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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周乙探史

    驚!本人發現二里頭遺址的真正主人:夏啟死後,其長子太康將夏朝都城從陽城(山東臨沂)遷至斟鄩(山東濰坊)。太康沉迷於遊獵、不問政事,被其臣屬后羿趕下王位,被迫逃往河南太康,四年後死於那裡。太康的弟弟、夏啟的第五子五觀(武觀)也逃往遙遠的洛陽洛水邊的二里頭避難(在此寫作了《五子之歌》),在此建立觀國,為了紀念故國,仍稱這裡為斟鄩。觀與顧發音類似、意義相同,所以觀國後來改稱顧國,目前二里頭附近還有顧縣鎮。夏朝末年,洛陽大旱,導致伊河和洛河都乾涸了,位於二里頭附近偃師商城遺址的商國為掙水與夏朝同族國顧國發生衝突,在商湯的領導下將其滅掉,開始了滅夏戰爭,所以,正是古書所說的“伊洛竭而夏亡”這個蝴蝶效應,導致遠在山東的夏朝開啟了滅亡程序。

  • 2 # 夏朝與詩經研究

    洛陽斟鄩二里頭遺址與夏朝國都究竟是什麼關係?

    (作者:趙輝)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的考古學家致力於尋找失落的夏王朝的遺存,這種探尋活動集中在河南西部。根據古代文獻記載,豫西地區是中國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奴隸制王朝--夏的中心活動區域,而“下洛之陽”為夏王朝的重要都邑所在地。

    1959年,古史學家徐旭生在豫西進行“夏墟”調查時,在洛陽偃師市翟鎮鄉二里頭村發現了一處大型遺址。自此,新中國三代考古學者對這一遺址進行了40多次發掘。考古發掘和研究情況表明,這裡是公元前二千紀前半葉中國乃至東亞地區最大的聚落,它擁有目前所知中國最早的宮殿建築群、最早的青銅禮器群及青銅冶鑄作坊,是迄今為止可確認的中國最早的王國都城遺址。眾多考古學家認為,二里頭文化遺址就是夏代都城遺址,即夏斟鄩的所在地,這個遺址就是夏都斟鄩遺址。

    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太康居斟鄩,羿又居之,桀亦居之。”

    今本《竹書紀年》又載:“仲康即帝位,據斟鄩。”

    《逸周書·度年》載:“太康居斟鄩,羿又居之,桀亦居之。”

    今本《竹書紀年》曰:“自洛汭延於伊汭,居易無固,其有夏之居。”

    《史記·夏本紀·正義》雲:“《商書》雲:‘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須於洛汭’,此即太康居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

    《史記·吳起列傳》言:“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

    《國語·周語》載:“昔伊洛竭而夏亡。”

    《括地誌》雲:“故鄩城在洛州鞏縣西南五十八里,蓋桀所居也。

    有以上這麼多的史料記載和中國眾多權威專家的多年考古發掘,似乎定義洛陽斟鄩二里頭遺址為夏朝國都是無可置疑的事情。但事實果真是這樣嗎?而另外相關的歷史研究結論,卻與上述結論自相矛盾。

    夏啟死後,其子太康繼承後位。太康只顧遊玩,不理政事,在位期間,夏部族權威削弱,東夷有窮氏部落趁機西進。東夷族有位善射的首領羿(即后羿)。羿率軍從東夷屬地鉏遷至夏后氏的屬地窮石,與當地的夏人通婚,形成了有窮氏。羿在夏民的擁護下奪得了夏政。隨之太康投奔斟鄩的斟鄩氏。

    羿奪得權位後並沒有稱王,而是把太康之弟中康立為王。但事實上國事全由羿來治理。此舉引起不少部落的不滿。其中主持天象活動的和氏與羲氏公開反對。羿說他們廢時亂日,派胤率兵討伐羲和二氏,戰前作誓師辭《胤徵》,在戰中取勝。

