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有目的的概念從字面上理解,非法佔有是指無合法根據取得、控制他人財物。而“目的”乃是動機所趨向的結果。非法佔有是指沒有法律根據的佔用如侵佔、哄搶、私分、截留、回扣、貪汙、受賄、騙取而佔有公私財產等,以上四點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認定。 在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中,大部分犯罪是以非法佔有作為犯罪的主觀故意的:如盜竊、搶劫、搶奪、詐騙等。本章規定的12個罪名中有8個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另外,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五節規定的金融詐騙罪的7個罪名,以及其他章節規定的合同詐騙罪、貪汙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也是將非法佔有作為犯罪的主觀故意。如何認定刑法中的非法佔有,對於正確處理此類犯罪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在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中,非法佔有的故意產生的時間不同,可能影響定罪。這裡首先需要搞清的問題是非法佔有的故意產生在非法佔有的行為之前還是之後。有的犯罪是在佔有財物前產生,如盜竊、搶劫等,都是先產生非法佔有的目的,而後去實施非法佔有的行為。 有的犯罪則是在依法取得財產的事實佔有後產生非法佔有的故意,再實施侵犯他人所有權的行為,如侵佔罪,是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再如合同詐騙罪中,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訂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行為等。
非法佔有目的的概念從字面上理解,非法佔有是指無合法根據取得、控制他人財物。而“目的”乃是動機所趨向的結果。非法佔有是指沒有法律根據的佔用如侵佔、哄搶、私分、截留、回扣、貪汙、受賄、騙取而佔有公私財產等,以上四點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認定。 在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中,大部分犯罪是以非法佔有作為犯罪的主觀故意的:如盜竊、搶劫、搶奪、詐騙等。本章規定的12個罪名中有8個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另外,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五節規定的金融詐騙罪的7個罪名,以及其他章節規定的合同詐騙罪、貪汙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也是將非法佔有作為犯罪的主觀故意。如何認定刑法中的非法佔有,對於正確處理此類犯罪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在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中,非法佔有的故意產生的時間不同,可能影響定罪。這裡首先需要搞清的問題是非法佔有的故意產生在非法佔有的行為之前還是之後。有的犯罪是在佔有財物前產生,如盜竊、搶劫等,都是先產生非法佔有的目的,而後去實施非法佔有的行為。 有的犯罪則是在依法取得財產的事實佔有後產生非法佔有的故意,再實施侵犯他人所有權的行為,如侵佔罪,是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再如合同詐騙罪中,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訂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