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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吳下阿蒙毋忘在莒

    1、宗教信仰問題。大家都知道,英裔是新教徒,西班牙裔是天主教徒,都是上帝信徒,教派不同,價值觀自然不同,英裔與印第安人涇渭分明、西班牙裔與當地人大量通婚。那麼,問題來了,愛爾蘭裔也算是廣義的英裔人口(愛爾蘭當時在大英帝國統治下、通用英語),愛爾蘭裔也是天主教徒,也沒有和當地人大量通婚啊?延展一下,法裔也是天主教徒,法裔在路易斯安那和魁北克和當地人大量通婚了嗎?因此,西班牙裔因為當地人改宗天主教而大量通婚的觀點,有瑕疵。

    2、宗主國自身地緣潛力的問題。姑且以英裔和西班牙裔的母國英國和西班牙當今的人口數量做一對比。2016年,英華人口約6500多萬,西班牙人口約4600多萬,英國是西班牙人口的約1.4倍,換言之,多了“將近少一半”。兩國自大航海以來,經過了工業革命,都沒有遭遇過蘇聯二戰那種人口損失,人口趨勢相對平穩。據此,在大航海時代,在殖民地開拓這項國家大事上(北起加利福尼亞、佛羅里達,南到阿根廷、智利),西班牙本土人口捉襟見肘(相對英國充足的人口輸出),不得不採取與“當地人大量通婚”這一措施,以彌補本土地緣潛力的短板。這一做法在西班牙的競爭國家——葡萄牙更加突出,參見“種族大熔爐”葡屬巴西,以及澳門當地的“土生葡人”。

  • 2 # 歷來現實

    先來論證一下征服者的不同。

    一、民族

    西班牙人本來就是混血,以伊比利亞人、克爾特人為主體,吸收了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希臘人、阿拉伯人、猶太人的成分,膚色較深,以黑髮為主。

    英華人主體是盎格魯撒克森人,混血成分不高,膚色較白,多為金髮。

    二、宗教

    西班牙人名義上是Explorer,實際上成分複雜,混有大量海盜、犯人、流氓、失業者,不是傳統意義上虔誠的天主教徒。並且以單身漢為主,有旺盛的生理需要。

    英華人則多是虔誠的清教徒,信仰堅定、行事謹慎、服從安排,有集體觀,多是拖家帶口漂洋過海來到新大陸。

    三、性格

    西班牙人生性散漫,得過且過,往好了說是熱情浪漫,往不好了說就是招蜂引蝶之徒。

    英華人循規蹈矩,即便是單身,要知道,清教徒們也十分講究禁慾。

    再來比較一下被征服者的不同。

    首先我們知道一個是在北美大陸(英國),一個是拉丁美洲(西班牙),至今美國往南的美洲全境,幾乎都是說西班牙語。

    一、社會發展水平

    西班牙面對的印第安人社會發展水平高於北美大陸的印第安人,被征服後能服從西班牙人的安排,皈依天主教,天天干活(以採礦、種植為主),這種社會融合繼而為種族混血產生了基礎。

    英華人面對的是更為原始的印第安人,開化程度低,不愛幹活,與英華人不相容,後來逼的英華人不得不倒賣黑奴來北美參與建設,所以在美國倒是會產生很多黑白配,接觸才有可能嘛。

    二、人口

    美國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大約為1000萬,因為疾病與戰爭不斷損失,急劇減少,成為北美大陸的少數人群(現今的純種印第安人已不足300萬)。英國與其他歐洲人則源源不斷的來到美國大陸,歐洲內部人之間的“混血”可能性更大。

    西班牙本來就是個人口小國,美洲大陸也對歐洲人民缺乏吸引力,西班牙人在拉丁美洲

    始終屬於人口少數群體,又分散在近兩千萬平方公里的範圍內,與當地人的混血成為不得已的普遍現象。

    征服者與被征服者兩兩不同的特點,決定了未來北美與拉美走上了截然不同的發展道路。

    英華人為班底建立起來的美國雖然也是個移民大國,但主體絕對是信奉新教的白人,與固守傳統宗教的印第安人始終保持涇渭分明的界限,當中也不乏殺戮紛爭,隨著印第安土著人口的日漸式微,現已構不成對美國的任何威脅。

