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外貿支付手段中的一種——託收,託收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兩種:
D/P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單又分為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兩種,特點是銀行的交單(貨物歸屬權憑證)以進口方是否付款為準,即期和遠期僅僅是在給予融資上的期限寬限與否。
D/A (document against agreement) 承兌交單,銀行在進口方對匯票進行承兌後即交付單據(貨物歸屬權憑證),並在承兌期滿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
D/A 和 D/P 都不是銀行信用,所以一但進口方破產或拒付,銀行都不承擔損失。
至於D/A*T/R,信託交單,建立在D/A方式之上,是進口方借單時提供的一種擔保檔案,表示願意以銀行受託人身份代為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歸銀行。貨物售出後所得貨款應於匯票到期時交銀行。代收行若同意進口方借單,萬一匯票到期不能收回貨款,則代收行應承擔償還貨款的責任。但有時出口方主動授權代收行憑信託收據將單據借給進口方。這種做法將由出口方自行承擔匯票到期拒付的風險,與代收行無關,稱之為”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
T/R)”。從本質上看,這已不是“付款交單”的做法了。
現在回答不算晚吧?
屬於外貿支付手段中的一種——託收,託收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兩種:
D/P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單又分為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兩種,特點是銀行的交單(貨物歸屬權憑證)以進口方是否付款為準,即期和遠期僅僅是在給予融資上的期限寬限與否。
D/A (document against agreement) 承兌交單,銀行在進口方對匯票進行承兌後即交付單據(貨物歸屬權憑證),並在承兌期滿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
D/A 和 D/P 都不是銀行信用,所以一但進口方破產或拒付,銀行都不承擔損失。
至於D/A*T/R,信託交單,建立在D/A方式之上,是進口方借單時提供的一種擔保檔案,表示願意以銀行受託人身份代為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歸銀行。貨物售出後所得貨款應於匯票到期時交銀行。代收行若同意進口方借單,萬一匯票到期不能收回貨款,則代收行應承擔償還貨款的責任。但有時出口方主動授權代收行憑信託收據將單據借給進口方。這種做法將由出口方自行承擔匯票到期拒付的風險,與代收行無關,稱之為”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
T/R)”。從本質上看,這已不是“付款交單”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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