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相關實踐年限證明。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給水排水
⑴ 本專業:給水排水工程。
⑵ 相近專業:環境工程。
⑶ 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相關實踐年限證明。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給水排水
⑴ 本專業:給水排水工程。
⑵ 相近專業:環境工程。
⑶ 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