    中康死後,其子相繼位。隨後投奔與夏同姓的斟鄩、斟灌二氏。從此,羿獨承王位。羿好射獵,不善治理,得權後,他像太康一樣,好狩獵而荒廢國事。他廢棄武羅、伯困、龍圉等忠臣,重用被伯明氏驅逐的不孝子弟寒浞。寒浞年少時因造謠惑眾被伯明氏君主所逐,後被有窮氏首領羿收養,成為有窮氏的一員,得到重用。寒浞勢力日益強大,後來趁羿在外射獵的機會將羿及其家人殺掉,霸其權、奪其妻,生下豷、澆二子。寒浞把戈封給了他的兒子豷,把過封給了他的另一個兒子澆。澆受父命率兵先後滅掉親夏的斟灌氏與斟鄩氏,殺了在斟鄩躲避的相。相的妻子緡當時已懷下相的兒子,她從牆洞逃走至其母親有仍氏家裡避難,不久生下遺腹子少康。

    少康長大後,為有仍氏牧正。澆聞訊後,派人追殺有仍氏,少康無奈投奔有虞氏(舜之後裔),作了庖正。有虞氏首領虞思膝下無子,僅有二女。他將二女許配少康,賜給他田一成、眾一旅,並把綸城交由少康管理。少康以綸邑為根據地組織餘下的夏族民眾,設官分職。派女艾到澆廷中密探,準備恢復夏室。此時,躲避在有鬲氏的夏室遺臣靡得知少康準備奪回政權,親自帶領斟灌、斟鄩氏的殘餘民眾與少康會師,聯合擊敗了寒浞。復立少康為夏後。而後少康滅澆於過,又派他的兒子杼滅豷於戈。至此,控制中原三代四後近百年的東夷族有窮氏覆滅,結束了四十載的“無王”時期。夏由此復國,建都綸城(今河南虞城縣利民鎮東南三十五里)。後世稱“少康中興”。

    透過太康失國至少康中興的這段敘史可以看到華夏族平定中原方國部落,尤其是東夷族的歷程。(以上內容節選自權威網路)

    從以上的敘述中我們看到是另外一種情況:夏朝太康時期,東夷部落首領羿在夏民的擁護下奪得了夏政。隨之太康投奔斟鄩的斟鄩氏。也就是說東夷族部落首領羿在夏民的擁護下,從夏朝都城趕走了太康,太康被迫投奔遠離夏朝國都的斟鄩的斟鄩氏。羿奪得權位後並沒有稱王,而是把太康之弟中康立為王,說明夏朝的都城並沒有發生變化,以前太康時期的夏朝國都仍然是中康時期的夏朝都城,羿只是掌握了實權,並沒有代夏稱王。

    中康死後,其子相繼位,子相隨後再次投奔與夏同姓的斟鄩、斟灌二氏,從此,羿獨承王位。說明夏後子相在位期間,也逃難到遠離夏朝國都的斟鄩,羿在夏朝國都獨承夏朝王位,夏朝國都也沒有發生變化。國都還是國都,斟鄩還是斟鄩,兩者之間應該存在一段遙遠的距離,使得前任夏後與現任夏後,都有一個安全距離;逃難亡的不用擔心被殺,奪位的不用擔心失去王位。

    斟灌、斟鄩氏的殘餘民眾與少康會師,聯合擊敗了寒浞,復立少康為夏後。說明斟鄩的民眾與少康會師,進攻夏朝國都的寒浞並擊敗了寒浞,奪回夏朝國都,復立少康為夏後,恢復了夏朝的正統統治,並消滅了寒浞的兩個兒子。少康歷經千難萬險,奪回了祖輩的夏朝國都,振興了夏朝,在此情況下,少康還會主動捨棄祖輩建立的國都,另尋新的國都嗎?常理情況下是不可能的,因為夏朝國都是王權權威的象徵,有埋葬著祖先的墳墓,在講究祭祀先人的夏朝,捨棄祖輩的祭祀場所是不會發生的。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基本的結論:斟鄩與夏朝國都,完全是兩個地方,斟鄩是夏朝國都被篡位者佔據,夏朝正統夏後被迫逃亡棲身之地。斟鄩雖然有失位的夏後居住,但絕不是夏朝國都,因此,把斟鄩定位為夏朝國都是一個根本性的謬誤。

