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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山傍水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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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紙家書第一,祖宅的份額是如何分配傳遞的
1、當題主祖父母去世後,
房子是屬於祖宅。
1)如果祖父母以口頭或筆頭遺囑的方式將房子給到您父親,根據《婚姻法》規定,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夫妻一方繼承的財產屬於婚內共同財產。由此可見,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您的父母、母親各佔50%。
2)如果祖父母以口頭或筆頭遺囑的方式將房子給到您父親的兄弟姐妹,那麼您父母就都沒有份額。
3)如果祖父母當時沒有留下任何形式的遺囑,那麼您父親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與其他兄弟姐妹共同平分這套祖宅。同理,您父親繼承的財產中的一半為您母親的份額。
2、當您母親去世後,
1)如果您母親有份額,且沒有留下遺囑,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屬於您母親的份額,將由在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平分繼承。所以題主作為子女,也是對祖宅也是有份額的。
2)如果您母親當時留下遺囑,則屬於您母親的份額按照遺囑執行。
3、當您父親去世後
同理,屬於您父親的份額也按照以上的原則進行判斷。
第二,其他提醒1、關於房屋的產權。目前有不少祖宅雖然家族世世代代都居住在內,但是因為缺乏產權意識,一直沒有辦理房產證;或者因為後來祖宅所在土地規劃性質的不同,導致祖宅成為“違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小產權房”。小產權房本身違法、沒有產權,所以從法律上嚴格地界定來說,房產無法確權,無法繼承,所有的“繼承”也只能是家族內部的“自主約束”,也不受法律保護。目前國家也會分批進行小產權房的整治,至於是否能置換成合法產權、或者直接推倒罰款,都不好說,只能看當地的政策。希望題主能夠儘快確認自家祖宅是否存在以上問題,如果有這個問題,那隻能先家族內部協商“繼承”方式,姑且住著,等地方下一步的政策。
2、關於繼承權的傳遞。假如房產不屬於上面說的“小產權房”,根據題目的描述,至少在題主父輩這一代就沒有完成繼承過戶手續。當然並不是不做過戶手續,份額就會沒有,“繼承權”仍然會根據以上的規則不斷傳遞下去。但只要一天沒有完成過戶登記手續,房子就不是真正意義上屬於題主的。而且隨著一代代人的去世,涉及的繼承人就越多,繼承手續就越複雜,最後很有可能因為繼承人過多、或者去世時間過早,而導致無法開具相關繼承材料,而導致最後無法過戶。所以建議題主儘早繼承確權。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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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傳的房子,到了你父母手上,應視為父母共有房。因為無論是法律規定還是傳統做法,婚姻存續期,一方或雙方受贈房應為共同房屋。一九八八年,你母去世,母親的部分由你父親和你及兄弟姐妹共同繼承。雖然當時沒有分割,但因沒有法定繼承人放棄,應視為所有法定繼承人已共同繼承了母親的那部分,估計考慮到父親的生活方便而沒有分割,所以當年的房子實際已為父親和子女共有,只是沒分割。二00三年父親去世,如父親沒有再婚,房子由父母的子女共同繼承。如父親再婚,先分割母親的部分,即原房屋的二分之一由父親和子女分配,爾後父親的房產包括繼承題主母親的部分,再由繼母和你們子女共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