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是由國家機關、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為了籌集資金向投資人出具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有如下種類:
(一)債券按是否記名分類
可以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
(1)記名債券是指企業發行債券時,債券購買者姓名和地址在發行債券企業登記的一種債券。償付本息時,按名冊付款。
(2)不記名債券,即帶有付息票的債券。企業發行這種債券時無須登記購買者名字,持有人憑息票領取到期利息,憑到期債券收回本金。
(二)按是否擔保分類
可分為抵押債券和信用債券。
(1)抵押債券是以企業特定財產為抵押擔保的債券。其中特定資產是指動產或不動產或其他企業股票。如果發行企業無力償還到期本息,持有人或作為其他代表的信託人有權處置抵押品作為補償。
(2)信用債券是以憑藉企業信用而發行的債券,由於這種債券無抵押只作保證,債券持有者要承擔一定風險。同時這種債券的利率往往高於有保證的債券利率。
(三)債券按其償還方式分類
可以分為定期還本債券和分期還本債券
(1)定期還本債券,是指規定在將來某到期日一次償還本息的債券。
(2)分期還本債券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在約定期限內分次償還本息的債券。
(四)債券按能否轉換分類
可以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1)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人按規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股票。
(2)不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者能把持有的債券轉換為
債券是由國家機關、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為了籌集資金向投資人出具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有如下種類:
(一)債券按是否記名分類
可以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
(1)記名債券是指企業發行債券時,債券購買者姓名和地址在發行債券企業登記的一種債券。償付本息時,按名冊付款。
(2)不記名債券,即帶有付息票的債券。企業發行這種債券時無須登記購買者名字,持有人憑息票領取到期利息,憑到期債券收回本金。
(二)按是否擔保分類
可分為抵押債券和信用債券。
(1)抵押債券是以企業特定財產為抵押擔保的債券。其中特定資產是指動產或不動產或其他企業股票。如果發行企業無力償還到期本息,持有人或作為其他代表的信託人有權處置抵押品作為補償。
(2)信用債券是以憑藉企業信用而發行的債券,由於這種債券無抵押只作保證,債券持有者要承擔一定風險。同時這種債券的利率往往高於有保證的債券利率。
(三)債券按其償還方式分類
可以分為定期還本債券和分期還本債券
(1)定期還本債券,是指規定在將來某到期日一次償還本息的債券。
(2)分期還本債券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在約定期限內分次償還本息的債券。
(四)債券按能否轉換分類
可以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1)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人按規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股票。
(2)不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者能把持有的債券轉換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