    而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建立起來的拉美大陸則成了混血兒的天堂,西班牙人(二代西班牙人甚至都不叫自己西班牙人,而叫克里奧爾人)、葡萄牙人、印第安人、黑人經過幾百年的混血,混血種人已經佔到拉美大陸的56%,在墨西哥、薩爾瓦多等幾個國家已經達到甚至超過了90%。

    由於國家太多,個體太小,各國經濟發展也不太均衡,不過至少產生了一個天大的好處——就像我文中所有的圖片展示的那樣——美女經濟。

  • 3 # 記者王冠

    從語言和文字中可以窺探兩種文化的區別,在英語中幾乎找不到形容白黃混,黑白混,黑黃混和黑白黃三種混的專門術語。只有Euroasian(Asian-American), African-American, mixed-race 這樣的合成詞,而西班牙語裡卻有專門的種族細分詞彙。

    mestizo是人們比較熟悉的一種,雖然願意是“混血”但後來意指是歐洲白人和黃種印第安土著人混血。這種混血被人們津津樂道。不少名人比如詹尼佛-洛佩茲、薩爾瑪-海耶克、Sofia Vergara等拉丁天后以及被美國化的名人傑西卡-阿爾巴都是mestizo。

    在西班牙語裡,mulato是黑白混,很多明星比如瑪利亞-凱里、布魯諾-馬斯、總統奧巴馬都是黑白混血。這樣的混血在美國其實非常常見,但英語中竟然還沒有一個詞專門形容這一人種。在美國如果你有”一滴黑人血統”也在移民局的人口調查中被歸類為“黑人”,即African-American。而African-American是一個被用濫的政治正確的合成詞。美華人不妨可以考慮把mulatto直接拿過來。

    pardo 是指白人、黑人、黃種人混血。在巴西尤其常見。很多巴西球星,人們覺得長得像“外星人”,除了球技,他們的外觀和身體能力也與眾不同。很多人都是pardo。我懷疑羅納爾多、內馬爾、裡瓦爾多中至少有一個是pardo。

    比起拉美宗主國西班牙葡萄牙的拉丁天主教文化的熱情洋溢,起源於北歐昂格魯-薩克遜的英語文化要高冷的多。看看今天清教徒為主的美國,還有waspy這個詞,即白人-盎格魯撒克遜的清教徒(“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形容一個高冷的、看不起其他人中的、歐洲後裔白人。反觀拉美,雖然不少國家的上層社會也大多是白人,但因種族引起的社會隔離、政治分化要比美國少得多。

    很多政治和社會問題,退幾步看,都是文化問題。

  • 4 # 千佛山車神

    民族性格不同,英裔白人更注重血統純正,而葡萄牙和西班牙人就不太在乎這個

    1493年,為西班牙王室服務的義大利人哥倫布在發現美洲大陸後,來自歐洲的殖民者就開始一波接著一波的登陸這片新世界。

    到18世紀初,美洲大陸在文化和民族基本上分成了南北兩部分。北部是由英裔白人建立的美國和加拿大,而美國以南則是以西班牙和葡萄牙文化和血統為主的伊比利亞美洲。

    (拉丁美洲,也稱伊比利亞美洲,其本地區居民父系大多來自西班牙和葡萄牙)

    時至今日,美洲大陸的這南北兩種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存在。

    美加今天依舊擁有者大量血統純正的英裔、德裔、荷蘭裔、愛爾蘭裔白人,這些西歐白人通稱“盎格魯白人”。

    (美國總統特朗普女兒伊萬卡,其祖上是德華人)

    但作為曾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拉丁美洲(除了阿根廷和烏拉圭),各國大多都以混血人種為主。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來自西歐的英裔和德裔移民具有更加強烈的種族意識,更加註重血統的純正,極少與其他非白人種族之間通婚。

