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郵遞業務分類 郵件按處理時限分為普通郵件和快遞郵件,按處理手續分為平常郵件和給據(掛號)郵件,按照郵局所負的賠償責任分為保價郵件和非保價郵件,按運輸方式分為水陸路郵件和航空郵件,函件按寄遞區域分本埠函件和外埠函件。 信函的準寄範圍 書面通訊;各種公文和印有“內部”字樣的書籍、報紙、期刊、教材及各種資料;各種事務性通知、稿件、提貨單、請柬、徵訂單、協議、合同、票據、郵票、入場券、照片、報表等應按信函收寄。信函的資費標準為:首重100克內,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計算),本埠為0.60元,外埠為0.80元;續重101—2000 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本埠為1.2元,外埠為2.00元。 信函的最大重量限度為2000克;尺寸限度為最大長、寬、厚三面合計90釐米,最長一面不超過60釐米,最小長16.20釐米,寬11釐米。平常信函內不準夾寄非紙片性物品,掛號信函內准予附寄適於裝在信封內寄遞、不防礙加蓋日戳的輕小耐壓的物品。 印刷品的準寄範圍 準寄經省級及以上出版行政機關批准印有統一書號、證號或中國標準書號(ISBN)、國內統一刊號(CN)的書籍、報紙、期刊、教材和圖書目錄。 符合“印刷品”準寄範圍的期刊上印有徵訂單的可按印刷品收寄。如夾寄有徵訂單或所印徵訂單上蓋(印)有公章的應一律按信函收寄。印刷品內准予附寄內件清單和收、寄件人地址、姓名的紙條。印刷品的資費標準為: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本埠為0.30元,外埠為0.60元,續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本埠按0.15元,外埠為0.30元。印刷品的最大限重為28千克。 封裝規格:交寄印刷品時均須經收寄人員驗視內件後才能封裝。 包裹的準寄範圍 除有特殊規定的禁寄物品和必須作信函交寄的各種文字載體,都不能作包裹或夾入包裹交寄。交寄包裹時須經收寄人員驗視內件後固封,不接受驗視的不予收寄。自1990年7月起,國內郵政包裹全部保價, 包裹的資費是按照寄遞里程分割槽核計的,計費單位是每500克為一個計費單位(不足500克按500克算)。 寄一件包裹應付的郵費=計費重量×計費單價+保價費+掛號費(2.00元)。國內包裹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內可辦理查詢,最高保價金額為5萬元。 包裹的封裝應選用適當的材料妥裝,對柔軟、乾燥、耐壓、不怕碰撞的物品,如衣服、鞋襪等,可用布或多層堅韌的紙張包裝。對不耐壓、怕碰撞或容易汙染其它郵件的物品,一般要用堅固耐壓的瓦楞紙箱、鈣塑箱、木箱或金屬箱匣包裝。木箱板的厚度不要少於1釐米; 對脆弱易碎的物品,內件和箱板之間要留出2釐米的空隙,用柔軟物料充分填塞; 對流質或易溶物品,要先裝入完全密封的容器內,再裝入箱匣;對油膩、腥味和容易反潮的物品要先用不透油的包皮如塑膠袋套、蠟紙等妥為裹紮,再裝入箱匣內。 國內特快專遞業務 郵政部門對國內互寄郵件採取最快傳遞方式、特別處理手段、專人直投的一種保時業務。特快專遞業務由專門機構處理,以最快發運方式,按郵件封面收件人地址中最具體的地點投交。收件人接收時要簽章並註明收到日期、時間。國內特快專遞郵件按性質分為信函、檔案資料和物品三類。交寄時寄件人應填寫“國內特快專遞郵件詳情單”,屬信函類的應裝入“特快專遞郵件標準信封”,檔案資料類或物品類的應根據內件的體積、重量選擇專用信封或適當的包裝袋、包裝箱封袋。 國內特快專遞的標誌由四部分組成:桔黃色單翼、藍色EMS字母、 三條桔黃色橫線和“國內特快專遞”字樣。 特種掛號信函 郵寄特定票證或檔案的掛號信函。郵寄特種掛號信函須使用郵政局特製的“特種掛號信封”由寄件人填寫內件清單,收寄人員核對後會同寄件人封裝,在封口處加貼封籤,加蓋日戳,由收寄人員簽章。 保價信函 寄件人按規定交付保價費,郵局承擔按規定賠償責任的掛號信函。保價信函是為滿足寄件人特殊需要的一項特種業務。各種有價證券和寄件人認為貴重的檔案都可按保價信函交寄,如儲蓄存單、存摺、支票、證據、提貨單、特准寄遞的外幣和個人購買的國庫券及國庫券收據等。郵寄保價信函須使用郵局特製的“保價信函信封”,填寫“保價郵件內件清單”。