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標準《機動車測速儀》(GB/T21255-2007)的規定,機動車測速裝置包括利用雷達、鐳射測速原理由人工操作僅測定機動車速度的單一功能測速儀和利用雷達、鐳射、線圈感應、影片分析等測速原理測定機動車速度,同時採集、處理影象的複合功能測速儀。測速儀分為動態和靜態兩種(即固定和移動)。
動態測速是指安裝於測量車上,在行駛狀態下對被測機動車進行速度測定。動態測速時,測速裝置應安裝在制式警車上,由民警進行操作,夜間測速時應當開啟警燈。
固定測速裝置前200米處應設定測速警告標誌
靜態測速是指在固定靜止位置上對機動車進行速度測定。靜態測速分為固定式、路肩式以及車載式。固定式測速裝置主要是指卡口、電子警察等具有測速功能的固定交通監控裝置,測速裝置前200米處應設定測速警告標誌。路肩式測速是指將測速裝置放置於路肩上進行測速,用於夜間測速的,還應有發光設施,裝置放置應距路沿石不大於20釐米,前後20米內不得有高於測速裝置的遮擋物。車載式測速的,應使用制式警車,車輛應停放在測速路段的右側,不得隱蔽停放,夜間測速應當開啟警燈。現場查處超速違法行為時,按照設點執勤的規範要求設定警示標誌,測速點與查處點之間的距離不少於兩公里,且不得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
按照國家標準《機動車測速儀》(GB/T21255-2007)的規定,機動車測速裝置包括利用雷達、鐳射測速原理由人工操作僅測定機動車速度的單一功能測速儀和利用雷達、鐳射、線圈感應、影片分析等測速原理測定機動車速度,同時採集、處理影象的複合功能測速儀。測速儀分為動態和靜態兩種(即固定和移動)。
動態測速是指安裝於測量車上,在行駛狀態下對被測機動車進行速度測定。動態測速時,測速裝置應安裝在制式警車上,由民警進行操作,夜間測速時應當開啟警燈。
固定測速裝置前200米處應設定測速警告標誌
靜態測速是指在固定靜止位置上對機動車進行速度測定。靜態測速分為固定式、路肩式以及車載式。固定式測速裝置主要是指卡口、電子警察等具有測速功能的固定交通監控裝置,測速裝置前200米處應設定測速警告標誌。路肩式測速是指將測速裝置放置於路肩上進行測速,用於夜間測速的,還應有發光設施,裝置放置應距路沿石不大於20釐米,前後20米內不得有高於測速裝置的遮擋物。車載式測速的,應使用制式警車,車輛應停放在測速路段的右側,不得隱蔽停放,夜間測速應當開啟警燈。現場查處超速違法行為時,按照設點執勤的規範要求設定警示標誌,測速點與查處點之間的距離不少於兩公里,且不得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