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東鳳鎮辦幼兒園,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的身份證明。
一、在中山市東鳳鎮辦幼兒園需要的手續如下:
1.辦園申請和方案。
2.中山市幼兒園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幼兒園園長、教師、工作人員資格證明及健康證明書。
4.聯合辦園協議書。
5.房產和場地證明。
6.幼兒園資產有效證明檔案。
7.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飾裝修,用途變更建築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8.中山市開辦幼兒園衛生保健審查登記表、食品衛生許可證、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
9.社群或街道證明。
10.幼兒園章程及理事會(或董事會)名單。
11.其它有關檔案或證件。
12.中外合作辦園(或專案)除提供上述1—10項相關材料外,還應按有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可到廣東省教育廳網站查詢)。
二、在中山市東鳳鎮辦幼兒的相關要求
1.舉辦幼兒園必須具有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的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的園舍和設施。園舍要合法、固定、獨立、集中、堅固且設計科學合理,環境無汙染、無噪音、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樓房建築不超過4層,規模較小的可設於建築物的一層,但應有獨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動場地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闢有固定、獨立、專用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可包括空中操場),園內綠化(含垂直綠化)面積不低於用地面積的25%。
2.幼兒園辦園規模不少於3個班,招收兒童不少於3個年齡段,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即每班人數一般為小班(3至4週歲)25人,中班(4至5週歲)30人,大班(5週歲以上)35人,混合班30人。3週歲以下班級每班一般不超過20人。
3.按國家規定的幼兒園編制標準配齊各類人員。
園長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包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經驗,並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教師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包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保健醫應當具備國家承認的醫學院校中專以上學歷,並取得醫師(士)、護師(士)資格證書;
保育員應當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學歷,並受過嬰、幼兒保育職業技能培訓,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炊事員應受過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4.凡中國公民、合法組織(單位)舉辦幼兒園的,舉辦者要向所在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有關部門實地檢查合格後,填寫有關表格,辦理登記註冊手續,領取《中山市幼兒園開辦許可證》。
5.凡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在瀋陽境內合作舉辦以招收中國學前兒童為主要物件的幼兒園(或與幼兒園開展的合作專案)的舉辦者,首先向所在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後,上報市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上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並在省教育行政部門登記註冊,領取開辦許可證,按屬地管理原則,日常工作仍歸所在區縣(市)管理。
在中山市東鳳鎮辦幼兒園,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的身份證明。
一、在中山市東鳳鎮辦幼兒園需要的手續如下:
1.辦園申請和方案。
2.中山市幼兒園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幼兒園園長、教師、工作人員資格證明及健康證明書。
4.聯合辦園協議書。
5.房產和場地證明。
6.幼兒園資產有效證明檔案。
7.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飾裝修,用途變更建築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8.中山市開辦幼兒園衛生保健審查登記表、食品衛生許可證、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
9.社群或街道證明。
10.幼兒園章程及理事會(或董事會)名單。
11.其它有關檔案或證件。
12.中外合作辦園(或專案)除提供上述1—10項相關材料外,還應按有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可到廣東省教育廳網站查詢)。
二、在中山市東鳳鎮辦幼兒的相關要求
1.舉辦幼兒園必須具有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的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的園舍和設施。園舍要合法、固定、獨立、集中、堅固且設計科學合理,環境無汙染、無噪音、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樓房建築不超過4層,規模較小的可設於建築物的一層,但應有獨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動場地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闢有固定、獨立、專用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可包括空中操場),園內綠化(含垂直綠化)面積不低於用地面積的25%。
2.幼兒園辦園規模不少於3個班,招收兒童不少於3個年齡段,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即每班人數一般為小班(3至4週歲)25人,中班(4至5週歲)30人,大班(5週歲以上)35人,混合班30人。3週歲以下班級每班一般不超過20人。
3.按國家規定的幼兒園編制標準配齊各類人員。
園長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包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經驗,並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教師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包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保健醫應當具備國家承認的醫學院校中專以上學歷,並取得醫師(士)、護師(士)資格證書;
保育員應當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學歷,並受過嬰、幼兒保育職業技能培訓,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炊事員應受過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4.凡中國公民、合法組織(單位)舉辦幼兒園的,舉辦者要向所在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有關部門實地檢查合格後,填寫有關表格,辦理登記註冊手續,領取《中山市幼兒園開辦許可證》。
5.凡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在瀋陽境內合作舉辦以招收中國學前兒童為主要物件的幼兒園(或與幼兒園開展的合作專案)的舉辦者,首先向所在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後,上報市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上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並在省教育行政部門登記註冊,領取開辦許可證,按屬地管理原則,日常工作仍歸所在區縣(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