交寄時不封口,由郵局收寄人會同寄件人當面點驗內件後固封,在封口處加貼保價封志,加蓋收寄人員名章和日戳。機關、單位可憑郵局批准的自封交寄證明檔案自行固封,免驗內件。如內件較多,不宜使用保價信封的,也可用布料或堅韌紙張包裝,需在封口或騎縫處加蓋單位公章,只要封志完好,內件由單位自行負責。保價信函的最高保價限額為5萬元人民幣。 商業信函 寄遞商務性資訊的信函。信函內容具有商務性或廣告性。是郵政部門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為工業、農業、商業、服務、金融、文教、衛生、科技、出版等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業者介紹產品、交流商務資訊而提供的通訊形式。 國內電子信函業務 採用傳真方式將通訊內容的複製件投交收件人的業務。其特點是將郵政服務與電子傳輸技術相結合,速度快、服務水平高、安全方便。交寄時,寄件人應填寫“國內電子信函傳輸頁”。要求寄達局電話通知收件人到局領取的,應填寫收件人電話號碼;要求向收件人自備傳真機上傳發的,應填寫收件人傳真機號碼。投遞局從傳真機上收到電子信函後,按寄件人要求採取特快專遞郵件投遞、電話通知收件人到局領取或轉發至收件人自備傳真機的方式投交收件人。要求按特快專遞郵件投遞時應交付“特快專遞投遞費”。 禮儀專遞業務 禮儀專遞是郵政部門接受使用者的委託,根據使用者的需求,由郵政局派禮儀專車、禮儀人員用郵政專遞的形式將使用者選定的鮮花、蛋糕和禮品投交給受禮人的一項郵政特種服務。目前,我市已開辦鮮花禮儀、生日蛋糕以及禮品、請柬等禮儀專遞業務。 郵件查詢 寄件人向郵局查詢其交寄的郵件是否妥投。受理查詢的範圍和時間:⒈郵件查詢僅限給據郵件,平常郵件不接受查詢。⒉受理郵件查詢的有效期為一年。特快專遞郵件受理查詢的有效期,自交寄次日起四個月內。郵件寄達和收件人回覆往返需一定時間,一般情況下,郵件交寄過了一定期限後(信函20天、印刷品和包裹30天、普匯20天)方可申請查詢。⒊郵政局受理郵件查詢後,在下列期限內明確答覆查詢人:本市、縣內互寄半個月;本省或各省之間互寄兩個月,其中青海、新疆、西藏之間互寄及其與其他各省之間互寄三個月;特快專遞48小時。 國際郵件封面書寫規格 根據萬國郵政公約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國際郵件上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必須用寄達國通曉文字書寫,在用英、法文以外的其他寄達國通曉文字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時,應該用原寄國文字或英、法文譯註寄達國名和地名。收件人姓名、地址應該寫在郵件封面中間偏右與郵件長度方向平行的長方形位置,並沿著長度方向書寫。書寫的順序應該先寫收件人的稱謂和姓名,再寫收件人所在單位,然後是街道名稱和門牌號碼,最後寫寄達地名和國名。寄達地名、國名應該大寫。收件人的郵政編碼應按寄達郵政規定位置書寫。寄件人姓名地址可以寫在信封正面左上角,也可以寫在信封背面,其要求與收件人名址相同,但平常函件上的寄件人名址可以只用原寄國文字書寫,只需用英文或法文譯註國名和地名即可,以便在無法投遞時退回。國際郵件封面書寫規格見圖1和圖2。 由中國寄往通曉中文(漢字)國家和地區的郵件,可以用中文並按國內郵件的書寫習慣書寫收、寄件人姓名、地址。 郵件封面上收、寄件人名址應用毛筆、鋼筆或用圓珠筆書寫,字跡要清楚,應使用黑色或藍色,不可使用紅色,不可塗改.也可以使用印好的收件人名址籤條,按規定位置貼上在郵件封面上。如果郵件封面不適宜書寫或貼上名址籤條,可以按上述規定書寫地址籤牌並牢固地拴掛在郵件上。 表示郵件種類或運輸方式的業務標籤或戳記,應該貼上或加蓋在郵件正面左上角。如果正面左上角已寫有寄件人名址,則應貼(蓋)在該名址下方,但確認投遞函件的號碼標籤應該儘可能貼上在寄件人名址上方。表示郵資的郵票應該貼上在郵件正面右上角。如需使用多枚郵票右上角貼不下時,可以全部貼上在信封背面,不可分貼在正反兩面。 國際特快專遞郵件收、寄件人名址書寫的文字要求與普通國際郵件相同。寄件人應用打字機或其他列印裝置或用圓珠筆以藍色、黑色按“國際特快專遞詳情單”的要求,將收、寄件人姓名、地址等內容逐項寫在指定的位置內,然後貼上在所要交寄的郵件上。 附:國際郵件封面書寫格式
