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鄒平86986520
-
2 # 民間那些事兒
湖南長沙的胡女士(化名)在酒店給孩子辦滿月酒,她的89歲爺爺在親戚攙扶下也去參加了。老人見停車場那邊到酒店較近,於是他跟著一輛轎車進入了 停車場,不幸的是,車過後道閘落下把老人砸傷。
胡女士認為停車場應該有人看守,道閘落下時應該有人提醒,所以老人受傷物業公司應該給予賠償。
老人被道閘砸傷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但事故發生還是和老人自身安全意識不足有關。
停車場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駛入是常識,而且停車場已經懸掛標識,為了圖近路擅闖受傷是自己造成的。動物園到處都是警示標識,禁止遊人翻越圍牆進入,如果有人擅自闖進去被老胡吃了,非要動物園賠嗎?
退一步講,一名89歲老人家屬本應該好生照顧,走路都應該往平坦處,怎麼還能穿越停車場呢?
家屬認為停車場未安排保安有過錯,這一點不能苟同。
停車場之所以設定自動升降杆就是為了省錢,如果再安排一名保安,豈不是多此一舉。
一般來說,升降杆起落速度並不快,車輛進出只要正常交錢都不會有安全問題,可老人緊跟著車輛擅闖,就算是有保安在一瞬間也攔不住。如果當時有保安在場而沒攔住,家屬更會堂而皇之索賠了。
出事不能總怪別人,應該先找自身原因,事故發生不在於有沒有保安,而在於是否遵守秩序和規則。
雖然矛盾化解了,但顯然不是好的開頭,如果未來還有人不慎受傷,物業公司賠還是不賠?如果有人故意闖杆受傷,賠還是不賠?
不是不贊成和解,只是息事寧人,花錢消災做法並不一定有好的效果。
-
3 # 葉底藏花金剛錐
老人那麼老了,難道不知道闖道閘是不行的,違規的嗎?家屬還質疑人家保安不到位,這麼大歲數的人了,怎麼不知道按規矩行事?
-
4 # 㛑於
現在我們身邊就是很多這樣的老百姓無賴、甩鍋高手!自己做錯了會賴別人,自己出了問題就得找人背鍋,這種事情真的屢見不鮮。下車被老虎咬賴人家沒告訴他老虎會咬人,自己小孩偷騎腳踏車逆行被撞死,賴人家腳踏車鎖容易撬開,自己落水浸死賴沒欄杆,自己送小孩去幼兒園把小孩忘記在自己車裡導致死亡,賴幼兒園沒告訴自己小孩沒來學校。自己闖鐵路被火車撞賴人家沒攔著,自己超速賴人家偷拍自己,自己酒駕,賴人家為了罰款。。。
-
5 # 紅色的木棉花
換一個設想吧。大家都知道水能淹死人,可有一個人跑到橋上去玩還在護欄上要酷,結果失足掉水裡水裡淹死了,家屬告大橋的管理方要賠償,理由是大橋沒設保安沒能保護死者防止他失足,請問大橋的管理方該賠嗎?
-
6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不支援,人和閘道是分開的,人有人道,車有車道,兩個本身就應該分開走,這個老人(事情發生在長沙,老人89歲)在親戚的看護下,還要走車閘道,這就是違反了“交通”規定,被升降杆砸傷,保安不應該賠償,不過,保安或者物業公司需要反思,今後在如此情況下,儘量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我個人覺得不賠償,就是為了防止口子一開,就各種麻煩到來,今後遇到這樣的事情,都可以去要求賠償,這個其實跟闖紅燈有點相似,你自己去闖紅燈被車撞了,難道這要求賠償嗎?自己違反規定在先,就是全責,司機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這個長沙老人闖道閘被砸,也是一個道理,老人全責。
何況,當時有家屬帶著老人,為何還會出現這樣的事情?也就是監護人監管不到位導致,要賠償,找監護人去。
這個社會就是奇怪,不管人受傷還是起了,咋樣都要訛詐一筆,前面一個女的帶孩子娃去蛋糕店消費,沒看好孩子,導致孩子摔倒縫了三針,要賠償,前幾天,在浙江慈溪市,一個女的帶寵物狗去商場乘坐電梯,狗狗被電梯夾傷到寵物醫院就診,做手術,女子也要求商場承擔狗狗手術費和自己被狗狗咬傷打逛犬疫苗的費用(3000元),最後媒體報道後,商場迫於壓力,竟然賠償了,真是奇葩,所以說,我們生活在一個不正常的社會,啥事情都要賠償,哪一天,你吃飯被噎死了,還要找賣大米的賠償了,真是怪事連連,這個老人也是如此,要求賠償,不合理。
-
7 # 元芳有看法
這個當然不支援,純粹就是耍無賴嘛,沒有什麼值得可憐的。
道閘一杆一車,這是基本的常識,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知道道閘的作用,而不是由保安去提醒你應不應該走,對於保安而言,他們的責任就是看管好大門,按照物業規定放行車輛,來車了抬杆讓行,車走了放杆下來。如果每個行人都像這個老人一樣,不管不顧的去闖杆,那豈不要亂套,道閘還有什麼作用呢,大家都隨心所欲的走好了。
