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拜拜創始人

    一審判決都會在判決書中明確上訴時間,超過規定的時間意味著權利的喪失,失卻的不僅是上訴權利,連再審申請的權利也同時失去,依法行使程式權利,是一個訴訟人最起碼應該做的,否則就算是冤假錯案都難以翻案,按照法律規定及時權利主張,這是最起碼認知,至於申訴只要認為冤案就可以無年限的申訴下去!直至翻案為止!

  • 2 # 律界探微

    能,但不是一般的難!

    一、司法救濟本身已經規定了二審終審制度,也就是無論何種原因,只要在判決(15日)、裁定(10日)做出後製度按規定時間內提出,二審法院都會受理,保障了個人的訴訟權利。

    二、再審申請應當是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這是在發現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基礎上 依法提出重新審理的程式。就是說二審是無條件的,再審是有條件的,而且也有期限規定。

    三、只有在出現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據以做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申請再審期限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之日起六個月。

    所以你可以參照上面的規定看看你是否符合上述第三種情形。

    再次提醒,要再審很難。

  • 3 # 北溪明

    可以的。

    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再審應該在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但當事人由於個人種種原因,導致無法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再審申請,在超過六個月後,當事人如果獲取可以推翻原審判決的有利依據,可以透過法院、檢察院申訴或者向信訪局提交書面訴求。法院、檢察院或者信訪局依法審查後,如果發現原審判決顯失公平,應當移交有許可權的部門辦理。辦理部門基本上就是原審法院。

    原審法院或者檢察院會視案件情況進行調解或啟動再審程式。當然有時也會要求你重新起訴。

    國家的基本職責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條條大路通羅馬,法治社會,需要大家瞭解各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可以更好地透過正常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法治社會,有你有我共同促進,生活將會更美好!

  • 4 # 銳執朱律師

    不能,自己放棄了上訴的權利,最高法司法檔案已經明確,一審上訴期內不上訴,在判決生效後又申請再審的,不予受理。

  • 5 # 貴州茅臺味

    只要有新的證據!不上訴不等於不申訴!就一直可以申訴!坐牢出來都能申訴!如果提供新證據經高院核准後同意是否同意啟動再審程式!

  • 6 # aiaisun

    一審不上訴,超過十天或者十五天,一審判決就生效了,其中刑事案件10天,民事案件15天。判決生效後,對民事案件,超過六個月不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不能再受理再審申請,同時,檢察機關也不再受理監督申請。對刑事案件,沒有明確申訴期限,對判決生效的案子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或者向檢察機關申請檢察監督。

  • 7 # 魏繼文

    如果你有新的證據,或者發現原生效判決適用法律不當 ,或者在原判決中認定事實和依據錯誤 ,或者法官在審判中有王法和獨職甚至受賄 現象,幫當事人打法律擦邊球的 ,必須要有事實和鐵的依據足以推翻原判決的證據 ,那你就可以申訴或者是到檢察院抗訴 。

  • 8 # 指鹿為馬到成功

    一審,二審,再審,抗訴,信訪。就按這流程走吧,全走下來三五年算快的。這就是老百姓為啥不愛打官司,哪怕弄個機器,簡單案件直接按條文判都行。但是不會。

  • 9 # 普法寺W

    基本很難了。一審以後的二審就是法律設計出來的制度,來維護你的權益的!給你的權利你不依法合規的使用,過了六個月之後你又想起來再審這個途徑,一般很難啟動再審!

  • 10 # Yjl3381776龍哥

    根據司法相關條款規定,一審判決下達後,上訴期限只有15日。當然,這個15日指的是你收到判決書或法院公證送達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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