國內郵遞業務分類 郵件按處理時限分為普通郵件和快遞郵件,按處理手續分為平常郵件和給據(掛號)郵件,按照郵局所負的賠償責任分為保價郵件和非保價郵件,按運輸方式分為水陸路郵件和航空郵件,函件按寄遞區域分本埠函件和外埠函件。 信函的準寄範圍 書面通訊;各種公文和印有“內部”字樣的書籍、報紙、期刊、教材及各種資料;各種事務性通知、稿件、提貨單、請柬、徵訂單、協議、合同、票據、郵票、入場券、照片、報表等應按信函收寄。信函的資費標準為:首重100克內,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計算),本埠為0.60元,外埠為0.80元;續重101—2000 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本埠為1.2元,外埠為2.00元。 信函的最大重量限度為2000克;尺寸限度為最大長、寬、厚三面合計90釐米,最長一面不超過60釐米,最小長16.20釐米,寬11釐米。平常信函內不準夾寄非紙片性物品,掛號信函內准予附寄適於裝在信封內寄遞、不防礙加蓋日戳的輕小耐壓的物品。 印刷品的準寄範圍 準寄經省級及以上出版行政機關批准印有統一書號、證號或中國標準書號(ISBN)、國內統一刊號(CN)的書籍、報紙、期刊、教材和圖書目錄。 符合“印刷品”準寄範圍的期刊上印有徵訂單的可按印刷品收寄。如夾寄有徵訂單或所印徵訂單上蓋(印)有公章的應一律按信函收寄。印刷品內准予附寄內件清單和收、寄件人地址、姓名的紙條。印刷品的資費標準為: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本埠為0.30元,外埠為0.60元,續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本埠按0.15元,外埠為0.30元。印刷品的最大限重為28千克。 封裝規格:交寄印刷品時均須經收寄人員驗視內件後才能封裝。 包裹的準寄範圍 除有特殊規定的禁寄物品和必須作信函交寄的各種文字載體,都不能作包裹或夾入包裹交寄。交寄包裹時須經收寄人員驗視內件後固封,不接受驗視的不予收寄。自1990年7月起,國內郵政包裹全部保價, 包裹的資費是按照寄遞里程分割槽核計的,計費單位是每500克為一個計費單位(不足500克按500克算)。 寄一件包裹應付的郵費=計費重量×計費單價+保價費+掛號費(2.00元)。國內包裹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內可辦理查詢,最高保價金額為5萬元。 包裹的封裝應選用適當的材料妥裝,對柔軟、乾燥、耐壓、不怕碰撞的物品,如衣服、鞋襪等,可用布或多層堅韌的紙張包裝。對不耐壓、怕碰撞或容易汙染其它郵件的物品,一般要用堅固耐壓的瓦楞紙箱、鈣塑箱、木箱或金屬箱匣包裝。木箱板的厚度不要少於1釐米; 對脆弱易碎的物品,內件和箱板之間要留出2釐米的空隙,用柔軟物料充分填塞; 對流質或易溶物品,要先裝入完全密封的容器內,再裝入箱匣;對油膩、腥味和容易反潮的物品要先用不透油的包皮如塑膠袋套、蠟紙等妥為裹紮,再裝入箱匣內。 國內特快專遞業務 郵政部門對國內互寄郵件採取最快傳遞方式、特別處理手段、專人直投的一種保時業務。特快專遞業務由專門機構處理,以最快發運方式,按郵件封面收件人地址中最具體的地點投交。收件人接收時要簽章並註明收到日期、時間。國內特快專遞郵件按性質分為信函、檔案資料和物品三類。交寄時寄件人應填寫“國內特快專遞郵件詳情單”,屬信函類的應裝入“特快專遞郵件標準信封”,檔案資料類或物品類的應根據內件的體積、重量選擇專用信封或適當的包裝袋、包裝箱封袋。 國內特快專遞的標誌由四部分組成:桔黃色單翼、藍色EMS字母、 三條桔黃色橫線和“國內特快專遞”字樣。 特種掛號信函 郵寄特定票證或檔案的掛號信函。郵寄特種掛號信函須使用郵政局特製的“特種掛號信封”由寄件人填寫內件清單,收寄人員核對後會同寄件人封裝,在封口處加貼封籤,加蓋日戳,由收寄人員簽章。 保價信函 寄件人按規定交付保價費,郵局承擔按規定賠償責任的掛號信函。保價信函是為滿足寄件人特殊需要的一項特種業務。各種有價證券和寄件人認為貴重的檔案都可按保價信函交寄,如儲蓄存單、存摺、支票、證據、提貨單、特准寄遞的外幣和個人購買的國庫券及國庫券收據等。郵寄保價信函須使用郵局特製的“保價信函信封”,填寫“保價郵件內件清單”。交寄時不封口,由郵局收寄人會同寄件人當面點驗內件後固封,在封口處加貼保價封志,加蓋收寄人員名章和日戳。