    那麼古本《竹書紀年》與《逸周書·度年》中記載的“太康居斟鄩,羿又居之,桀亦居之。”又是怎麼回事呢?三位夏後曾經居住在斟鄩,不能說明斟鄩是夏朝國都嗎?

    我們看一下這三位夏後都有什麼共同特徵、都是在什麼情況而“居斟鄩”的?他們三位都是被趕下臺、被驅逐而失位的夏後。他們在被驅逐失位後,避難、被流放、被關押而居住生活在斟鄩,是最有可能的,也是合情合理的。而“居”字的定性,更是表明三位夏後只是生活居住在斟鄩,而不是執政在斟鄩。這種情況下,斟鄩更像是一個專門為被趕下臺而失位的夏後設置的流放地,其和夏朝國都的地位與規模,就不可同日而語。也難怪經過幾十年國家頂尖專家的反覆考古,始終無法定性斟鄩為夏朝國都的根本原因。而流放或逃亡的夏後,帶去一些體現夏朝先進文明的器物到斟鄩,也是合情合理的。

    透過以上分析論證,筆者可以得出一個根本性的結論:洛陽斟鄩的二里頭遺址,和夏朝國都應有的規模相差太遠,完全可以排除其為夏朝國都的可能性,真正的夏朝國都另有它處。如果要解決夏朝國都這個關乎中華文明史的根本問題,必須另尋它處;而洛陽斟鄩二里頭遺址的幾十年考古,只能證明斟鄩二里頭遺址是一個夏文化遺址,而不是體現夏朝高度文明的夏朝國都。(作者:趙輝)

  • 3 # 長安萬年

    對於二里頭遺址的研究可能一開始方向就有點走偏了,人為主觀的把二里頭遺址往商都、夏都上靠,強行匹配,但現有的材料又不支援這種說法。

    當你換個角度,換種思維,放棄強行匹配夏都,商都的說法。根據現有材料分析,二里頭遺址就是一個夏末商初的小邦國遺址,就像三星堆遺址,良渚遺址,陶寺遺址,石茆遺址一樣,沒有材料支援的情況下,不能輕易下結論。

    在商朝以前的伊水,洛水之間形成了一個伊洛戎群體的伊洛戎國,臣服於夏,這個伊洛戎國的國都就是二里頭。在殷商滅夏的戰爭中,二里頭的伊洛戎國被摧毀,大部分伊洛戎被抓去當了奴隸,剩餘的一小部分分散四逃。

    逃亡的伊洛戎經過商朝幾百年時間的繁衍生息,成為後來生活在洛陽地區的揚、拒、泉、皋、伊、雒等諸戎。

  • 4 # 好心情106788301

    是不是夏都慢慢會清楚的,國家還沒有定下來。你們西安著急忙慌什麼,成立一個古都協會,去找幾個磚家叫獸,大師篡改一下歷史,誤導一下人們,你們說那麼多有什麼用?大家會信你們這些人嗎?

  • 5 # 古史微

    二里頭遺址和二里頭文化是屬於考古學範疇的概念;夏都、商都則首先是屬於歷史文獻學範疇的概念。許宏老師已經從考古學角度提出了看法,認為二里頭既不能確認為商都,也不能確認為夏都。我對古代文獻做過一些研究,因此,我準備從文獻角度來談一下自己的觀點:二里頭遺址可能既不是商都,也不是夏都。

    引子

    文獻研究是從考古學上探索夏文化的前提。中國古代文獻保留了對三代的不少記錄,但這些記錄中,可靠的原始成分總體上十分有限,更多的記載是陳陳相因、不斷髮揮而形成的。這種現象也就是顧頡剛曾經提到的“層累”現象。