    例如在美國,你必須是100%白人血統才可以被登記為白人,哪怕你只有1/8的非白人血統,你也不是白人。

    但是來自南歐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對此就不太在乎,在歷史上西班牙和葡萄牙曾被多個外來民族征服,本身就夾雜著大量的外族血統。他們在來到美洲之後,就開始大量屠殺、奴役當地印第安人,使得當地印第安男子數量銳減。

    而來到這裡的西班牙殖民者基本上都沒有攜帶家眷,他們普遍掠奪當地印第安婦女為妻,繁衍了大量的混血兒,他們的後代形成了一個新的人種——印歐混血人種。

    根據DNA檢測,在墨西哥和中北美地區,印第安原住民男子幾乎沒有留下後代。

    (墨西哥美女,兼具白種人的精緻和黃種人的嫵媚)

    而葡萄牙統治下的巴西,跨種族通婚則更加平常。巴西人的膚色已經不能單純地用白、黃、黑去分類了,這裡簡直就是五彩斑斕。

    但不論是在北美還是拉美,膚色越淺的人通常掌握在更多的財富和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

  • 5 # sorcerer123

    拉美白印混血被誇大了,印第安人很多集中中美洲,拉美巴西阿根廷智利有大量白人,只是下層白人和印第安土著黑人混血,上層還是白人為主,南歐人喜歡棕色面板,不代表喜歡混血。他們還是以高加索為美的。

  • 6 # 寶樹白石

    性是沒有種族界線的,我們看到異族通婚的情況。比如白種人和其他種族的人通婚,生下混血後代的現象,在南美洲國家比比皆是,這種現象的產生和原因的探索。

    人類的交配繁殖天性就沒有種族界線這回事,性的青春期的誘惑會突破種族界線,這毫無疑問,但是在北美洲卻又是另外一個景色,白種人沒有大面積的和當地印第安人通婚,而種族界線分明。這是什麼原因呢?除非是政府幹預了這回事,我們知道在北美洲白種人和印地安人發生了長期的種族戰爭,而且北美洲出現了強有力的白人政府,而且頒佈了法律,和大量屠殺印第安人的政策,這樣,互相敵視的兩個種族是不會通婚的,這種現象就限制在最小的範圍之內了。後來美國政府頒佈的種族隔離制度使白種人和印地安人黑人更加的隔離。

    而在南美洲沒有這個現象,並且不明顯。從這個歷史留下的痕跡來看,南美洲的白人對當地的統治和法規不全面而導致的結果。

  • 7 # 歷史風暴

    是的,要知道梅毒這種病就是發現了美洲新大陸的Nautilus哥倫布從南美地區帶到歐洲,然後又隨著歐洲人對外的殖民和交流帶到了全世界。

    早期殖民者之所以不拒絕與美洲土著發生關係,原因如下:

    第一,那時候還沒有產生種族優越感

    還有就是當時的歐洲人還沒有產生之後那種對於其他民族的種族優越感。也就是說,他們在與南美洲各地的土著居民進行交流的時候,不會對和當地人結婚生子有太多的牴觸情緒。

    所以,此後來到新大陸地區的歐洲移民沒有拒絕和當地女子繁衍後代。

    第二,一開始歐洲人沒有大規模向美洲移民,導致性別比例失調

    當時西班牙雖然殖民了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可是從他們發現新大陸時刻開始一直到17世紀,對拉丁美洲地區的移民並不多。據統計前前後後也就去了幾十萬人,每年不過幾千人。

    之所以歐洲人不願意到新大陸去移民,原因也是很多的,其中最重要一個原因就是很少有人願意把新大陸地區當做是自己的新家,他們只是想在當地賺一筆錢,然後回歐洲去生活。所以,只有少數是整個家庭對當地的移民。這有點像19世紀以後,華人的海外移民情況,所以這就導致了當地人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絕大多數西班牙人只好被迫與當地的土著女子婚配。

    以上兩個原因導致拉美地區的混血想像非常普遍。

    再看北美地區的英華人

    北美地區情況正好相反,北美地區的開發比南美地區要晚了100多年。一直到17世紀初,才有第一批英華人踏上了美洲大陸,踏上美洲大陸的這些人不僅僅有成年男子,還有成年女子,甚至是兒童。