機關、單位可憑郵局批准的自封交寄證明檔案自行固封,免驗內件。如內件較多,不宜使用保價信封的,也可用布料或堅韌紙張包裝,需在封口或騎縫處加蓋單位公章,只要封志完好,內件由單位自行負責。保價信函的最高保價限額為5萬元人民幣。 商業信函 寄遞商務性資訊的信函。信函內容具有商務性或廣告性。是郵政部門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為工業、農業、商業、服務、金融、文教、衛生、科技、出版等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業者介紹產品、交流商務資訊而提供的通訊形式。 國內電子信函業務 採用傳真方式將通訊內容的複製件投交收件人的業務。其特點是將郵政服務與電子傳輸技術相結合,速度快、服務水平高、安全方便。交寄時,寄件人應填寫“國內電子信函傳輸頁”。要求寄達局電話通知收件人到局領取的,應填寫收件人電話號碼;要求向收件人自備傳真機上傳發的,應填寫收件人傳真機號碼。投遞局從傳真機上收到電子信函後,按寄件人要求採取特快專遞郵件投遞、電話通知收件人到局領取或轉發至收件人自備傳真機的方式投交收件人。要求按特快專遞郵件投遞時應交付“特快專遞投遞費”。 禮儀專遞業務 禮儀專遞是郵政部門接受使用者的委託,根據使用者的需求,由郵政局派禮儀專車、禮儀人員用郵政專遞的形式將使用者選定的鮮花、蛋糕和禮品投交給受禮人的一項郵政特種服務。目前,我市已開辦鮮花禮儀、生日蛋糕以及禮品、請柬等禮儀專遞業務。 郵件查詢 寄件人向郵局查詢其交寄的郵件是否妥投。受理查詢的範圍和時間:⒈郵件查詢僅限給據郵件,平常郵件不接受查詢。⒉受理郵件查詢的有效期為一年。特快專遞郵件受理查詢的有效期,自交寄次日起四個月內。郵件寄達和收件人回覆往返需一定時間,一般情況下,郵件交寄過了一定期限後(信函20天、印刷品和包裹30天、普匯20天)方可申請查詢。⒊郵政局受理郵件查詢後,在下列期限內明確答覆查詢人:本市、縣內互寄半個月;本省或各省之間互寄兩個月,其中青海、新疆、西藏之間互寄及其與其他各省之間互寄三個月;特快專遞48小時。 國際郵件封面書寫規格 根據萬國郵政公約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國際郵件上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必須用寄達國通曉文字書寫,在用英、法文以外的其他寄達國通曉文字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時,應該用原寄國文字或英、法文譯註寄達國名和地名。收件人姓名、地址應該寫在郵件封面中間偏右與郵件長度方向平行的長方形位置,並沿著長度方向書寫。書寫的順序應該先寫收件人的稱謂和姓名,再寫收件人所在單位,然後是街道名稱和門牌號碼,最後寫寄達地名和國名。寄達地名、國名應該大寫。收件人的郵政編碼應按寄達郵政規定位置書寫。寄件人姓名地址可以寫在信封正面左上角,也可以寫在信封背面,其要求與收件人名址相同,但平常函件上的寄件人名址可以只用原寄國文字書寫,只需用英文或法文譯註國名和地名即可,以便在無法投遞時退回。國際郵件封面書寫規格見圖1和圖2。 由中國寄往通曉中文(漢字)國家和地區的郵件,可以用中文並按國內郵件的書寫習慣書寫收、寄件人姓名、地址。 郵件封面上收、寄件人名址應用毛筆、鋼筆或用圓珠筆書寫,字跡要清楚,應使用黑色或藍色,不可使用紅色,不可塗改.也可以使用印好的收件人名址籤條,按規定位置貼上在郵件封面上。如果郵件封面不適宜書寫或貼上名址籤條,可以按上述規定書寫地址籤牌並牢固地拴掛在郵件上。 表示郵件種類或運輸方式的業務標籤或戳記,應該貼上或加蓋在郵件正面左上角。如果正面左上角已寫有寄件人名址,則應貼(蓋)在該名址下方,但確認投遞函件的號碼標籤應該儘可能貼上在寄件人名址上方。表示郵資的郵票應該貼上在郵件正面右上角。如需使用多枚郵票右上角貼不下時,可以全部貼上在信封背面,不可分貼在正反兩面。 國際特快專遞郵件收、寄件人名址書寫的文字要求與普通國際郵件相同。寄件人應用打字機或其他列印裝置或用圓珠筆以藍色、黑色按“國際特快專遞詳情單”的要求,將收、寄件人姓名、地址等內容逐項寫在指定的位置內,然後貼上在所要交寄的郵件上。 附:國際郵件封面書寫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