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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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06957651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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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62849970491
賠個扯!
不過,法官又得說,你家裡要是沒有可偷之物,或者不抓他,讓他偷好了就走,搬不動就幫他送到家裡,小偷就不會死。所以,有因果關係,被偷者得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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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桂733
賊進家門偷盜必帶凶器、若被發覺就會拼生死,若賊死亡、是活該無須賠償`可賊家屬不知恥一更不要臉敢索賠、法律應保護公民J不是保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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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尼尼2774
我認為,私人領地,被賊闖入,當然應該自衛。如果存在防衛過當,也僅承擔很輕的責任才行。法律的有些條款其實助長了壞人,壞人犯罪成本低,有理的人維權成本過高,所以社會風氣不良。對於民怨強烈的法規條例,能否推動修改法律條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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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梁六一
●家中廁所撞見陌生男,主人深夜“抓賊”致其心臟病死亡被公訴
據新聞所說,主人父子在發現小偷後,還對小偷進行了毆打。
關鍵資訊是主人父子對小偷進行了何種程度的毆打。
如果只是很輕微的毆打,主人缺乏對小偷因此死亡的預測可能性,不能認定構成犯罪
如果是比較嚴重的毆打,還是有理由認定為故意傷害的。
小偷也不能隨便往死裡打啊。
但是吧,我的看法就是,既然你被害人非法入侵了他人的住宅,已經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嚴重者可以給你定位為非法入侵住宅罪了,在美國的話都可以直接開前擊斃了。而且從報道來看,這家人的行為並不過分,這個是的難點在於:怎樣判定被害人心臟病發是由於自身因素(受到驚嚇)還是外界因素(毆打犯病)導致的,我想弄清楚了這個問題,可以直接決定這個案件的走向。
八九十年代的賊,家人覺得丟臉,賊死家人搬家遠離;現在的賊家人,可以要錢了,而且幾十萬,賊死了就像碰磁一樣,可以要幾十萬幾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