我想這個老人肯定也不是第一次看到道閘,他心裡絕對也清楚知道道閘的作用,而且可能平時他就不怎麼遵守規則,闖杆闖慣了,只是這次不走運而已。再者說,保安看到有車經過時抬杆,你一個老人跟在後邊誰能看得見呢。
前些年,趙本山的徒弟張曉光,在騎摩托車進入高速公路時,也是尾隨車輛闖杆撞死,死了白死,因為這是常識問題,而不是設定的缺陷,或者其它工作人員的人為傷害。實際上就這個問題來講,如果老人把道閘撞壞了,不但得不到賠償,你還能賠償道閘維修費呢。所以說,這個任性的老人根本不值得可憐,他的行為是魯莽的無知的,這是對他的懲罰,長個記性下次注意吧,至於賠償 ,就不要厚著臉皮去耍無賴啦。
-
8 # 龍哥哥149759091
我非常憤怒聲討:你們家屬是幹什麼吃的。老人在外,到處是風險,家屬動不動找別人缺點,到不如多多關心老人安全出行在是正道。
-
9 # 唐大嘟嘟看民生
我現在最怕的就是有和稀泥的出來,調解再調解,好像不花點錢就不能把事件圓滿解決了。如果停車場在息事寧人的心態下拿出一部分錢解決此事,相信還有會更多的“軟碰瓷”事件出現。使只要“我鬧、我要,就會有人管的事”越來越多,社會公平正義何在。
從事件的發生來看,89歲的老人跟著轎車進入停車場,本就違規。做為一個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能夠知道,停車場是停車用的,不是行人通道。而且已設立了警示標誌,作為行人完全能夠看到。
這位老人的家人胡女士卻認為這道擋車杆應該有人看守,否則就是失職,要求賠償。這種理由一下子就將全國所有的警示標誌給否定了,這麼大的警示標誌都無法阻止你們進入,難道需要每一個道口都站著一個人嗎。
現在全國到處推行無人值守,使用自動化進行路口或道口管理,在節約的大量人力的同時,提高了工作效率。就像全國收費公路推行的ETC自動交費系統一樣,每年節約的工資達億計吧,而且車輛通行快,減少了交通擁堵現象。
像胡女士所提的問題,與現在的管理要求完全背道而馳,也是不可能實現的。再說了,自己家89歲的老人,應該一步不離人地照顧好。應該直接到酒店,怎麼還會發生穿越停車場的事情呢。
在自動化機械管控的道閘面前,任何人不會被機器慣著的,這是人所眾知的道理和原則,非要與規律抗爭,能有你的好果子吃嗎。
再看看前一段時間發生的事情,人家在河道邊安上了門,溜狗時,讓狗拖著掉了河道,也要索賠;去壩上玩,被水沖走淹死了,也要找人家管理部門;老師在放暑假期間,還要去河道、水庫巡視,就怕學生在暑假期間淹死,找學校和管理部門索賠;在飯店吃飯後,摔倒了也要找飯店賠償。這都是哪國的道理啊,不找人給自己補償損失就不舒服吧。
各種警示標誌越來越多,可是睜眼瞎的人也越來越多。都不從自身找原因,民眾的素質和道德水平提高還需時日。
堅決不同意胡女士的說法,她愛上哪告就去哪告,物業公司絕對不對給她們臉了。記住,有再一就有再三再四,他們會再次以老人身體不舒服,有後遺症等理由來索要賠償的。
記住,你弱她就硬,你強她就軟,讓法律來決斷吧,堅決不接受調解。
-
10 # 律師獨角獸
這個問題跟寵物狗在商場裡被電梯夾傷,狗主人要求賠償是一個性質的。其錯誤都在於要求別人為不存在的過錯承擔賠償責任。事情經過:某位89歲的老人去飯店吃飯,為抄近路,跟隨汽車從停車場穿行。可惜被停車場道閘砸傷頭部。其家屬認為保安不在場,應該承擔責任。所以向物業索賠。我的觀點是物業不應該對此負責,因為停車場本來就是提供給機動車輛通行,行人和非機動車本就不應該從停車場中穿行,並且一車一閘,也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上道閘本就會隨著車輛的透過落下,這與保安在不在場根本沒有關係。所以看起來物業並沒有什麼過錯。家屬要求保安在場,看勢對大喊一聲,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要說有過錯,倒是老人的家人有過錯,老人已經89歲了,走路都並不穩當,家人應該盡到適當的監護和照顧義務,而不能放任老人自己通行,所以家人在這事情上才具有明顯的過錯,物業不應該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家屬還是回去多反思一下自己吧。
回覆列表
老人既然可以自己出去就是有獨立行為能力的人,自己的所作所為應該自己負責,不要去訛詐人了吧。這個社會已經太多不要臉的人了,做啥事自己都不承擔責任,都想要別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