    復旦大學的陳淳教授曾經批評我們的一些學者在二里頭和夏文化的研究中“缺少起碼的懷疑精神”(《二里頭、夏與中國早期國家研究》,《復旦學報》2004年第4期),類似的批評在張光直先生的高足羅泰文中也曾有出現,《劍橋中國上古史》的《序言》部分也有類似批評,這些批評特別強調了當今學界對顧頡剛的夏研究缺少迴應(主要指顧頡剛與童書業合著的《夏史三論》)。筆者在對夏文化進行研究的過程中,確實也有類似感受,即當今學界在對二里頭和夏文化進行研究時,對文獻的審查不夠深入。在文獻審查不足的情況下,出現考古文化譜系、測年體系與傳統的古史框架互相矛盾、無法協調的情況並不奇怪。為了說明這個情況,我們先來看所謂的“二里頭商都說”和“二里頭夏都說”是怎麼回事。

    二、“二里頭商都說”和“二里頭夏都說”

    以二里頭遺址為商都,這個觀點最早見於徐旭生先生於1959年在《考古》上發表的《1959年夏豫西調查“夏墟”的初步報告》。在這篇文章中,徐旭生認為“二里頭為商湯都城的可能性很不小”,其主要依據是東漢班固有稱屍鄉為”殷湯所都“及鄭玄有“偃師有湯亭”的說法。鄒衡反對這個意見,主要是從三點入手的:第一,偃師之亳不與葛為鄰。第二,偃師之亳不見於東漢以前的文獻;第三,西亳與湯伐桀時的”韋-顧-昆吾-夏桀“的作戰順序不合。

    以二里頭為夏都,這個觀點最早做全面論述的是鄒衡。他的核心觀點是豫西地區是夏文化的核心區,二里頭遺址的考古測年資料與歷史上三代時期的夏代紀年相吻合。鄒衡的觀點可以說反映了相當一批學者的認識,即認為夏文化的核心區域在豫西或者是晉南,年代在前2100年至前1600年之間。因此,只要是在這個時間範圍內出現在豫西地區或晉南地區的最具代表性的遺址被判斷為夏都其實都非常自然。

    三、初步討論

    瞭解二里頭研究的朋友知道,二里頭的測年資料在斷代工程結整後被修訂為了公元前1735年至公元前1530年之間,二里頭文化發展最鼎盛的三、四期年代基本已經在公元前1600年後,這樣,要把二里頭文化並不發達的一、二期視為夏都文化,說服力就有很大問題了。

    更大的問題是,許多有關夏代的文獻記錄記載放到二里頭遺址上讀,其實也說不通。比如,把二里頭視作夏都的學者往往也認為二里頭就是桀都斟尋,但按《竹書紀年》說,太康、后羿也居斟尋,無論如何,二里頭文化的年代在傳統的三代框架中是無法同時容納后羿和夏桀的。其次,按目前的考古情況來看,在傳統的歷史觀念中,把二里頭視為夏都,同樣無法合理解釋”商湯伐桀“的問題。

    無論是湯都說,還是夏都說,對文獻的整理其實都還有很多不足。比如,徐旭生先生之所以不認為二里頭與夏有關,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在他的觀念中,夏文化主要分佈在嵩山以南地區。筆者在研究中也得到了類似的認識,即夏文化在河南境內的分佈,應該是以嵩山以南為主的。當然,徐先生的分析中也有欠缺,比如,他在《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中講到的研究先秦史時使用文獻的幾條原則,但他並沒有很好地貫徹。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應該與他認為夏都在晉南和豫西有關。比如,他分析夏都區域時,第一條材料就是《國語》中的“有夏之興,融降於崇山”,從而把夏的興起鎖定在崇山附近。然後又引用《國語》以鯀為崇伯的記載,來說明夏族與崇山的關係。但是,如果我們把先秦文獻中與“融降於崇山”有關的幾條材料列出來就會發現徐先生的說法大成問題。與《國語》這條材料有關的記錄還少有這麼三條:

