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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主這個問題描述不清,也沒有說學生犯了什麼事,僅僅把重點放在校長打人和威脅學生寫認錯書上,你的意思其實就在如何處理校長的問題上。

    我認為這件事校長真處理不好,打了人就理虧,不管出發點在哪,也不管學生犯了什麼事,校長真沒必要出手,因為解決不了問題還惹一身騷。學校解決不了的學生問題,他的將來自有家長承擔,再不行還有社會大哥收拾呀,警察大哥還在監獄外等著呢,怎麼樣都用不著校長動用武力啊。

    再來說說如何處理這件事,還能怎麼處理?家長往上投訴,把校長幹下來不就完事了嗎?這都已經是一個套路了,還有必要在這問嗎?

    最後我要說一說這個學生家長,別一副孩子是受害者心態,孩子小不懂事不能一直成為他犯錯的理由,能動用到一個校長來處理的問題已經不是普通老師能解決的了,說明你的孩子乾的也不是普通孩子能幹的事了。孩子若不是屢次犯錯就是犯下了比較嚴重的錯,否則也不會把校長激怒成這樣,這裡面肯定也有家長疏於管教的問題,家長難道不應該負一定責任嗎?我一直認為孩子首先要家長自己管教好,否則讓別人來管教的時候不一定能如自己願了。

    或許今天這話家長不愛聽,但這卻是事實,想要自己的孩子能在學校安安樂樂學習,規矩必須先學會。自古一句話說得好: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找別人錯處的時候先找找自己的問題。

    最後,校長的把柄都在你手裡了,任你宰割唄,告與不告都在你一念間。不過孩子的教育可就成問題了,把校長都惹急了的孩子,把校長都告得丟飯碗的家長,哪個老師敢惹?哪個學校敢接收?家長得到的或許是一時的快感,但失去的更多,道理簡單事實卻很殘酷,很真實不是嗎?家長自己好好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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