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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ONEKIDS潮童社

    經歷的太少了,所以不知所錯。

    現在的社會風氣也漸漸好起來了,

    大家有事儘量走程式,找專業人辦專業事

  • 2 # 白開水7151

    對司法公平正義缺乏應有的信任或信任度不高,是產生打官司難現象的主要現實思想根源。概括地講,打官司有以下七難。

    一,自身法律知識欠缺,獨立進行訴訟難。這種情況使得人覺得打官司太麻煩,費時、費力、費錢。因此寧願找人撮合調解私了,也覺得比打官司強。

    二,對司法機關的信任難。尤其是對法官、檢察官、公安的信任較難。迫不得已打官司時,首先想到的是千方百計找關係、托熟人。否則那怕自己在理,心頭也不踏實。

    三,與律師的關係確認難。打官司請律師,經濟因難的有錢的壓力;有錢的擔心官司萬一打輸了白花了律師費。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拿錢請律師,律師就必須把官司打贏。對請什麼樣的律師,也是托熟人關係找所謂與公安、檢察官、法官有關係或所謂有背景的律師。否則,既使能力有多強也難以取信於委託人。對所謂有背景關係的律師,有些人花再多錢都無所謂。甚至把律師視作為自己輸通關係的媒介。認為律師與自己就是純碎的金錢交易關係。官司贏了有本事,輸了或不如意就是找錯了律師。

    四,服法認判難。除重特大刑事案外,相當一部分當事人或其親屬通常會對一審的結果表示懷疑。總認為後面有動作。甚至認為法官被買通或迫於背景關係而不公。所以無論如何都得上訴。

    五,上訴難。凡是決定上述的當事人和其親屬多數都覺得上訴很難。而且會抱著前面的心態去進行上訴。

    六,申訴難。進行申訴的當事人和親屬通常對申訴持兩種態度。一種是認定申訴有理有據,再難也要堅持,而且相信法律會還其一個公平;另一種則認為申訴難上加難,不如認命放棄算了。

    七,矛盾消解難。打官司的雙方,在官司前、中、後的矛盾很難消解。有的還會延續到下一代。

    真實人的一生有三種人不打交道最好:醫生、法官、律師。跟他們打交道要麼是身體有病了,要麼是命運有麻煩了。一輩子不打官司、不生病多好啊!

  • 3 # 皇家師爺

    本來不難的。

    法院是解決(化解)矛盾的集中所在地,但不是所有矛盾都上升到需要法院去解決。包括當事人自行協商、行政複議也都可化解。如離婚,除了法院判決外,更多的還是不透過官司而協議解決……

    打官司的思路本來也與當事人協商解決一樣。只是因為人為增加了某些元素,令有人覺得官司難了。

    1、打官司,其實就是把你的理由與證據擺一下,沒那麼神秘的。人做事說話本身就是依據自身已認定的【依據】及【理由】的,比如借款或買賣,法則無非就是字據及交易,如出現糾紛,把這些字據及交易資訊整理提交即可曉得誰對誰錯。

    其他也是,包括民事與刑事。打官司就是把你認為的理由與證據說一下,這是最真實最原始的。這樣說法說理,案結事了可能性更大。當然,你的認識可能有錯,如果有錯就適當退讓吧。人總是要講理講法的。

    2、但現代法官判案與古代的包公有很大不同。包公判案,會想盡辦法查清事實本來的面目,然後據事實判決,現時的法官,往往會把責任推向當事人而被動的理清案情,會把過錯歸於當事人的舉證責任。真正錯了,則各方會極力掩蓋打壓以求取“正確判決”的權威。

    3、這種消極被動的判案方式就給中間人提供了活動的空間。

    比如,理論上,律師需要為你保密,而且還會教你如何來面對辦案機關的審訊,來擺脫自己的嫌疑。也正因為如此,律師行業更加變得暖味。

    法律人,包括律師,都以匡扶正義,維護社會公平而自居,但如案例事件,律師則需要站在與真正的兇手同一立場,所謂的正義僅是一個幌子……

    甚至某些職業人把整個社會都搞得草木皆兵,爾虞我詐,以僥倖取勝或陰謀暗算一時得逞而喜不勝收,甚至覺得這樣可高枕無憂的安樂一輩子,其律師甚至稱此為【策略】。

    4、用其他小手段或惡意挖坑之類,即使贏了,案結了,但事依舊未了,甚至深層社會矛盾還在醞釀,適時爆發。讓社會存在極大隱患。贏的人也未必一輩子都可睡個安穩覺,整天想著輸的人被暗算的人上門尋仇。打壓受害人,無異於以紙包火。

    5、官司的目的是化解矛盾,而不是深化社會矛盾。

    【出來行,遲早都要還的】。

  • 4 # 蘭竹ZLZ

    時間時間時間,不拖你個三年五載的都不叫“官司”,告訴你:下次還打

    嗎?你拖不起!這就是最難點。你如果問法官:什麼時候開庭?他回答:一個一個來呀,這麼多的案子排著隊呢!

    你信嗎?拖到你沒了興趣在等下去,恨也差不多消了,算了吧不打了。對了錢可不退哦!你打過官司就懂了!