    他們來到新大陸,是為了在這裡建造一個屬於自己的樂土,所以他們從離開歐洲的那一刻起,就沒有打算回去,這是北美移民和南美移民的重要的不同。

    除此之外,就是到16世紀初的時候,由於歐洲地區的發展和他們對美洲地區的瞭解,再加上在世界範圍內的優勢地位,歐洲地區產生了屬於自己的華夷之辨,對歐洲之外的絕大多數國家都暴露了一種種族上的優越感。

    以上,導致當他們來到北美地區的時候,和北美土著居民產生了比較尖銳的矛盾。別說混血,見面不幹仗就不錯了。

    後來,白人對土著居民的種族優越感和他們對當地的土地需求,導致歐洲殖民者對印第安人進行了大規模的屠殺,甚至還形成了法律來保護甚至鼓勵這種屠殺行為,這種情況下就更談不上混血了。

    後來隨著美國的獨立,北美地區的經濟發展的越來越好,到19世紀的時候,歐洲人口開始向這一地區大批移民。而與此同時,北美的土著居民由於此前受到了100多年的迫害,被趕到了保留地,已經沒有多少人了。雖然這個時候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的迫害已經大大減輕,但是他們和歐洲人的通婚情況也非常非常少。

    不足以影響到當地的族群構成!

    以上原因導致北美與土著混血少,南美與土著混血多!

  • 8 # 萬里長空夜未央

    先讓我們把目光從美洲移向歐洲,伊比利亞半島,今天的西班牙。

    西班牙歷史簡述

    現代人類在大約三萬五千年前即已經進入伊比利亞半島。在其後數千年裡,又有數波入侵者和殖民者紛至沓來,其中包括凱爾特人、腓尼基人、希臘人、迦太基人、羅馬人和西哥特人。公元711年,柏柏爾人和阿拉伯人的軍隊(西班牙人統稱他們為摩爾人)入侵,並幾乎征服整個伊比利亞半島。在接下來七百五十年裡,獨立的穆斯林國家相繼建立,而穆斯林控制的區域被稱為阿爾-安達盧斯。

    1492年,格拉納達陷落,標誌著伊斯蘭教結束了在伊比利亞半島800年的影響。解除了內部的紛爭後,統一的西班牙開始了它在全球範圍內最大規模的擴張時期,以至伊莎貝拉女王資助哥倫布到達了美洲。隨後開始了在美洲的殖民,使得西班牙帝國成為此後數百年世界最大的帝國之一。

    伊比利亞半島歷史上是多個文明的碰撞與衝突之地,西班牙人有與各人種交流的經驗,獨立後的帝國也具備紮根其他文明的條件。

    西班牙的民族組成

    西班牙大致可分為四個民族,其中最大的民族是卡斯蒂利亞,約佔全國總人口的80%以上;其次是加泰羅尼亞,佔總人口10%左右;再其次是巴斯克,約佔總人口5%;最後是加利西亞人,約佔總人口的3%。此外,還有瓦倫西亞人、安達魯西亞人、吉卜賽人等。

    現代西班牙人,是古代利古里亞人、伊比利亞人、印歐人(主要是指凱爾特人和拉丁人)以及日耳曼人的組合,並同外來的羅馬人、西哥特人、尤其是摩爾人進行了融合和同化。

    從外觀上,作為南歐人的代表,西班牙人身體中等,頭髮的顏色深,多為褐色和棕色,高鼻樑,長睫毛,大眼睛,熱情奔放,樂觀向上。性格上比較,悠閒自得,不緊不慢,喜歡生活的樂趣。

    南歐與西歐人的相貌特徵對比:

    南歐人:

    西歐人:

    現代西班牙人的身體裡流淌著多民族的血液,有不同民族通婚的歷史,從思想上也更能接受與其他人種結合。

    西班牙的殖民

    大航海時代時期,西班牙殖民者——主要是以男性水手為組成部分——探險飄洋過海來到美洲,經過幾個世紀的征服、屠殺與驅逐,殖民者消滅掉了多數印第安男性,少量殘留於高山密林深處。

