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出生證明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新生兒母親):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 _____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 受委託人姓名: _____性別:_____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 _____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委託人於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 _____ _____ (新生兒出生地點)分娩,特授權委託 _____(受委託人姓名)辦理 _____(新生兒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委託人在上述委託權利內,代理委託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委託期限從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 委託人簽字: _____ 受委託人簽字: X年X月X日 - X年X月X日 出生公證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辦理《出生公證》事宜,代理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委託代理人: _____(簽字) 委託人: _____(簽字)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_____ 另外,辦理委託公證,還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係; 3.委託的原因; 4.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委託期限; 6.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四、委託合同除包括委託書的內容外,一般還應有有無報酬和解除委託合同的時間等內容。
辦理出生證明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新生兒母親):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 _____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 受委託人姓名: _____性別:_____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 _____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委託人於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 _____ _____ (新生兒出生地點)分娩,特授權委託 _____(受委託人姓名)辦理 _____(新生兒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委託人在上述委託權利內,代理委託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委託期限從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 委託人簽字: _____ 受委託人簽字: X年X月X日 - X年X月X日 出生公證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辦理《出生公證》事宜,代理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委託代理人: _____(簽字) 委託人: _____(簽字)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_____ 另外,辦理委託公證,還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係; 3.委託的原因; 4.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委託期限; 6.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四、委託合同除包括委託書的內容外,一般還應有有無報酬和解除委託合同的時間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