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國有企業合法編制內的員工為國企員工,並不是在國有企業工作的員工就是國企員工。況且,蘇寧易購根本不是國企。所以,該問題本身是不成立的。
1.蘇寧易購在2021年2月24日釋出公告,宣稱接到控股股東張近東與蘇寧電器通知,預計轉讓20%-25%的股權給國有企業。
1.蘇寧易購要將自己“賣給”國企
2.多有企業控制20%-25%的股份,成為大股東。
說白了,就是誰錢多,誰就是老闆,誰就決定企業的性質。這個觀點看起來很合乎邏輯,但是卻未必正確。
這是我的觀點。為什麼呢?
1.蘇寧易購進行股權交易的目的
蘇寧易購在公告中宣稱股權轉讓的目的是“有助於公司股權結構的進一步最佳化以及長期戰略的穩步推進”。官宣的語言實在是模稜兩可,很難判斷。但是“股權結構最佳化”,和“戰略推進”背後,有兩點是毋庸置疑的:
其一,股權結構最佳化的目的是公司治理的需要
公司治理結構與模式調整時戰略性行為,是公司決策層的大事,是公司“老闆”主動發起的。老闆要“最佳化”,並沒有任何“讓位”的意思。換句話說,張近東可以不斷最佳化股權結構,但是話語權是不會讓給別人的。
其二,“戰略推進”的前置條件是戰略決策,資源配置只是手段
即便最佳化股權或者轉讓股權是為了戰略推進,但這種措施只是蘇寧易購戰略資源調整和配置變化的一個明證,而戰略決策權還牢牢掌握在決策層手中。
2.蘇寧易購的現狀
近幾年或者近段時間,蘇寧易購在業績上表現還算不錯,但是業績好不代表沒有資金壓力。
蘇寧易購2020年營業收入2576億元左右,無論同比還是環比,業績增長都很耀眼。但是這部代表其資金流充盈,2020三季度末流動負債1099.67,賬面現金只有308.3億,還要償付280億左右的負債。這導致三季度末,其現金流量淨額為-24.29億。說白了,就是表面上掙錢不少,實際上淨現金流是負值,沒錢!最明顯的標誌,就是其股價一路下跌。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為了戰略推進”考慮,其急需社會資本的介入,需要戰略資源的進一步配置。說句大白話,就是想辦法籌錢。注意,是籌錢,而不是出讓企業或者決策權。
3.蘇寧易購的股權結構現狀
如上圖所示,截至2021年1月29日,其十大股東分別是張近東20.96%、淘寶(中國)軟體有限公司19.99%,蘇寧電器集團有限公司19.99%、蘇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3.98%、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1.81%。另外,還有四個自然人股東,分別是李松強1.64%、金明1.34%、陳金鳳1.98%、林藝玲0.74%。這些資料,從其公開的資料中可以很容易查到。說明什麼呢?
說明張近東或者蘇寧自己姥姥把控著股權話語權。
一方面,張近東表面上個人股權比例就高達20.96%,這幾乎與即將轉讓給國有企業財團的股份比例相當;另一方面,前5大股東中,包括張近東在內的蘇寧系整體股比佔到了46.92%。即便張近東個人無法全部控制這46.92%的股權,其個人實際股權話語比例應當不會在30%以下。這意味著,即便大比例轉讓股權給國有財團,因為其治理模式和股權結構的性質,企業的整體性質不會改變。
一句話概括,蘇寧易購進行股權轉讓的最大原因是缺錢,目的是為了讓融資,絕不是也不會以改變公司性質和決策權為交易條件。而江蘇國有財團的購買股權的最大目的,也不是為了掌控蘇寧易購或者企圖將其改編為國企,只是一種謀取資本收益的正常手段而已。
國企之所以不同於民企,主要有以下三點:
1.執行國家計劃、擔負經濟管理職能。
因為其特殊的性質,其經營目的有盈利的一方面,也有非盈利的一方面。是在國家整體戰略佈置下,為了整體產業佈局和國家利益而形式企業職能的組織。這一點,完全不同於民營企業。
2.只有或者主要為國家這一個出資人。
儘管國企也在變革,但是國企的出資特徵並沒有發生變化。要麼國企的出資人只有國家,要麼國家在其中佔絕絕對資本優勢。
在此基礎上,按照國家規定,所有國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也就是說,所有國企一盤棋。實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進行的通盤經營。
3.適用法律不同
儘管國有企業也遵循一些一般的法律規定,但是因為其成立本身所依據的規章與法律就有特殊性,其經營管理也有一些有別於一般企業的特殊法律法規。
結論:基於以上三點,無論哪一點,都不可能在蘇寧易購轉讓部分股權之後發生。所以,蘇寧易購不會成為國企。至於蘇寧易購的員工,更不可能成為國企員工。
一般來說,國有企業合法編制內的員工為國企員工,並不是在國有企業工作的員工就是國企員工。況且,蘇寧易購根本不是國企。所以,該問題本身是不成立的。
1.蘇寧易購在2021年2月24日釋出公告,宣稱接到控股股東張近東與蘇寧電器通知,預計轉讓20%-25%的股權給國有企業。
1.蘇寧易購要將自己“賣給”國企
2.多有企業控制20%-25%的股份,成為大股東。
說白了,就是誰錢多,誰就是老闆,誰就決定企業的性質。這個觀點看起來很合乎邏輯,但是卻未必正確。
蘇寧易購不可能成為國企這是我的觀點。為什麼呢?