    隨著殖民的逐步深入,西班牙移民的浪潮順著洋流刮向了那片新大陸,由於惡劣的生存環境,最初很少有歐洲女性隨行。他們同當地人共同生活,相互影響,因為在西班牙移民結構中,“歐洲血統的女性數量非常有限,西班牙和葡萄牙移民開始在土著居民的女性中尋找伴侶”,於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在西班牙統治的這片大陸上很快就出現了大量的梅斯蒂索人、特塞羅人、科特羅人等不同的人種。這種通婚現象的普遍性帶來了種族的多元化和社會的多元化。

    因此,拉美后代主要是印歐混血,以墨西哥人為例,歐洲裔男性遺傳標記佔90%,印第安母系遺傳標記佔7%,其餘為後來的部分黑奴引入。

    反觀北美大陸的差異

    自1492年哥倫布第一次航海,在巴哈馬群島發現聖薩爾瓦多島開始,北美大陸就開始陷入歐洲殖民者一波又一波的衝擊。首先是被西班牙佔領,接著由於英法西三國分配不均引發多次戰亂,過程中殃及池魚,大量印第安人死亡。最後是獨立後的美國發起的西進運動,紅種人再一次被大批屠殺。就這樣,北美印第安人幾乎被滅絕。

    因為北美殖民地生活環境優渥,很多白人女性移民陸續前來,導致美華人(不止英裔,也包括猶太裔,法國裔、荷蘭人裔、德裔等)更容易選擇與同民族女性結合。

    不過黑奴貿易的發展造成另外的影響:大量的黑奴女性走進莊園,造成現在美國黑人男性中中有30%是白人奴隸主的父系遺傳後代。

  • 9 # 新文化街男孩

    西班牙人富有娛樂精神,即使激烈運動如鬥牛,讓你得到的也是快樂和享受。在殖民拉丁美洲期間,殖民者的娛樂心態,拉近了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間的距離。而當地生活的安逸和自在,也讓殖民者隨心所欲。

    這種性格,也讓二戰期間佛朗哥政權成為傳奇,本是法西斯統治,卻沒加入軸心國;在夾縫中維持生存,在戰爭最後階段還能投機,幫助同盟國而戰。尤其是佛朗哥政權,竟然創造歐洲唯一一個戰前、戰中和戰後連續執政的奇蹟。這種性格的民族,能夠誕生出帕瓦羅蒂和多明戈,是再自然不過的了。

    至於英裔德裔法裔等歐洲人,對北美洲的殖民統治,只能用冷血和虛偽兩詞來形容。這主要源於他們與生俱來的道德崇高感和人種優勢論。他們在美洲的虛偽表現在,既可以為土著人的救助而設立感恩節予以紀念,也可以在第二年對他們口中念念不忘的恩人進行屠戮;他們可以在教堂唱詩,頌揚人生來平等的真理,但離開教堂時,卻是安心地踩著黑奴的後背乘車離去。

    這種虛偽延續至今,就是讓是非曲直存在兩重標準,就是可以口喊著自由民主肆意干涉他國內政。

    如此等等,讓我們看到歐洲人的分裂人格,分裂人性,最終目的是要時刻保持警醒,對他們的偽善要保持警惕。

  • 10 # 飛翔正義

    前面幾個答案感覺都說偏了。

    其實西班牙葡萄牙開啟殖民帝國的時候,民族主義還沒有興起,當時兩大殖民帝國行駛的是宗教主義,大肆毀滅南美文明,瑪雅文字也是在那個時代被銷燬的,但是如果你信奉天主教,那就當你是自己人,只是地位低點的自己人,通婚什麼的完全沒有問題。

    而美國西進時代,民族主義已經興起,美國的核心就是盎格魯新教男人,講究非我族類,種族主義和種族隔離都開始盛行,通婚已經不可能了。

    另一方面,兩牙時代還是種植園經濟,需要勞動力幹苦力,人口都是財富。而美國尤其是北方已經是工業化時代了,不僅有能力開發土地,而且有源源不斷的舊大陸移民,所以只要地而不要地上的人。

