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梁梁說事兒
-
2 # 使用者914568378530
車上下來的白衣男是挑事兒的,整個事情由他而起,挑唆紋身鬧事,紋身拿管制刀具未阻攔,電車男追殺紋身的時候他跑的飛快,沒有任何阻止的行為,他罪輕不了。
-
3 # 強歌1122
看影片也是模模糊糊的,先下車的男女也沒和電動車主不愉快只是把車挪到人行道上也想息事寧人,也可能白T恤說幾句大話壓壓寒氣兒,沒見著有拳頭撇子相加,倒是看到寶馬男不依不饒下車懟電動車主幾杵子電動車還撞倒了。沒洩著憤的寶馬男回車取刀白T恤也沒阻擋,如果其它人參戰的話結果就另一個版本。在寶馬男追砍電動車主時沒見參與助威,刀掉地上反砍寶馬男時他們也沒“護主”,所以說其它人沒參與不該有處罰。現場細情誰也不知道咋回事都是看影片分析的。還是聽警察叔叔咋斷吧,別人只是哄哄。
-
4 # 你要知足常樂
人遇到這種事不能跑,不能動手,你跑了寶馬男如果摔死了你也犯法了。在那裡等警察來嗎?那單車男死了那這麼辦啊他家人這麼辦啊
-
5 # 水清沐華
能和劉海龍混在一起的絕對不是好人,幾個人,其中有一女人,一起毆打於海明一個人,劉海龍毆打不過癮,還跑到寶馬車拿刀要殺人!這幾個是團伙作案,是劉海龍幫兇,必須抓住一起槍斃,絕對不能輕饒!這些都是黑社會、販毒、高利貸!必須嚴懲打擊!
-
6 # 我眼睛中的世界
感謝龍哥為我們的法制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龍哥的死讓我們這個社會明白,正義本就不應該向邪惡讓步的。以前的所說的防衛過當從本質上是錯誤的: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是沒有精力和時間去研究防衛過當和不過當的界限,也沒有能力去準確判斷和把握壞人是不是失去攻擊能力,只有在受到威脅和攻擊的時候把對方乾死才是我們的本能。
-
7 # 79372276
喝酒開車 陪酒勸酒有連帶責任 同問 崑崙山案件原本可以避免一場慘劇 關鍵在於同伴沒有及時相勸 結果出了人命 擁護法律 人人有之 那樣社會更加和諧 同路人沒有法律意識 不相信法律的尊嚴 應該處於勞教 展示大眾 我應該覺得當時的同路人內心也在譴責自己吧
-
8 # 李晴a百味穿堂
同車白衣男子據說被拘留十天。火是他挑起來的,下車後被同車黑衣女子勸說後仍不依不饒,看到寶馬男拿刀也不果斷阻止更無挺身救助,而據報道寶馬男腸流滿地血流如注躺在地上還叫他快點跑。哎,酒肉之交!如果有點良心的話好好關愛撫卹死者的家人,按法同桌醉酒一人出事在場各人都要擔責!
-
9 # 開心果18118
先下車男人第一時間打了於大哥,整個事件是他引發的,連代責任應重叛,這個男的可能是死者上司或大哥,看影片就分出誰高誰低。
-
10 # 胡大大143294837
人以類聚,物以群分。既然寶馬男子不是好鳥,那和他在一起鬼混的人也不可能是啥好鳥的,這個事件中先下車的兩個男的也應該負刑事責任,如果他們不首先下來鬧事也許就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8月27號的晚上,在江蘇崑山的一個路口,一亮開著寶馬的車,想佔用旁邊的腳踏車道,由於腳踏車主沒有讓出位置,導致雙方起了爭執,最後腳踏車主也是被幾個人打了幾下,子u後寶馬裡面的男子更是拿出刀會看對方,不料揮砍的過程中,刀掉落,被對方撿起,反過來砍他。z最後也是搶救無效死亡。
回覆列表
社會制度,社會穩定,社會文明都離不開法制社會!這次寶馬車司機侵佔便道與電動車司機發生爭吵,寶馬車司機本身有錯在先,應下車向動電車車主道個歉,做一個文明駕駛員,我相信事件也不會發展成命案。
然而,寶馬車上的人先是打了對方,而後司機又用砍刀砍電動車司機。不難想象寶馬車上的這些人在平常生活中是什麼樣子的人了!事與願違,在寶馬車司機砍人時,刀落地上,反而被電動車司機拾起將他砍成重傷而亡。
圍繞這一刑事案件的發生,有些人卻對電動車司機砍死對方提出質疑,他是不是正當防衛?我個認為(透過監控錄影案件過程)分析!電動車持有人在法律上屬正當防衛範圍,有以下幾點可以充分說明!
1、電動車持有人在便道正常行駛時,首先受到是寶馬車交通違法的侵害。
2、雙方發生爭吵後,寶馬車上的人,首先動手打人,電動車持有人受到了人身傷害。
3、而後,寶馬車司機(違法持有管制刀具)持刀砍傷電動車持有人,電動車持有人受到了生命威脅。
以上三點,可以說明電動車持有拾起落在地上刀具將對方砍死。屬於正當防衛,(注,如果不將寶馬司機砍死,他的同夥還在現場,砍死司機是對同夥人的振懾力)!
而對寶馬車上的其他人員(先動手打人人員)也應照法律,做出相應的處理,因為法制社會需要的是人與人之間,文明出行,禮讓在先,和睦相處,團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