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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往事蒼茫

    發現孩子有早戀現象,不必過度驚慌,他並不是孩子出現了很大的問題,而是孩子在上述幾個需求中,心裡得不到滿足而出現的,對這樣的問題,要對孩子以正確的引導和教育為主。包括引導孩子進行正常的交往,以及進行適齡的性教育,要建立起性或者是戀愛是神聖但不神秘的這一種觀點。也要注意對家庭氛圍的建設。還有一些孩子因為人際交往關係出現了問題,對於這一情況可以求助於專業的心理醫生的幫助。早戀是指性生理和心理的成熟與社會要求之間出現的矛盾。如孩子在很早的年齡出現了性的生理需求和性心理的成熟,但是未達到社會性成熟的要求的戀愛年齡,即所謂的早戀現象。實際上早戀是一種正常的社交需求,也可能是孩子對異性的好奇或是對家庭、父母的叛逆。

  • 2 # 喜205409161

    "發現自己的孩子早戀之後應該如何應對"?這個問題雖然不是什麼"驚訝異常",但也不能"掉以輕心","輕描淡寫"。因為孩子早戀已是愈來愈加"面廣","情節故事"更加棘手。

    "如何應對自己的孩子早戀"?首先是要認清楚早戀對孩子的影響,特別是個性脾氣刁蠻嬌慣的孩子,羞羞答答內向深沉的女孩子,在早戀初戀的起初期,是非常抗拒與難以捉摸的"迴避諱言"狀態,甚至於撒謊騙人,"疑神疑鬼"的非正常作息。往往是早出晚歸,行跡可疑,心神不定,學習鬆懈。簡單說,凡是早戀必有"誘因"。凡是發現必是"隱患"。不論何因,必是"紅線"。換句說,在"孩子早戀"的發現後,絕不能"延續寬讓",在"制止絕交"的方式方法上"因人而異",以情感人。"三方聯合",切忌粗暴失控,惡性迴圈。所以,孩子早戀是"原則性"警戒問題,處理或應對的辦法措施是"科學性"細心周到的"割斷章法"。

  • 3 #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婦

    “早戀”讓很多父母擔心和煩惱。其實,如果弄明白“早戀”是怎麼回事、父母在這個時候可以怎樣幫孩子、又可以怎樣利用這個機會教育孩子,每位家長都可以從容應對孩子的“早戀”。

    先看一看什麼時候戀愛算是“早戀”。

    心理學的一項研究證明,孩子與異性交往往通常會經歷這樣四個階段:

    排斥階段:約9-10歲出現

    吸引階段:約12-13歲出現

    眷戀階段:約15-16歲出現

    擇偶階段:18歲以後

    也就是說,如果孩子已進入青春期(通常為10-12歲),由於性激素水平急劇變化,異性之間相互吸引是很正常的。

    當然,有的父母在成長過程中受當時社會文化影響,壓抑或否定了自己的感受;因此,即便孩子已進入青春期,看到孩子和異性密切交往仍然感到緊張。這是可以理解的。更多父母把孩子在中學階段的戀愛看作“早戀”,是由於他們對孩子戀愛的年齡有自己的期待(比如希望孩子上大學後再戀愛),擔心孩子因為戀愛影響學習、影響身心健康。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孩子與異性關係的變化,就像一粒種子溫度、溼度適宜就會發芽,父母首先要接受這樣一個事實:青春期的孩子無論是被異性吸引、想接近某人,還是引起了某位異性的關注,甚至和異性有密切交往,都是自然的,正常的。在理解的基礎上,父母才會與孩子保持良好的關係;才能與孩子有良好的溝通,也才能避免父母不希望的情形發生。

    孩子在青春期很容易遇到以下四種情形,父母如果能這樣和孩子交流將有助於孩子處理好和異性的關係:

    1)孩子喜歡上一個異性同學

    青春期的感情是純真、甜蜜、美好的,但也是容易改變的。如果對方願意你接近他/她,可以與對方做好朋友,分享快樂和悲傷,互相關心和幫助;如果對方不願你接近,要尊重對方的選擇,不能強迫別人接受你的感情;這也是對自己的尊重。如果過一段時間你不太喜歡這個同學了,也是正常的。