  • 11 # Stuart16

    這就表現出各個民族的特徵。英裔多講究種族主義言論,當年沒有把美洲人當人類看待,甚至如果跟原住民結婚,人家會被整個社會排擠,連父母都會嫌棄。英裔也很難相處,他們來美洲純粹是為了搶資源,得寸進尺到他們都把那麼和諧那麼開明那麼慷慨的美洲人得罪到反覆發生血腥場景的程度,真難得。

    西裔反而,雖然從歷史的角度上來講只能說也很野蠻,但是態度像正常人類,當初依靠美洲人的幫助生存下去,能跟當地人建立好關係,通婚理所當然。

    我們法裔當初也跟當地人通婚,我自己都是第十幾代混血兒。

  • 12 # 我們一一一一個樣

    北美也通婚,只不過來北美的白人更多。大多數純種美華人都有過印第安祖先,只不過到今天比例很低。而且都是母系。新大陸最初男多女少,上百年前白人男子往往娶印第安女生。在美國生活多代的地道美華人往往有多少的因地安血統。我一位美國朋友,地地道道的白人女生,說自己1/8印第安人基因,還有人1/16。

  • 13 # 畝心隨筆

    主要原因是西班牙人口太少,碰到的南美大陸上印第安人又多,沒辦法只好合作了。再說,一個單身的冒險家找一個漂亮的妹妹做情人,沒什麼不好啊!英華人口多於西班牙,而且北美的原住民也少,再說一心當農民的人本身也不是很浪漫哈!

  • 14 # 醉雪長亭

    因為英華人去美洲的比較多,他們在美洲種植棉花、甘蔗和茶。英華人不需要印第安人,他們只需要印第安人的土地。所以雙方衝突很大。而西班牙人與葡萄牙人去美洲的少,他們主要是採礦,需要印第安的勞動力。所以雙方對待印第安人的態度不一樣。此外,英華人很多是整個家庭去美洲,宗教信仰不允許他們有兩個伴侶,而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都是獨身一個人去的。

  • 15 # 天涯橄欖球

    三個原因:第一,原英國北美殖民地,印第安人數比較少,文明程度比較低,美洲土著人所建立的文明主要在墨西哥和南美即瑪雅人、印加人和阿斯克特人,人口多,文明程度也比較高氣候溫和適合農業生產。第二,英裔和其他北歐移民基本都是新教徒,更加強新教倫理,注重家庭與人道。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北美英屬殖民地是家庭型殖民地,殖民者都是帶家屬的,而西班牙和葡萄牙完全是軍事征服,沒有帶女眷的,必然帶來諸多問題。

  • 16 # 蘭臺

    有宗教和時間、地理環境三方面原因。

    首先說宗教原因,西班牙是天主教國家,天主教相比新教更世俗,更普世。

    簡單的說,天主教強調的是隻要信仰上帝,那麼“五湖四海皆兄弟”;但是新教不一樣,新教則表現的在宗教上更極端,很多行為非常類似ISIS。

    現存史料裡就記載過德意志地區信仰新教的獨立城邦有一天在新教神父的帶領下,全城民眾“焚書破四舊”,把一切與信仰無關的書籍、文物全部破壞,然後全城民眾按照《聖經》來起名字。

    第一批移民北美大陸的英國清教徒(新教的一種),他們移民的動機就是道德上無限優越感,他們認為舊大路(包括英國)已經墮落了,他們要去新大陸按照《聖經》創造真正的伊甸園。

    換言之,當時新教徒極端自戀,並且都有道德潔癖;自戀和道德潔癖相結合就使得新教徒有強烈的排他性。

    用大白話說,北美新教徒連天主教徒都看不起,怎麼可能看得起異教徒和野蠻人呢?

    對於西班牙天主教徒來說,只要印加人信仰了上帝,那麼大家都是“兄弟姐妹”,既然都是“兄弟姐妹”,那麼為什麼不能結合在一起?

