適度更高,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的房子也就縮小了,如果是剛需性房屋,本身面積有限,購買時就拼盡全力,到手那麼少,相對而言是不划算的。另外香港也是隻實行了一段時間就廢止了,重慶一直是沿用實用面積來買賣,能生存,說明開發商是有利潤的,是可以推而廣之,希望全國推廣這一天早日到來。

  • 2 # 相逢新視角

    公攤面積很明顯是開發商和受益,購買方支付了除套內面積以外的大概25%到30%的建築密度的公攤。而政府透過公攤可以要求開發商建各種配套,並提供社群用房,消防站等。本身需要開發商和政府配套的,最後需要購房者透過支付房款和公攤面積來承擔。國外的房產銷售大多是採用套內面積來算。國內很多學者已經提出改建築面積用公攤面積來計算,重慶是第一個這麼做的城市。

  • 3 # 天下建築人

    上世紀中期,香港的樓房是隻能整棟出售的,買得起樓的,不是有錢人就是大公司,普通人只能租房,輕易買不起房子。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產權只有一個,相當於大家合夥湊份子買一棟樓,律師需要公證產權,公共區域也自然也需要攤派。

    從這個角度來說,公攤的出現並沒有原罪,相反還或多或少的改善了普通人的居住條件,是一個雙贏的故事。

    問題在於,現在的產權規則早就變了,公攤這種不合時宜的東西在出生地香港都早已退出歷史舞臺;在內地,卻還活得越來越生猛。

    前幾年的時候,山東出了一個史上最牛公攤:一個一百平的房子,收樓的時候,發現套內面積縮水一半,公攤係數高達52%。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但公攤到底包括哪些,我們誰也不清楚。

    根據2000年開始實施的《房產測量規範》來看,公攤面積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 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查閱資料後才發現,買房子不光是要為電梯、樓道、門廳付錢,甚至門口警衛室也要由購房者買單,當然,物業管理費也要照交不誤。

    但是公攤能取消嗎?並不能

    從2012年到2017年,房企的平均淨利只有10%左右。坦白說,即使碧桂園這樣被萬人唾棄的地產商不賺一毛錢,購房成本也下降不過10%。而大多數房子的公攤比例,一般來說是在0.14-0.26之間,遠遠超過了10%的臨界線,可以說這就是房企的盈虧線。取消了,就是虧錢,房地產商能願意嗎?

    所以說,買房就像買豬肉,買一斤豬肉,你得多準備半斤豬毛錢,想像國外一樣按室內面積算,且等著吧。

    ================認真的分割線===================

    最新的建築行業相關資訊

    最新的施工工藝工法

    最新的規範圖集

    各種資料

    只要你來,全都有。

  • 4 # 清逸231799974

    這個問題問了幾次了,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跟我一樣觀點的,都是絕對性的否決。

    但實際事實恰恰相反,公攤面積越多的房子品質越高,公攤面積越多的房子,開發商利潤越少。

    一個開發商如果購買了一塊地,這時總的建築面積就已經定死了,他是沒辦法再多建1平方米了(容積率限死了),如果他想多賣錢,只有從增加套內面積,減速公攤面積,減少公共設施建設來獲得,該30公分厚的牆只建10公分,該三戶二梯,搞四戶、六戶、八戶二梯,聽說重慶出現18戶二梯,受害的絕對是買房人,公共設施建設費遠遠比套內面積建設費高,李嘉誠是為了避免開發商出現這種情況而提出安建築面積計價法,並不是說多算你面積,如果安套內面積計價,單價肯定不是一樣的,總價肯定是一樣的,李嘉誠已經被弱智國民氣的說不出話了。

    隨著今後房地產發展,公攤設施只會越來越多,公攤面積也肯定越來越多,高品質商品房肯定是高公攤面積,取消公攤面積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沒有公攤面積的房子是不存在。

  • 5 # 小雨小窩

    沒有誰受不受益之說,公攤面積定義我不想再這解釋,可是這部分公攤面積得建設也是需要花錢得,如果公攤面積取消,按套內面積銷售價格自然就高,沒有人會做虧本買賣不是,更何況開發商。

    都說開發商掙錢,是不錯。可一套房子,買地給政府錢,開發商繳稅百分之十幾,這錢都誰買單,消費者,然後買到手還得交契稅,沒辦法啊。

  • 6 # oasis28

    斷水不是因為欠水費,是物業控制了小區的總水錶,業主需要充水卡,只能找物業,不能找自來水公司充,也不能找12345充! 物業充水卡條件不高,只要求對買賣地下車庫,貪汙廣告收入保持沉默。

  • 7 # XUANH

    如果沒有公攤,小業主更虧。說一個極端的例子,一棟32層住宅樓,開發商的老闆買了頂部一層,有專用電梯直上,其它層不設門。另外近二百戶只有二部梯共用。如果不計公攤面積的價格及物業費,是開發商還是小業主佔便宜。在北京,很多頂級開發商就是這樣安排自己的居所。

  • 8 # 耕耘清風

    一是政府受益,因為一切稅費都按照房產證(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徵收;二是開發商受益,可多增加除建築面積以外的20%左右掛牌售房;三是物業公司受益,每年名正言順的向業主多收取20%左右物業管理費用。

  • 9 # 康老師聊房產

    所謂公攤面積一般是指公攤建築面積,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由此可見,公攤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已經不是短期內暴露出來的問題,公攤面積大小不一,無論大小購房者均要承擔,使得消費者在購房時額外支出了一部分房款,但是消費者自身卻未能享受到真正的利益。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公攤面積大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的話是建築本身的一些,另外一方面是公攤部分被開發商用來做其它用途是比較普遍的現象,比如說有一些車位用途,有一些其他的公共設施等等,在購房的合同裡面若未簽署明確,一些開發商就會以此作為一些噱頭。”

    隨著開放式小區越來越多,政府在公共區域建設中的作用將越來越大,開發商取消公攤面積收費是趨勢。以前小區綠化以及安全問題都是開發商來保障,為了承擔這部分費用,會讓消費者來支付一部分公共設施類的費用。借鑑國外的成功經驗來看,更多的是由政府來做,中國未來逐步發展開放型社群後,就不存在消費者需要來支付公共部分面積的情況了。

  • 10 # 大眼看房圈兒

    所謂“公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比如樓道、電梯、保安亭、裝置間、地下室等等。

    對於政府來說,因為一切稅費都按“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徵收,所以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這也是為什麼會公攤面積會得到大力推廣。

    其次,透過公攤面積,開發商可多增加除建築面積以外的價格(通常是10%-20%左右)掛牌出售,所以開發商也是一大受益者。

    此外,物業每年都可以名正言順的,向業主多收取20%左右管理費用。這麼來看,除了業主,基本所有人都獲得了相應的利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重大的化學汙染事故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