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野說法律

    律師路過,強行要答。

    迴歸問題本身,法律規定每個小區必須有物業公司嗎?

    物業公司並不是必須存在的,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物業公司是在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委託下對物業進行維護、管理或服務。按此法理,業主完全可以不為妥物業,以此節省大筆物業費。

    你一定想過不用物業公司或自行管理

    法律當然允許,事實也行的通。可後果往往讓業主更難以接受。

    筆者曾親辦案件,一個集中於外來務工人員的小區,部分業主真的是自身素質落後,真的是以能想到的各種方式糟蹋公共區域,又拒交物業費,物業管理十分困難。所以物業公司一氣之下減半收取物業費退出該小區的物業管理。可在此之後,竟然有業主打著業委會的名義收取物業費卻不進行管理,於是小區變成垃圾遍地、電梯無人維修、外來人員及車輛隨意出入,以至於沒有新的物業公司願意接盤,而想賣掉房子逃離地獄的業主也無法找到心儀的買家。

    對物業公司,業主本應該有享有更多的權利

    實在地講,我們業主對小區物業管理大多隻停留在看看大門、收拾收拾衛生的層面,沒有到那種如何貼心業主的程度。但這種心態在一定程度上也造就了物業公司不願付出更多成本提供全面服務提供的現狀。

    現在的物業都這麼差嗎

    說了這麼多,面對題主現在物業都這麼差的提問?雖同為業主,卻要為物業公司反問一句:我們現在業主的素質還有沒提上來嗎?

    僅此

  • 2 # 樓市情報LIVE

    名人明星發專文懟物業的事很少有,李榮浩應該是第一個。

    中國自從有物業管理以來,也是歷經了長期的發展和完善過程。一般老的物業管理只是停留在簡單做好衛生、門口保安、收費等工作,這種物管狀態現在仍存在於部分老舊小區。

    從李榮浩反應的情況,應該是發生在他以前居住的老宅小區,如果明星居住的地方居然有這樣物管水平,我相信早就被炒更了。

    隨著社會進步、消費升級、生活提高,物業管理的水平和服務質量也是同步緊跟,特別在有一定規模性、品牌性小區,物管的重要性更加凸現,加上業主對物業的要求也日益提升,這就使得物業將會向更加專業化、服務化方向發展。

    李榮浩發文中,沒有體現物業公司自身的真實狀況,只是把缺失不到位的情況做了吐槽,我想應該是老小區原始固有模式造成的。而且李榮浩發文中表示也已搬離,應該更能應證是過去宅所。

    不過,不管小區新舊,物業管理都是今後百姓生活重要的組成部分,還是希望每個物業都能發揮出適應業主需求的服務水準!

  • 3 # 比巴布洛丘

    路人,針對這個事情來看,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不能低估自己的影響力,我覺得他要是對物業不滿意,私下解決不可以嗎,非得掛微博上,帶領粉絲討伐物業機構,我覺得還是私下解決的比較好

  • 4 # 話說合肥樓市

    物業管理有時候也看什麼物業的,萬科保利等品牌物業還是不錯的!

    第一:看一看物業服務合同中規定的物業服務公司的義務有沒有履行,有沒有什麼處罰條款;

    第二:如果對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方面不滿意,可以找物業服務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比如:房管局)投訴;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是物業服務企業的直接主管部門,找它們投訴再合適不過了;

    第二:如果認為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收取不合理,就去當地的物價局舉報,或者撥打電話12358舉報;

    第三:當然您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起訴物業服務企業的不合法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這是最直接的了。

    第四:合理的做法是,召開業主大會(在中國,有點難度),成立業主委員會,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監督、管控、解聘、續聘等等。

  • 5 # 茶館趣聞

    我就講我昨天發生在身邊的事情。我同事物業統一收取電費,前一陣他們小區因為其他的事情和物業產生矛盾,談及電費不公開的問題,後來業主代表通過物業的營業執照去電力局拉賬單,一查,0.6的電費收了0.9的,他是昨天和我談論這件事的。此小區按照100戶計算,1年中正常的用電每月是6萬左右,高溫的幾個月甚至10+萬每月,所以你想想這裡的水分有多大。(這是其中的一項收費,更不用談其它的服務)

  • 6 # 使用者7174846768133

    現在很多物業公司缺乏服務意識,眼睛只朝錢看,晚一點交物業費,天天追,你讓他做一些份內的設施維護、維修,經常推三阻四,小區公共區域廣告、電梯廣告,公共區域改建的停車場收取的費用,從來不公開,全部獨吞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突發:2020年一季度放棄美國籍人數暴增,美國空氣不甜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