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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uotkn25480

    長期以來,中國的《鋼製壓力容器標準》GB150-1998[1]對封頭拼縫只規定了瓣片和頂圓板法封頭的焊縫位置,對拼焊封頭的最小板寬沒有作具體規定,是不是說最小寬度用任意寬度都是可行呢。按我們的經驗,板寬太小成型時會開裂,這方面我們有過教訓。國際上通行的封頭及相關標準,如美國的ASMEⅧ-1、日本的JIS B 8247-92、德國的DIN 28011-93和英國的BS5500也未規定拼縫位置,而法國的CODAP90(E)標準[2]從應力分析角度出發,把封頭分為兩個區域:離中心0.4Di範圍內,焊縫可任意佈置,其餘的焊縫必須徑向佈置(相當於瓣片和頂圓板法)。由於GB 150-1998未作規定,我們生產及接受訂貨時只能參照JB/T4737-95《橢圓形封頭標準》執行[3],標準對此規定為:封頭由2塊或左右對稱的3塊鋼板拼接製成,其拼接焊縫與封頭中心線的距離應小於公稱直徑的1/4。此規定似乎缺乏依據,並且對生產中的以下幾個方面造成影響:①經濟性 由於拼縫必須在這較小的範圍內,造成板材利用率較低,我公司按JB/T4737-95執行前,月度材料利用率在76%左右,按此標準執行以後下降到71%~72%,同時造成焊縫長度增加,增加了焊接和探傷工作量。②安全性 雖然標準規定焊接由探傷來保證,但由於區域性探傷等原因,特別是焊接應力的存在,即使熱處理,焊縫處效能也與母材有差異,因此焊縫長度增加帶來了不安全性。③工藝可執行性 當焊縫必須佈置在此範圍內時,經常與中心孔、近中心孔群及補強相沖突,使工藝上很難安排,尤其對大直徑封頭,板窄就更無法佈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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