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宣傳、新聞、文化教育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
2、按照上級黨委宣傳部和本級黨委的部署、要求,制定落實本級宣傳思想工作的任務和措施;指導本級宣傳、新聞、文化教育系統各單位和各級黨委宣傳工作。
3、負責組織指導轄區的理論研究、理論教育和理論宣傳工作; 負責轄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規劃、協調和管理。
4、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出版等部門的工作;負責在方針政策和宣傳業務上指導報社、廣播電視局、新華書店的工作。領導本級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的工作。
5、從宏觀上指導本級精神產品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在方針政策和宣傳文化業務上指導本級文化局的工作。
6、負責規劃、部署全域性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群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與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群眾思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德育工作;領導本級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領導轄區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農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中小學德育工作研究工作。
7、受本級黨委委託,與本級組織部共同管理宣傳文化教育系統各部門(單位)的領導幹部,指導這些部門(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制訂培訓規劃,並組織轄區宣傳幹部和宣傳文化教育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聯絡宣傳文化教育系統的知識分子,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8、負責轄區對外宣傳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領導本級黨委對外宣傳辦公室的工作。
9、指導宣傳文化教育系統有關規定、辦法的擬定和實施;協調宣傳文化教育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本級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宣傳文化教育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發展。
10、負責本級宣傳系統黨委工作。
11、完成本級黨委和上級黨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1、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宣傳、新聞、文化教育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
2、按照上級黨委宣傳部和本級黨委的部署、要求,制定落實本級宣傳思想工作的任務和措施;指導本級宣傳、新聞、文化教育系統各單位和各級黨委宣傳工作。
3、負責組織指導轄區的理論研究、理論教育和理論宣傳工作; 負責轄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規劃、協調和管理。
4、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出版等部門的工作;負責在方針政策和宣傳業務上指導報社、廣播電視局、新華書店的工作。領導本級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的工作。
5、從宏觀上指導本級精神產品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在方針政策和宣傳文化業務上指導本級文化局的工作。
6、負責規劃、部署全域性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群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與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群眾思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德育工作;領導本級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領導轄區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農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中小學德育工作研究工作。
7、受本級黨委委託,與本級組織部共同管理宣傳文化教育系統各部門(單位)的領導幹部,指導這些部門(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制訂培訓規劃,並組織轄區宣傳幹部和宣傳文化教育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聯絡宣傳文化教育系統的知識分子,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8、負責轄區對外宣傳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領導本級黨委對外宣傳辦公室的工作。
9、指導宣傳文化教育系統有關規定、辦法的擬定和實施;協調宣傳文化教育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本級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宣傳文化教育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發展。
10、負責本級宣傳系統黨委工作。
11、完成本級黨委和上級黨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