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原則有六大原則:
1、平等原則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體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權的對立物,是指不論其自然條件和社會處境如何,其法律資格亦即權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通則第3條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關係中平等地享有權利,其權利平等地受到保護。
2、自願原則 自願原則的實質,就是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即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去從事民事活動,國家一般不干預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當事人的選擇。其內容應該包括自己行為和自己責任兩個方面。 自己行為,即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參與民事活動,以及參與的內容、行為方式等;自己責任,即民事主體要對自己參與民事活動所導致的結果負擔責任。
3、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在民事主體之間發生利益關係摩擦時,以權利和義務是否均衡來平衡雙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原則是一條法律適用的原則,即當民法規範缺乏規定時,可以根據公平原則來變動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公平原則又是一條司法原則,即法官的司法判決要做到公平合理,當法律缺乏規定時,應根據公平原則作出合理的判決。
4、誠信原則 所謂誠實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場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締約時,誠實並不欺不詐;在締約後,守信用並自覺履行。如果說任何自由都是受制約的自由,那麼誠實信用應是題中之義。然而,市場經濟的複雜性和多變性昭示:無論法律多麼嚴謹,也無法限制複雜多變的市場制度中暴露出的種種弊端,總會表現出某種侷限性。
5、守法原則 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國《民法通則》第6條將守法原則表述為: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這是作為民法基本原則的守法原則的核心。
6、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合稱。公序良俗原則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是指一切民事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它有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觀念的重要功能。中國《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經濟的公序,是指為了調整當事人間的契約關係,而對經濟自由予以限制的公序。
民法原則有六大原則:
1、平等原則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體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權的對立物,是指不論其自然條件和社會處境如何,其法律資格亦即權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通則第3條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關係中平等地享有權利,其權利平等地受到保護。
2、自願原則 自願原則的實質,就是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即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去從事民事活動,國家一般不干預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當事人的選擇。其內容應該包括自己行為和自己責任兩個方面。 自己行為,即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參與民事活動,以及參與的內容、行為方式等;自己責任,即民事主體要對自己參與民事活動所導致的結果負擔責任。
3、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在民事主體之間發生利益關係摩擦時,以權利和義務是否均衡來平衡雙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原則是一條法律適用的原則,即當民法規範缺乏規定時,可以根據公平原則來變動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公平原則又是一條司法原則,即法官的司法判決要做到公平合理,當法律缺乏規定時,應根據公平原則作出合理的判決。
4、誠信原則 所謂誠實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場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締約時,誠實並不欺不詐;在締約後,守信用並自覺履行。如果說任何自由都是受制約的自由,那麼誠實信用應是題中之義。然而,市場經濟的複雜性和多變性昭示:無論法律多麼嚴謹,也無法限制複雜多變的市場制度中暴露出的種種弊端,總會表現出某種侷限性。
5、守法原則 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國《民法通則》第6條將守法原則表述為: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這是作為民法基本原則的守法原則的核心。
6、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合稱。公序良俗原則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是指一切民事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它有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觀念的重要功能。中國《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經濟的公序,是指為了調整當事人間的契約關係,而對經濟自由予以限制的公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