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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清子

    (1)重度妊高徵患者特別是較長時期的低鹽甚或無鹽飲食,可併發低鈉血癥,治療過程中可有嘔吐,致鈉鹽的進一步丟失和酸中毒,臨床表現為呼吸深而慢,肌無力,膝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尿量減少,胎心率減慢,易被誤認為鎂中毒。此情況下,即不可再盲目大劑量使用硫酸鎂,也不得單純臨床觀察,需立即測血清鎂及常規的電解質,並進行心電圖監測,決定進一步處理。

    (2)注意尿量、膝反射和呼吸,此3項為觀察鎂中毒的首要指標。Chesley還強調在行硫酸鎂靜脈滴注時,除以上3項之外,必得定時聽心律和心率,因為Mg2+可使房室傳導受阻,故不可忽視。

    (3)在硫酸鎂作用高峰時,慎加用呼吸抵制藥物,必要時亦需減少劑量,以免呼吸抵制。

    (4)伴有心肌病存在時,必須慎用硫酸鎂,因可有低排高阻性心力衰竭甚或心臟停搏。對於有瓣膜病變的心臟病患者伴有妊高徵時,雖不禁用硫酸鎂,但必須注間靜脈滴注速度和補液量。

    (5)靜脈滴注優於推注,後者需稀釋硫酸鎂濃度至5%~8%,推注必得緩慢,單位時間濃度過高亦可引起鎂中毒。

    (6)必得注意體重與劑量的關係與流向速度。凡體重較輕者,不可在短時間內使用大劑量硫酸鎂,以免中毒。Prichard在1984年資料中指出,一子癇患者體重56kg,抽搐未能控制,乃靜脈推注2g,子癇抽搐仍未控制,又追加硫酸鎂2g靜脈注射,計在2小時內,共用硫酸鎂20g之後,患者抽搐停止,但心跳、呼吸亦停止而死亡。Prichard此後又遇到2例相同病例,仍用同樣劑量的硫酸鎂,同樣發生心跳呼吸停止,然而因作好了所管插管、用氧等搶救工作,並及時應用葡萄酸鈣靜脈推注,終於挽救了此2例孕婦的生命。Prichard透過以上3個病例的教訓,特別強調了應用硫酸鎂時,必得注意體重與劑量和應用速度之間的關係,這一問題是非常重要的

    (7)凡使用大劑量硫酸鎂靜脈及肌內注射者,必須行血清鎂值測定,以決定是否應用。儘管如Anderson報道硫酸鎂每天可用44g,連續4天,無不良反應,而且效果很好。但我們國家的孕婦一般體重均在60kg,以不超過30g/d為宜;24小時後可考慮減量。

    (8)在重複或持續靜脈滴注硫酸鎂時,除監護膝反射外,應精確監護尿量,至少100ml/4h,即≥25ml/h,而且需嚴禁由患者家屬來記錄尿量,以免發生錯誤,對病人的處理不利。

    (9)連續靜脈滴注硫酸鎂時,患者常感胎動消失或減弱,遇有此現象當停藥1~2天進行觀察。如屬硫酸鎂所致,則在停藥後胎動可恢復;反之則應考慮為胎兒-胎盤功能不全所致。在有胎動減弱時,應測臍動脈血流量,以助判斷胎兒宮內缺氧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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