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煙花燙

    沒有結婚證,但辦過酒席,並非就是“事實婚姻”,婚姻法對“事實婚姻”有明確界定。

    自1994年2月1日以後,中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詳見圖1),但刑法中的重婚罪認定環節,“事實婚姻”是會被認定為重婚罪而追責的。

    現在你們要分開,財產分割清楚,直接散夥就行,也沒啥可處理的。

    擺過酒席,法律不承認你們是夫妻,你們只是昭告天下同居了而已。

    如果你們分開怕別人都不知道,也可以再擺一次酒席吃個散夥飯,別收禮金就好。

  • 2 # 忽爾疑惑

    現在法律上沒有事實婚姻這個法律關係。

    辦過酒席後一起生活的,可以以同居期間有共同財產要求分割。

  • 3 # 老徐說事999

    沒有結婚證,只辦過酒席,

    可能在很多老一輩眼中,是結了婚的,

    但如果按照法律的規定,只有領取了結婚證的,才算是結婚,

    辦過酒席的,分手跟普通的情侶分手沒有任何的區別,

    都是分手而已。

    當然,其中可能牽扯到更多的經濟利益。

    這就需要當事人雙方好好協商一下。

    如果經濟利益牽扯過多,協商不了的話。

    就只能訴諸法院了。

    這就跟談戀愛一樣啊!要分手也就是普通分手,法律只認結婚證,

    你的戶口本都還沒有變成已婚,以後真的遇到良人了,

    領結婚證的時候是初婚不是二婚

    我有一個朋友。。 男的和女的全部按照婚禮的流程來的。

    給了16萬禮金。辦了喜酒。然後由於女方以拆遷為由不領結婚證說不然分的少。

    現在三年了,女方沒有一天干過活。也沒有生孩子。

    雙側輸卵管堵塞 而且經常去醫院掛水 開刀。

    男的有點支援不下去了。 現在正在想辦法要回結婚的禮金,

    不知道網友們有什麼好的方法嗎?

    現在社會來講,根本沒有所謂的事實婚姻了,

    如果真的想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老老實實的領證結婚,

    如果不結婚,即便是舉行了婚禮,那你們也只是在談戀愛而已。

  • 4 # 羞畫麟臺

    看到這個題目,不由想到了我一個同學的經歷。

    當年她高中畢業之後就匆匆嫁人了。那一年,她23歲,她物件19歲。由於男方年齡不夠,兩家人坐下一商議,結婚證暫時先不辦,擺酒請客就算結婚了,等到男方到年齡了再補辦結婚證。

    “結了婚”過後,兩人和和氣氣的過了兩年。男人是真的對她很好,幹活回來搶著做飯,不幹活時就在家守著她,給她講工地上的各種趣聞,陪著她各處逛各處玩。

    她被他當成寶貝一樣的過了兩年,後來她提出了離婚。

    不是她不懂得珍惜,也不是她朝三暮四。結婚兩年,她仍舊是女兒身。他有暗疾,她給他兩年時間去治療。兩年過去了,他依舊沒能治好。她最終跟他走向了法院。

    在法院,法官說你們連婚都沒結,離什麼婚!

    那時的她也不懂得沒辦理結婚證僅僅辦了酒席就住在一起,屬於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的事實婚姻,要分手自己回家協商解決。

    你拿好你的東西,他收好他的東西,然後你回你家,他回他家。從此各不相欠。

  • 5 # 宋城人家

    :沒有結婚證和有結婚證都是兩碼事,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在一起生活不發生意外就好,萬一有什麼問題,按照婚姻法規來說,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各方面的家庭財產所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和支援,對孩子讀書長大也很大的影響,這就是沒有結婚證所存在的最大的一個問題。

    有結婚證的婚姻就是不同,除了家庭財產受法律保護以外,孩子上學各方面都不用操心,:就是婚姻不合離婚,在財產這方面受到法律保護透過法律分割,各方就不會引起爭議,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律的協調去處理,透過法律處理的婚姻,雙方都應該滿意無話可說。

    沒有結婚證,但辦過酒席,這是事實,過後又分手像這種情況要怎麼辦呢?

    問題是這樣,在辦酒席前女方家已提了彩禮物質………許多貴重東西,因為你們倆又沒透過辦結婚證,提出分手,處理這方面的事就比較難一點,在這種情況下,只有雙方家庭大人坐攏來好好協商,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提出分手,對彩禮貴重物品的處理在不懂的情況下,可以請示律師來幫忙解決,免得雙方發生爭吵糾紛,透過律師的解決男方家的彩禮貴重物品就不會損失那麼大。

    所以婚姻方面來說,一定要先辦結婚證,後辦酒席,接受這個教訓,特別是農村的更要注意,以免產生各種矛盾,傷和氣的等等糾紛。

  • 6 # 使用者5419598941812梅

    法律上早已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了。非法同居就等於買了劣質產品沒有開收據,只好自認倒黴。等賣家良心發現也許給你點補償

  • 7 # 使用者柳7866608150597

    荒唐現在沒有事實婚姻一說,就是同居,沒有法律意義上保障,要分手拿好自己的東西不送,同居前是誰的還是誰的,房子更是,至於同居後的協商,協商不成起訴吧。總要為你們的不負責買單,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 8 # 天地人---秦

    事實婚姻是以前的詞語,大家處於道德至高點,尊重自己和別人的結果!只要擺了酒席拜過堂入洞房,就是夫妻!但是時過境遷,物是人非,人的思想進步了,但是素質去低下了,別說事實婚姻,就是領了證,該怎麼還是怎麼!眼下,誰的拳頭厲害,誰就多分財產了!

  • 9 # 小娟說情感

    回答了:沒有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也不是事實婚姻。雖然,辦過酒席也不算,因為辦過酒席,在農村就會被人們定義為事實婚姻,其實,是農村一種封建愚昧的思想,只要不拿結婚證都不是事實婚姻,只是同居關係而以,是不會受法律保護的。假如,有一天分手了,辦過酒席的錢要怎麼處理好,我覺得,就按誰錢多,人多就該出多餞,人少,錢少就出少,如果你是一個既大方又不會計較的人平攤也行。

  • 10 # 社青國興

    只有領了結婚證才算真正合法夫妻,沒領證你辦什麼席也只能說是同居,不是合法,在農村認為辦了氿席就算夫妻只能說是事實的夫妻但不是合法的。

  • 11 # 天津七彩虹Sunny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是沒有法律保護的,要分手時雙方也就不要談各自的損失了,各回各家吧!

  • 12 # 梅子愛Sunny

    沒有法律的保障,處理起來很難,協商吧!

  • 13 # 鼓浪嶼之旅

    不用去民政局了,各回家,各找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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