    也可以選擇把這份感情藏在心裡,等自己更成熟之後再表達。

    2)孩子被一個異性同學表白

    你知道這個同學為什麼向你表白嗎?如果是欣賞你的美好,你想和他/她做好朋友嗎?如果想做好朋友,是因為對方哪些美好的品質是你欣賞的,讓你願意和這個人分享快樂和悲傷,互相關心和幫助?對方又有哪些缺點是你可以包容的?如果你不想和對方做好朋友,也要尊重這個同學,把你的想法明確告訴對方,並替對方保密。如果這個同學有其他企圖,要及時把這個情況告訴父母。

    3)孩子經常和一個異性同學在一起

    首先幫孩子區分是友情還是愛情。愛情與友情最重要的區別:愛情的物件只有一個,友情可以多個;愛情會渴望與對方有身體接觸(拉手、擁抱、親吻等),友情沒有。

    與異性交往需要學習。男女在情感表達、想法、行為上有很多不同,如果不瞭解容易產生誤會。與異性同學的友誼不僅可以帶來快樂,還可以有更多機會學習如何與異性溝通。

    我們希望你和異性交往能遵守這樣的原則:尊重、平等;促進學習和健康成長。

    4)孩子和一個異性同學“分手”

    由於青春期情感不成熟,容易發生“移情別戀”的情況。無論是自己還是對方提出“分手”,結束一段親密感情都像失去寶貴的東西一樣,會很痛苦;也會對自己的生活、學習有影響。但每個人也都可以在一段親密關係中有一些學習。這些學習可以幫助自己在成年後更好地開始新的感情生活。

    其實,父母發現孩子“早戀”之後,正是對孩子進行性教育的好機會。

    孩子到了青春期,戀愛會不請自來,身體的發育也有了性行為的可能。父母可以藉此機會幫孩子及時瞭解戀愛是怎麼回事,愛情怎麼才會持久,以及自己家裡的性行為規則。

    戀愛通常會經過這樣4個階段:

    1)初戀朦朧期:彼此有好感卻不太瞭解對方,關注對方並製造條件約會;略有了解後會情不自禁地美化對方,愛的常常是自己美好的幻覺。

    2)熱戀共存期:大多從一吻定情開始,身體的親密接觸讓雙方進入親密關係,經常形影不離;起初看到的都是彼此的優點,隨著瞭解加深,實際情況和想象的差距加大,不能適應這種落差的一方會提出分手;接受落差的雙方關係繼續升溫。

    3)依戀與獨立期:雙方不再滿足於牽手、接吻、擁抱,開始愛撫對方身體直至發生性行為;這通常象徵兩人關係進入相互依戀階段;戀愛關係開始穩固的同時,小摩擦不斷產生,一方(通常是男性)開始尋求時間與空間的獨立,尋求獨立與尋求依戀的衝突假如升級,會導致分手。

    4)平淡共生期:隨著戀愛關係的進一步穩定,雙方性活動減少,關係變得平淡並開始適應平淡的生活,最終進入婚姻。

    父母有責任告訴孩子:性行為是成年人的行為。目前社會對婚前性行為的態度,仍對女性不利。性行為可能導致懷孕;未婚懷孕後無論流產還是生育,都對女性的身心健康、當前生活、未來規劃有負面影響等。

    由於青春期的孩子情感容易變化,關係越深,感情變化帶來的傷害可能越大。所以要告訴孩子,即便“兩情相悅”,也要有自我保護意識與責任感,在性接觸中不做違背自己和對方意願的選擇。要讓孩子瞭解,戀愛雖然是自然發生的,但戀愛是在兩個成長背景不同的人之間進行的,戀愛也需要學習,包括怎樣瞭解自己和他人,學會恰當地表達。更重要的是,愛情需要雙方的陪伴和寬慰,需要懂得彼此間的尊重和接納,需要關懷和付出,需要信守承諾、履行責任。

    我們幫助孩子對愛情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不是一味反對孩子“早戀”;才有機會在孩子求助時,和孩子一起分析利弊,幫助孩子理解:一個人經濟獨立、心智成熟之後,才會做出有利於自己一生幸福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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