1.蘇寧易購進行股權交易的目的
蘇寧易購在公告中宣稱股權轉讓的目的是“有助於公司股權結構的進一步最佳化以及長期戰略的穩步推進”。官宣的語言實在是模稜兩可,很難判斷。但是“股權結構最佳化”,和“戰略推進”背後,有兩點是毋庸置疑的:
其一,股權結構最佳化的目的是公司治理的需要
公司治理結構與模式調整時戰略性行為,是公司決策層的大事,是公司“老闆”主動發起的。老闆要“最佳化”,並沒有任何“讓位”的意思。換句話說,張近東可以不斷最佳化股權結構,但是話語權是不會讓給別人的。
其二,“戰略推進”的前置條件是戰略決策,資源配置只是手段
即便最佳化股權或者轉讓股權是為了戰略推進,但這種措施只是蘇寧易購戰略資源調整和配置變化的一個明證,而戰略決策權還牢牢掌握在決策層手中。
2.蘇寧易購的現狀
近幾年或者近段時間,蘇寧易購在業績上表現還算不錯,但是業績好不代表沒有資金壓力。
蘇寧易購2020年營業收入2576億元左右,無論同比還是環比,業績增長都很耀眼。但是這部代表其資金流充盈,2020三季度末流動負債1099.67,賬面現金只有308.3億,還要償付280億左右的負債。這導致三季度末,其現金流量淨額為-24.29億。說白了,就是表面上掙錢不少,實際上淨現金流是負值,沒錢!最明顯的標誌,就是其股價一路下跌。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為了戰略推進”考慮,其急需社會資本的介入,需要戰略資源的進一步配置。說句大白話,就是想辦法籌錢。注意,是籌錢,而不是出讓企業或者決策權。
3.蘇寧易購的股權結構現狀
如上圖所示,截至2021年1月29日,其十大股東分別是張近東20.96%、淘寶(中國)軟體有限公司19.99%,蘇寧電器集團有限公司19.99%、蘇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3.98%、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1.81%。另外,還有四個自然人股東,分別是李松強1.64%、金明1.34%、陳金鳳1.98%、林藝玲0.74%。這些資料,從其公開的資料中可以很容易查到。說明什麼呢?
說明張近東或者蘇寧自己姥姥把控著股權話語權。
一方面,張近東表面上個人股權比例就高達20.96%,這幾乎與即將轉讓給國有企業財團的股份比例相當;另一方面,前5大股東中,包括張近東在內的蘇寧系整體股比佔到了46.92%。即便張近東個人無法全部控制這46.92%的股權,其個人實際股權話語比例應當不會在30%以下。這意味著,即便大比例轉讓股權給國有財團,因為其治理模式和股權結構的性質,企業的整體性質不會改變。
一句話概括,蘇寧易購進行股權轉讓的最大原因是缺錢,目的是為了讓融資,絕不是也不會以改變公司性質和決策權為交易條件。而江蘇國有財團的購買股權的最大目的,也不是為了掌控蘇寧易購或者企圖將其改編為國企,只是一種謀取資本收益的正常手段而已。
除此之外,一個民企轉化為國企需要怎樣的條件?國企之所以不同於民企,主要有以下三點:
1.執行國家計劃、擔負經濟管理職能。
因為其特殊的性質,其經營目的有盈利的一方面,也有非盈利的一方面。是在國家整體戰略佈置下,為了整體產業佈局和國家利益而形式企業職能的組織。這一點,完全不同於民營企業。
2.只有或者主要為國家這一個出資人。
儘管國企也在變革,但是國企的出資特徵並沒有發生變化。要麼國企的出資人只有國家,要麼國家在其中佔絕絕對資本優勢。
在此基礎上,按照國家規定,所有國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也就是說,所有國企一盤棋。實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進行的通盤經營。
3.適用法律不同
儘管國有企業也遵循一些一般的法律規定,但是因為其成立本身所依據的規章與法律就有特殊性,其經營管理也有一些有別於一般企業的特殊法律法規。
結論:基於以上三點,無論哪一點,都不可能在蘇寧易購轉讓部分股權之後發生。所以,蘇寧易購不會成為國企。至於蘇寧易購的員工,更不可能成為國企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