    (1)《尚書·洪範》: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

    (2)《山海經·海內經》: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鯀復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3)《天問》: 鴟龜曳銜,鯀何聽焉?順欲成功,帝何刑焉?永遏在羽山,夫何三年不施?伯禹愎鯀,夫何以變化?纂不前緒,遂成考功。

    綜合《國語》可知,鯀禹傳說的歷史發展脈絡是:先有洪水滔天,然後有鯀竊息壤,次為祝融殺鯀,再又鯀復生禹,最後才是禹定九州。從這個脈絡可以看出,《國語》所謂的“融降崇山”就是祝融殺鯀的事件,這到大禹興起,中間還隔著鯀復生禹,而傳統觀點認為,大禹生於西羌,並不在豫西。可見,以鯀與崇山的聯絡去推夏族的起源地並不可靠。《國語》明確稱鯀屬有虞氏,又稱夏祖為顓頊,夏宗為大禹,而鯀被視為郊祭物件。《左傳》提到三代都郊祭鯀。這說明,鯀被夏人祭祀,並不能證明鯀屬夏族。

    四、《史記》與先秦文獻記載的“夏”的差異

    無論是“商都說”還是“夏都說”,都有一個基本前提:即採信《史記》的三代體系。那麼,《史記》的這個三代體系可靠嗎?目前學界對這個問題缺少討論。而筆者將《史記》與先秦文獻進行對比研究後發現,《史記》和先秦文獻所講的“夏”並不是一回事。比如《左傳·昭公十四年》:

    《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

    這條材料可以對應今本《堯典》中皋陶的“作士,五刑有服”。又比如《左傳·僖公二十七年》:

    《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

    這條材料在今本《堯典》中作:“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可見,至少在春秋戰國時期人們的觀念中,《堯典》被相當部分人視為夏代作品,而不是《史記》把堯、舜視為夏代以前的五帝時期人物。

    《墨子》與《尚書》、《左傳》有類似的現象,也把虞夏視為一代。這個問題,筆者以前曾多次在文章中提過,這裡引用一條顧頡剛、劉起釪在《尚書校釋譯論》中的話:

    《墨子·明鬼》雲:“上者《夏書》,其次商、周之《書》。”《墨子》的《尚賢》、《天志》、《明鬼》、《貴義》諸篇都稱堯、舜、禹、湯為三代聖王,把堯舜列在夏代,所以有關堯、舜、禹的篇章都稱《夏書》。(中華書局版,2005年,第508頁)

    以上所舉文獻,如《尚書》、《左傳》、《墨子》都比《史記》更為古老,且各書記載一致,即將堯舜視為夏代人物。類似現象還出現《竹書紀年》中。《史記·殷本紀·集解》引《竹書紀年》說:

    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也。

    又《夏本紀·集解》引《竹書紀年》說:

    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

    按照《史記》記載的夏商體系來理解《竹書紀年》,則商代積年多於夏代積年。然而,《晉書·束晳傳》引《竹書紀年》卻說:“夏年多殷。”這說明要麼是《竹書紀年》自相矛盾,要麼就是《史記》的記載不可信。《史記·魏世家·集解》引荀勖語:

    和嶠雲:“《紀年》起自黃帝,終於魏之今王。”

    而杜預《左傳·後序》言:

    《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

    又《晉書·束皙傳》雲:

    《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

    可見,《竹書紀年》所稱的夏代紀年是以黃帝為開端的,這與《史記》記錄的以禹為開端的夏代大不相同。又《路史·發揮》卷三引《竹書紀年》雲:“黃帝至禹,為世三十。”《說文·卅部》有“三十年為一世”之說,可見就內證而言,《竹書紀年》的“夏年多殷”說是可以成立的。《竹書紀年》多記有昌意、顓頊、堯、舜等事。如《山海經·海內經》郭璞注:

