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相關流程:
一、在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要做的事情:
1、到要調入的單位,取得該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影印件1份(A4紙、加蓋公章)、《勞動合同》或聘用證明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2、到現工作單位,取得同意變更執業地點相關證明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3、到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取得並填寫《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一式3份;
4、樓主個人的“醫師執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稽核原件、留檔影印件)。
將上述材料裝入資料袋,到現單位所在地縣(市)衛生局,辦理“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的申請手續。
二、到要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要做的事情:
1、到要調入的單位,取得該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影印件1份(A4紙、加蓋公章)、《勞動合同》或調令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2、由具備資質醫療機構(一般是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六個月內身體健康證明1份,加蓋公章;
3、《授予醫師資格稽核表》或《醫師資格認定稽核表》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到要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取得並填寫《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一式2份;
4、除上述各種表格貼上的照片之外,再準備相同的2寸彩色證件照3張;
5、樓主個人的《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任職資格證書》、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收回《醫師執業證書》,其餘稽核原件、留檔影印件);
上述各材料裝入資料袋,到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辦理“醫師職業資格“變更手續。
說明:
1、一般情況下,上述手續由樓主從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2、各地要求不盡相同,以當地衛生局的要求為準。
以下是相關流程:
一、在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要做的事情:
1、到要調入的單位,取得該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影印件1份(A4紙、加蓋公章)、《勞動合同》或聘用證明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2、到現工作單位,取得同意變更執業地點相關證明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3、到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取得並填寫《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一式3份;
4、樓主個人的“醫師執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稽核原件、留檔影印件)。
將上述材料裝入資料袋,到現單位所在地縣(市)衛生局,辦理“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的申請手續。
二、到要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要做的事情:
1、到要調入的單位,取得該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影印件1份(A4紙、加蓋公章)、《勞動合同》或調令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2、由具備資質醫療機構(一般是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六個月內身體健康證明1份,加蓋公章;
3、《授予醫師資格稽核表》或《醫師資格認定稽核表》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到要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取得並填寫《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一式2份;
4、除上述各種表格貼上的照片之外,再準備相同的2寸彩色證件照3張;
5、樓主個人的《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任職資格證書》、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收回《醫師執業證書》,其餘稽核原件、留檔影印件);
上述各材料裝入資料袋,到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辦理“醫師職業資格“變更手續。
說明:
1、一般情況下,上述手續由樓主從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2、各地要求不盡相同,以當地衛生局的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