    其次是時間原因

    西班牙是歐洲各國裡最早在全球殖民的,早在15世紀晚期(公元1492年)西班牙就已經開始對南美進行殖民了;而英國大規模殖民北美要到1615年五月花號,這已經是17世紀了;西班牙等於比英國早殖民小一百年。

    這麼長時間足夠西班牙人,尤其是西班牙本土窮人對南美有足夠多的瞭解,那麼在本土窮得叮噹響的窮人都想去殖民地碰碰運氣。

    有資料顯示,整個1550—1610這60年,西班牙本土有大約一兩百萬人移民南美;這麼多西班牙窮人湧入南美殖民地,他們也要娶媳婦兒,本來移民南美就是西班牙窮人居多,在本土都娶不起西班牙姑娘,到了殖民地西班牙人男多女少,西班牙女性在婚姻市場就更吃香了,窮西班牙男性就更娶不起,但是窮人也要結婚娶老婆啊,那麼相對便宜的印加女性就成了西班牙男性窮人必然的選擇了。

    而在17世紀英國清教徒移民北美主要是避免席捲整個歐洲的宗教戰爭,所以絕大多數移民北美的移民都是新教徒,前面說了,他們有很強烈的排他性;而且英國新教徒這種移民和西班牙最開始幾百名軍人殖民是不一樣的,他們是拖家帶口式的移民,僅僅英國本土就有3萬人移民到北美,所以,當時他們沒有迫切的與外族通婚的意願。

    等到18世紀工業革命爆發後,北美大陸也不再是窮鄉僻壤,大量歐洲窮人移民北美,使得北美歐洲移民不太需要和外族通婚。

    最後是環境。

    把環境放最後,不是因為不重要,而是因為太重要了。

    西班牙殖民的南美人口稠密,比如印加帝國就超過1000萬人,西班牙最初殖民南美各地都是人口稠密,經濟發達的地區;幾百、幾千、幾十萬乃至上百萬西班牙人放到南美和撒胡椒麵沒區別。

    本族人口太少,外族人口眾多就很難在婚姻問題上進行內部迴圈。

    而北美不同,北美印第安人總人數不超過3百萬,和北美大陸總面積相比,印第安人數量其實少得可憐;就算英國殖民者想和印第安人通婚,都未必能遇得到合適的。

    等到歐洲移民大量湧入的18世紀,北美本土印第安人因為被殖民者屠殺而大量減少,就更沒有通婚的必要了。

  • 17 # 薩沙

    這個問題很複雜,但基本是這幾個原因。

    第一,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在當年沒有太多的種族意識。

    大航海時代之前,西班牙在阿拉伯人和穆斯林君主控制下長達800年。

    即便西班牙基督教雙王征服了整個半島,徹底消滅伊斯蘭教的傳播,但並沒有殺光阿拉伯人和北非過來的各種移民。

    再加上之前不斷的溶血,其實西班牙人的血統很雜亂,同盎格魯撒克遜人是完全不同的。

    英國的主體民族盎格魯撒克遜人,自從達到英國本土以後就拒絕和外族通婚。甚至同是白人的凱爾特人,他們也是堅決不通婚的。

    相比起來,英格蘭人的血統比較純正,也沒有和外族通婚的習慣。

    第二,雙方到達的美洲不同。

    西班牙人到美洲是16世紀的事情,而英國白人到美洲是17世紀,差了100多年。

    大家都知道,西班牙人到達的主要是中美洲和南美洲,遇到了瑪雅人、阿茲臺克人等比較強大的印第安民族。

    以阿茲臺克人為例,人口在1520年有一千兩百萬人,西班牙人在美洲的充其量幾萬人。

    所以為了對抗這些中美和南美數量眾多的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必須利用他們,也就是利用印第安人列印第安人。