  • 5 # 都市我的主場

    打官司難問題”

    “打官司難問題”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就,立法工作不斷加強,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依法行政不斷推進,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取得明顯進展。同時,公民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也得到了提高,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法律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願意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廣大群眾在解決糾紛方面出現了從過去那種“有糾紛找領導”轉向“有糾紛找法院”的新變化。但是,不能不看到,近幾年一些地方出現了“打官司難”的問題,人民群眾對此反應比較強烈,呼聲也比較高。

    “打官司難問題”的現狀:

    一、對打訴訟程式不太瞭解。當前,廣大群眾在發生糾紛時雖有上法院“討說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願,但一旦真正要到法院啟動訴訟程式,很多當事人才發現自己訴狀不會寫,律師不知如何請,對於法律用語、舉證責任等也不太瞭解。這樣,群眾往往就會覺得打官司是一件既困難又麻煩的事情。

    二、支付不起訴訟費用。訴訟成本過高是廣大群眾對打官司的普遍感受。據報道,一個農民工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資,完成所有法律程式,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種花費,花費時間至少11天―21天,摺合誤工損失550元―1050元。這種訴訟成本大於訴訟標的的情況,往往使當事人覺得打官司不值當、打不起。

    三、訴訟程式費時耗力。許多案件的訴訟程式較為複雜,審理時間長,從一審到二審就得大半年時間,如果再加上執行期限,少則一年半載,有的要一兩年,甚至數年。打一個官司,不僅往往使當事人很長時間不能專心從事正常的工作,而且由於一些法官態度生硬,不熱情、不耐煩,服務態度不好,還會使當事人及其親友承擔巨大的精神壓力,這些都使群眾對於打官司產生畏懼心理,以至於有人說“打場官司脫層皮”、“耗時耗財耗精力,最後還是白費力”。

    四、有理不一定能打贏官司。群眾到法院打官司,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討一個公道,得到公正的判決。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的確存在著有理卻難以打贏官司的現象。有的案件明明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依法應當受理,比如一些行政訴訟案件,一些地方法院卻由於各種原因而不予受理。有的案件明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審理的時候當事人卻不合理地敗訴。這樣的事情雖然是極少數,但卻極大地損害了司法的權威。

  • 6 # 線上木子哥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是公民的行為準則。社會的文明進步要靠法律規範,公民和法人的權益要靠法律維護。學法、用法、依靠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已經不再是種口號或形式,透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確定權利,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一種必然,同時也成為眾多公民的一種自覺行為。而打官司(訴訟)正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的重要途徑。隨著法律的普及,眾多的公民對“訴訟”一詞已經不再陌生。但訴訟並不是一個簡單的話題,對於那些沒有打過官司的人來說,他可能不知道打官司需要履行哪些程式;對於打過官司的人來說,他可能知道這種官司怎麼打,但不知道那種官司怎麼打。

    打官司之前應做哪些準備工作?起訴應符合哪些條件?如何辦理公正?怎樣申請仲裁?怎樣區分合同與協議?不滿18週歲可以申請貸款嗎?員工傷人,老闆要不要承擔責任?未出生的胎兒有繼承權嗎?“婚前財產”永遠只歸一方嗎?婚內債務,離婚後誰來還?返還遺失物品,能要報酬嗎?一房二賣怎麼辦?買到變質食品,吃壞了生病住院找誰賠等等……

    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大家可以先理清思路,去法院或相關部門諮詢好訴訟所需資料,把能自己準備的資料一定先準備好。實在沒有辦法,自己知識和能力有限的話,可以找相關的法律人員(例如律師)進行諮詢。有必要的話可以委託律師。一般情況下普通的案子,能提供的資料準備好自己就可以打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 7 # 韓玉婧

    分享一個我自己親自打官司的經歷!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我是如何自述打官司的!

    幾年前,我因為房地產開發商延期交房,賠付條件不合理,親自打了一場官司。

    第一,準備起訴材料,遞交資料。

    第二,等待法院通知開庭時間。

    第三,法院調解。不接受等法院排期開庭時間。

    第四,第一次開庭,第二次開庭。。。。

    我的案子相對簡單,準備起訴前諮詢了律師朋友,他輔導了我一下自述流程,從哪幾個方面進行闡述等等系列問題。

    雖然我這個案子不是什麼複雜的案子,但我總結打官司的幾個難點:

    第一,所有的官司都難,哪怕過錯方非常明顯。這個流程本身就複雜。具體的難易程度要看不同型別的官司,民事的,刑事的,商業的難度都不同。

    第二,無論什麼官司,時間成本有很高,週期長。

    第三,牽扯消耗精力心力大。

    第四,取證調查環節是最複雜,最難的,直接關係到結果如何。

    第五,找律師,全程和律師溝通問題。溝通程度對結果影像很大。

  • 8 # 睿智暖陽gm

    身為農民的我對於打官司難深有體會。一場事故必須上訴,依法辦事,各種程式都需要時間一個字等。結不了案賠付款就不能到位,因為此事故背付著近六十萬的債務,其中的堅難困苦可想而知。

  • 9 # 鼎法

    一個字一一一一累,二個字一一一一太黑,三個字一一一一不打了,四個字一一一一撤訴算了,五個字一一一一費用已交了,六個字一一一一實在堅持不了,七個字,費錢費力費時間,八個字,一一一一CALL我試一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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