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瑪雅創文

    算。雖然歹徒失手了,沒達到目的,但是被攻擊的危險仍然存在。不把歹徒的攻擊力降到最低,自己的生命就有危險。如果歹徒被制服,沒有了還手之力,有人把歹徒傷了或致死,不算正當防衛。

  • 2 # 老家在大平原

    歹徒拿刀砍你了,你要麼跑要麼抵抗,你用木棍把歹徒打傷了,絕對屬於正當防衛,但歹徒失去抵抗力了,還用木棍打他並致殘,就是防衛過當了。

    具體結果還是以法官依據法律條文來解釋,但一個正義的社會,是保護好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的,社會、人心都有一杆秤!還有良心良知道德來拷問我們的道德底線。

  • 3 # 玉鄉小魚

    個人認為是正當防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歹徒拿刀砍你,就是在行凶,砍沒砍到,不重要,重要的是歹徒對你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你要做的是保護自己,制止犯罪!你拿著木棒,歹徒仍拿刀行凶,沒說的,只管打,打得他失去反抗為止。確保歹徒沒有傷害你的能力。這屬於無限防衛,是正當防衛的一種。如果你拿著木棒,歹徒棄刀投降,或是逃跑,那就別打了,犯罪已經終止再打就違法了。報警吧,由警察出面解決為好。感謝平臺邀請,謝謝!

  • 4 # 小凱講娛樂

    屬於真當防衛啊,歹徒拿凶器攻擊你時你的生命安全已經受到嚴重威脅,你拿比東西去防衛他的攻擊即是打死了歹徒也沒有屬於防衛過當

  • 5 # 檸檬姐姐mm

    我感覺就算是自衛,因為歹徒沒有傷害到我,而我卻把他給打殘了上了法院法官肯定是會判定我有罪…其實這個問題真的不好說是誰對誰錯的…

  • 6 # 風一般的男人未來

    發生這種事歹徒在實施足以危險你生命的行為,並且你不是個高手,無法判斷準確的話不違法,算正當防衛。

    如果你是個超級超級高高手,歹徒無論如何都不能對你造成任何威脅的話,就不算正當防衛。

  • 7 # 使用者高山人

    正當防衛,關鍵要把握好兩點:即一是情節,就是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行使正當防衛。二是個度,就是說防衛程度。

    據刑法及最高檢新近釋出的相關指導案例,對正在進行的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爆炸、投毒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的屬正當防衛中的特殊防衛。所以,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正持械(刀、槍、爆炸物)行凶危害他人人身(包括自已)生命財產安全或公眾安全時,就可進行正當防衛反擊。當犯罪嫌疑人已經行凶至人死亡,又負隅頑抗的,可以果斷廢其攻擊力或者直接將其擊斃,以免擴大無辜傷亡。要是犯罪嫌疑人正在行凶過程中,又不聽勸阻時,也可進行正當防衛,將其打昏或致殘,以廢其攻擊,消除危害。這樣,也就不會出現防衛過當的問題了。

  • 8 # 京城小車伕

    肯定算啊,生命都受到威脅了,你拿個木棍當然算正當防衛,打他腦殼子算防衛過當。

    應該這麼問?歹徒拿刀砍你,沒砍到刀掉地上,你撿起來砍回去算正當防衛嗎?

  • 9 # 咔嚓手繪小姐姐

    首先,歹徒拿刀砍你已經存在了,對你不法侵害的事實,你用木棍反擊他,也是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進行的,且你具有防衛的意識。其次你的防衛只是經對侵害人進行的防衛。最後,你打殘他的時候,他依然拿刀對你行凶,這樣你就是正當防衛。但是如果他已經失去了進攻的能力,依然用打殘他,那就屬於防衛過當。

  • 10 # 會計運轉

    跟金錢有關,記得一個段子,一男子入室QJ未遂,請了幾個律師,分別讓他以入室搶劫,對女主人沒慾望,QJ男主人等方式辯論,最終無罪釋放。宣判結果看你們各自請到什麼樣的律師了

  • 11 # 東北小胖69

    正當防衛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你正在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

    因此,對於你所說的情形,要視具體情形而定:

    第一種情形:假設你們兩人事先就因予盾而準備打架,他拿了一把刀,你拿了一條棍子。他先拿刀朝你砍來,你避開了,接著你拿棍子打傷了他。那麼,你將構成故意傷害罪,而不屬於正當防衛。

    其原因是在此種情況下,你們兩人之間相互存在法律規定的不法侵害行為,因為你們兩人的行為一開始都是非法的,不存在哪一方的合法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之威脅或事實。

    因此,在此種情形下,無論你們哪方傷害到哪方,都成立故意傷害罪,而不構成正當防衛。

    第二種情形:他無緣無故地拿刀子朝你砍來,你避開了,並隨手拾起一條棍子把他打殘了,這屬於正當防衛。

    而且,如果你當時手中正拿著木棍,或者其他可以致人傷亡的器物(比如菜刀等),進而把他打殘了,也屬於正當防衛。但此時有一個前提條件:你必須要證明你當時手中的木棍,或者其他可致人傷亡的器物,是為其他事物而準備的,不是為侵害他人而準備的。

    所以,成不成立正當防衛,要結合法律規定和當時的具體情形,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事情,也因此在現實生活中,才導致了一些本身屬於正當防衛的案件,由於當事人缺乏證據意識或辯護能力,結果法院判決否定了正當防衛。或者與之相反,本來不成立正當防衛,而法院判決正當防衛成立。

    而針對上面的兩種判決與事實不符合的情形,法院的判決卻是合法的,因為法院是以證據定案的,法院的判決只能最大限度地向案件事實靠擾,無法做到絕對的真實。

    所以,當生活中遇到此類情況時,我們應該全力以赴尋找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否則,自己就可能遭到不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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