    比如皮薩羅的遠征軍似乎只有幾百人,其實他得到數萬印第安人土著部落的支援,才用了幾十年打垮了印加帝國。

    從各方面考慮,西班牙人需要和土著保持很好的關係,甚至大面積通婚,利用他們。

    但英華人到達的北美洲,當時人口僅有二三百萬人,還散佈在整個北美大陸,地廣人稀。

    對於英華人來說,不需要籠絡北美印第安人,只要將他們武力征服即可,根本不需要通婚、聯姻。

    第三,雙方治理美洲的模式不同。

    西班牙人對於美洲的治理,基本是將南美印第安人搞成二等公民甚至奴隸。

    西班牙人利用這些印第安人開採他們需要的銀礦、寶石礦,攫取重要資源,後來又是搞種植園之類,都是需要大量勞動力的。

    這些勞動力無法都透過黑奴來解決,還是要利用印第安人。

    但是英華人到達北美就不同。

    他們主要是農夫,自己耕地,要麼就是以放牧為生,都不需要什麼勞動力。

    況且,北美印第安人太少,而且人人尚武,也無法抓來作為奴隸,更別說抓來女人做老婆了。大體上,英華人和印第安人是敵對關係。

    第四,婚姻觀念不同。

    在16世紀,歐洲還很落後,來到這種蠻荒地方的西班牙人都是男人,沒有女人。

    這些水手、士兵都是青壯年,往往有很強的的性慾,一般都會找當地女人為妻子或者情人,自然有很多混血了。

    在西班牙人看來,只要土著皈依天主教,也就是基督徒,可以通婚。

    但英華人就不同。他們大多是新教,對於婚姻的要求很高。即便大家都是白人,只要不是同一民族,互相一般不通婚。

    甚至,很多英華人儘量和自己居住地附近的英華人通婚,更不可能和印第安人通婚。

    從17世紀開始,英國白人多是一家家的搬遷過來,也包括女人。

    其實,北美的白人也有和印第安人通婚的現象,今天一些白人祖先就有印第安血統,但並不是主流。

  • 18 # 陶短房

    看見下面一堆東拉西扯的,真有趣。

    其實在美洲最熱衷與最不熱衷和土著通婚的都不是他們。

    最熱衷和土著通婚的是法華人,他們不但和土著通婚,而且一度很認真地仿效原住民的部落形式建立混血家庭的部落,這些混血家庭的部落也因此被原住民化,加拿大建國後他們被視作原住民而非法裔,即今天在加拿大《印第安人法》中明文享受原住民保護政策的三大原住民民族(第一民族即印第安人,因紐特人,梅蒂人)之一的梅蒂人。

    最不熱衷和土著通婚的,則是10世紀前後在格陵蘭島建立居民點的北歐維京人,他們地堅持“零融合”,甚至為了這一原則把牛帶到這個幾乎不長草的地方養,直到最終滅絕幾乎不與定居島上的因紐特人進行交流。

    拉美的混血人種更多是黑白混血,印第安人和西班牙、葡萄牙人的混血從比例上而言並不大,這是因為印第安人長期與世隔絕,無法抵禦歐洲人帶來的傳染病,而黑人體格健壯且與歐洲人接觸較多,不易得傳染病,殖民時代大量女黑奴和白人生下後裔,按當時法律這些後裔都是黑奴。而白人-印第安人混血,主要是西班牙、葡萄牙人當初帶有濃厚的宗教殖民色彩,希望借通婚減少傳教阻力,這種混血在印第安部落實力比較雄厚的地區,如瓜地馬拉和秘魯多一些,但遠不是您想象的那麼多,事實上在很多沿海國家和地區,印第安人因被殺戮和傳染病,幾乎已經絕種了。至於法華人當初的梅蒂人化,是因為這批法裔主要來自被法國波旁王朝驅逐的胡格諾派新教徒,已經是有家難回的難民,當原住民以友善態度包納他們後就很容易“賓至如歸”。

    英華人則不然,他們是航海民族,傳統上就喜歡貿易性殖民,依靠扶植當地代理人(且最好同時扶植幾個對立的代理人)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並沿用當地原有的體系進行間接治理,而不願冒險費力親自治理,在這種情況下,英裔較少願意建立和原住民甚至黑人混合的社群,而更願意和強大的印第安部落聯盟建立某種契約關係,延續至今、大名鼎鼎的易洛魁聯盟、切諾基聯盟,當初就是和英華人建立了這種契約關係。正因如此,北美英屬殖民地在獨立前印第安人減少得並不多,他們在獨立戰爭中也站在英國一邊,並在美國獨立後因擔心被美華人報復紛紛棄家逃入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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