    《竹書》雲:“昌意降居若水,產帝乾荒。”

    《大荒西經》郭璞注:

    《竹書》曰:“顓頊產伯鯀,是維若陽,居天穆之陽。”

    《海內南經》郭璞注:

    《竹書》亦曰:“后稷放帝朱于丹水。”

    《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括地誌》:

    《竹書》雲: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

    《北堂書鈔》卷十七:

    《紀年》雲:命咎陶作刑。

    綜上可見,《竹書紀年》和《尚書》、《左傳》、《墨子》等先秦文獻一樣,均把堯、舜、禹甚至黃帝視為夏代人物,而這些人物均被《史記》視為五帝時期人物。這也就意味著,《史記》的三代體系並不符合先秦人的認識。因此,基於《史記》體系來談殷墟以前的考古文化的歷史身份是什麼,在沒有對《史記》的三代體系進行足夠的審查之前,是沒有辦法討論的。

    我們再來看。清華簡《楚居》記載:楚祖季連曾娶盤庚之子為妻,又郭店簡《窮達以時》說皋陶生活於武丁時期,而我們知道,皋陶、季連和大禹是生活年代相當的人物,且李學勤在《論清華簡〈楚居〉中的古史傳說》(《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1期)中已經指出,《楚居》的記載與《帝系》的記載相合,且合於鬻熊為文王之師的說法;而《帝系》正是《史記》的史源材料,但司馬遷在使用《帝系》的材料時,把鬻熊分為了相隔六七百年的兩個人物(穴熊和鬻熊),並加入“或在蠻夷,或在中國”一句來比合於其所擬定的三代體系。這就說明《史記》的三代體系具有鮮明的“整齊”色彩。類似的“整齊”手法在《史記》中還多處存在,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對戰國世系的處理。而研究戰國世系的學者均知,《史記》的戰國部分存在極多問題,如魏國世系、田齊世系、趙世系、燕世系、魯世系、晉世系等均存在大大小小的問題。當然,這個問題不是我們要討論的重點。

    總結

    透過《楚居》、《窮達以時》和《帝系》的記載,我們不難發現,在戰國時期人們的觀念中,夏文化與商文化存在平行發展的關係,且先秦人觀念中的夏代生活著《史記》所謂的五帝時期人物。換言之,《史記》所謂的三代,在先秦人觀念中,夏與商是平行發展發展的。《史記》所謂的五帝,在先秦人觀念中極可能也有平行關係。

    後人把平行的歷史發展整理為線性的歷史發展關係,劉莉和許宏在《關於二里頭遺址的省思》一文中舉出不了不少類似例子:比如,蘇美爾的王系列出了115個統治者的名字,結果把原本600餘年的歷史拉長為了超過1900年的歷史。再比如,瑪雅王把自己的日曆點追溯到公元前3114年,結果這個時間比當地最早的農業群醫治出現的時間還要早1000年。因此,如果《史記》出現這種情況,實在不必大驚小怪。實際上,顧頡剛很早就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他在《戰國秦漢間人的造偽和辨偽》一文中就曾批評司馬遷把不同族群文化的“古人都聯串到諸夏民族與中原文化的系統裡,直把‘地圖’寫成了‘年表’”。蘇秉琦教授在《中國文明起源新探》一書中對把夏、商、周、秦、漢“像串糖葫蘆一樣”串在一起的大一統史觀也提出了批評,並稱之為歷史教育中的兩個怪圈之一。筆者在研究中大量利用先秦材料和出土文獻,同時研究了相關的考古材料,形成了夏與商周並行、夏分三段、商分兩段的觀點。這個觀點儘管看上去與《史記》大不相同,但基於前賢的研究來看,這個觀點成立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由此認識來看二里頭,筆者的一個判斷是:二里頭的歷史文化身份,在文獻中大機率是沒有記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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