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創作的基本規律 文學創作作為一種特殊的審美創造,不能簡單地記錄事實,而需要把日常的生活現象典型化,這就是孕育作品時的藝術構思過程。所謂典型化,就是化生活素材為具有典型意義的藝術形象,這是文學創作的基本規律之一。為此,必須經過藝術概括對生活進行選擇、提煉、改造、集中,虛構出新的形象。
正如魯迅在《我怎麼做起小說來》中所說的:“所寫的事蹟,大抵有一點見過或聽到過的緣由,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髮開去,到足以幾乎完全發表我的意思為止。人物的模特兒也一樣,沒有專用過一個人,往往嘴在漸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
”在這個過程中,首先是選取題材。作家所寫的應當是他受了感動而又認為有意義的審美物件,接著而來的,是醞釀主題。文學創作要取得成功,不僅要題材選擇得恰當,而且尤需從中發掘出它的深刻的含義,揭示出別人沒有覺察到的事物之間的某種本質聯絡,獲得對生活的獨特的審美體驗。
主題應該是從豐富的生活感受中反覆思索和探求而醞釀成熟的結晶,它來自生活的深處,是和生動的表象有血有肉地聯絡在一起的。藝術構思由此繼續深化,使生活表象和作家的審美意識融合起來,逐漸形成意象,最後才能化為藝術形象。
文學創作在藝術構思的基礎上,還有一個語言表達的過程。
既要力求做到主觀與客觀的統一,又要尋找形式與內容的完美結合。高爾基說:“語言把我們的一切印象、感情和思想固定下來,它是文學的基本材料。文學就是用語言來表達的造型藝術。”(《論散文》)語言具有描繪形象、喚起讀者形象聯想的功能,是因為語詞所表現的概念是同有關的表象聯絡在一起的。
作家應當掌握語言藝術的特點和技巧。從所反映的生活出發,去尋求最恰當的語言。老舍在《語言與生活》中說過:“語言脫離了生活就是死的。語言是生命與生活的聲音。”作家有深厚的生活底子,對所寫的人物有深刻的瞭解,才能更好地駕馭語言。
在文學創作過程中,作家掌握世界的方式有其特點,人們把作家形象地認識和反映生活的過程稱為形象思維或藝術思維。
別林斯基在《智慧的痛苦》中說:“詩人用形象來思考;他不證明真理,卻顯示真理。”他在《藝術的觀念》中又指出:“藝術是對真理的直感的觀察,或者說是寓於形象的思維。”形象思維是人們的認識規律在文學創作領域中的特殊表現,體現為自覺的表象運動,透過形象的聯想、推測和組合,而構成新的藝術形象。
它不僅是對生活的審美認識,而且是一種審美創造過程。當然,文學創作不只是依靠形象思維,它也離不開邏輯思維。茅盾在《漫談文藝創作》中指出:“可以這麼說,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在作家頭腦中交錯進行,使創作過程中既有能夠反映時代精神的主題思想,又能塑造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
這一構思整體的兩面,它們的關係是辯證的,是相輔相成而不是對立的。”。
文學創作的基本規律 文學創作作為一種特殊的審美創造,不能簡單地記錄事實,而需要把日常的生活現象典型化,這就是孕育作品時的藝術構思過程。所謂典型化,就是化生活素材為具有典型意義的藝術形象,這是文學創作的基本規律之一。為此,必須經過藝術概括對生活進行選擇、提煉、改造、集中,虛構出新的形象。
正如魯迅在《我怎麼做起小說來》中所說的:“所寫的事蹟,大抵有一點見過或聽到過的緣由,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髮開去,到足以幾乎完全發表我的意思為止。人物的模特兒也一樣,沒有專用過一個人,往往嘴在漸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
”在這個過程中,首先是選取題材。作家所寫的應當是他受了感動而又認為有意義的審美物件,接著而來的,是醞釀主題。文學創作要取得成功,不僅要題材選擇得恰當,而且尤需從中發掘出它的深刻的含義,揭示出別人沒有覺察到的事物之間的某種本質聯絡,獲得對生活的獨特的審美體驗。
主題應該是從豐富的生活感受中反覆思索和探求而醞釀成熟的結晶,它來自生活的深處,是和生動的表象有血有肉地聯絡在一起的。藝術構思由此繼續深化,使生活表象和作家的審美意識融合起來,逐漸形成意象,最後才能化為藝術形象。
文學創作在藝術構思的基礎上,還有一個語言表達的過程。
既要力求做到主觀與客觀的統一,又要尋找形式與內容的完美結合。高爾基說:“語言把我們的一切印象、感情和思想固定下來,它是文學的基本材料。文學就是用語言來表達的造型藝術。”(《論散文》)語言具有描繪形象、喚起讀者形象聯想的功能,是因為語詞所表現的概念是同有關的表象聯絡在一起的。
作家應當掌握語言藝術的特點和技巧。從所反映的生活出發,去尋求最恰當的語言。老舍在《語言與生活》中說過:“語言脫離了生活就是死的。語言是生命與生活的聲音。”作家有深厚的生活底子,對所寫的人物有深刻的瞭解,才能更好地駕馭語言。
在文學創作過程中,作家掌握世界的方式有其特點,人們把作家形象地認識和反映生活的過程稱為形象思維或藝術思維。
別林斯基在《智慧的痛苦》中說:“詩人用形象來思考;他不證明真理,卻顯示真理。”他在《藝術的觀念》中又指出:“藝術是對真理的直感的觀察,或者說是寓於形象的思維。”形象思維是人們的認識規律在文學創作領域中的特殊表現,體現為自覺的表象運動,透過形象的聯想、推測和組合,而構成新的藝術形象。
它不僅是對生活的審美認識,而且是一種審美創造過程。當然,文學創作不只是依靠形象思維,它也離不開邏輯思維。茅盾在《漫談文藝創作》中指出:“可以這麼說,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在作家頭腦中交錯進行,使創作過程中既有能夠反映時代精神的主題思想,又能塑造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
這一構思整體的兩面,它們的關係是辯證的,是相輔相成而不是對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