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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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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樓觀
物業管理的權利:(1)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2)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和管理辦法實施管理(3)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4)有權制止和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彙報違反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5)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履行物業服務合同。(6)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7)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的委託代收相關費用。(8)有權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9)經業主大會的允許,可實行多種經營。物業管理的義務:(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服務。(2)接受業主、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情況的監督。(3)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大會審議決定(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物業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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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著與良知的中國人
物業管理的權利:(1)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2)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和管理辦法實施管理(3)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4)有權制止和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彙報違反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5)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履行物業服務合同。(6)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7)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的委託代收相關費用。(8)有權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9)經業主大會的允許,可實行多種經營。物業管理的義務:(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服務。(2)接受業主、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情況的監督。(3)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大會審議決定(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物業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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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灣區小凱
物業管理的權利:
(1)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
(2)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和管理辦法實施管理
(3)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4)有權制止和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彙報違反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5)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6)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
(7)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的委託代收相關費用。(8)有權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9)經業主大會的允許,可實行多種經營。
物業管理的義務: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服務。
(2)接受業主、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情況的監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大會審議決定
(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物業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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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般般175042148
看到照本宣科的回答很無語。現在已經把物業管理撤銷了你知道嗎?現在是物業服務公司。你說是物業是業主請來的,請問,是哪個業主請來的?業主收房還沒有進門物業就收費了,業主完全不知情。物業就是小區的斂財團夥,你說了那麼多完全沒有說到點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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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深教授
一般情況下,物業服務企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 3 )按合同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 4 )可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建物、裝置、設施、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與業主委員會議定後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
(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 8 )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 9 )對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 10 )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 11 )其他約定的權利義務。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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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穎租房
一般情況下,物業服務企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 3 )按合同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 4 )可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建物、裝置、設施、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與業主委員會議定後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
(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 8 )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 9 )對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 10 )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 11 )其他約定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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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君眾律師事務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為您帶來解答:
第三十二條 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四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
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第四十四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第四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使用者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十六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僱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八條 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回覆列表
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②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③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④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⑤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⑥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⑦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