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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離婚了,透過婚介所認識了一個條件還可以的離婚男。男的提出,先試婚半年,期間不介紹認識對方家人。如果相處覺得可以,那就雙方家人再見面認識,然後領證。如果相處後覺得不合適,那就分開互不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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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爺們快樂每一天

    試婚,聽著挺時尚的,感覺又是一玩伴,不用投入實實在在的金錢,不用真感情,只是相互共需,估計這樣的感情十有八九都黃,人生沒有什麼合適不合適,只有是否投入真感情,相互玩玩的投入,都是投入的虛情假意,早晚是一拖二散而己,只是耽誤了青春歲月,以前的人都是媒人介紹反而挺穩定,現在假借愛情之名反而離婚率特高,都玩虛的,誰也不欠誰的,最後都是耽誤了自己的青春歲月,最後不知道接手了幾手的所謂的愛情,苦酒還的自己慢慢的品嚐吧……

  • 2 # 璀璨星成

    我認為,堅決不同意,純屬扯淡,能結就結,不能結就算了。有什麼可試的。這其實是他疑心病很重,這樣的人是可怕的,他善於說一套,做的確是另外一套。

    所以說,這種行為就是一種不尊重人的行為。不論是試婚還是同居,多數都會是黃了的可能性增多。這種做法,在法律層面雖然說不支援也不干預,但其後果不容樂觀。所以說不應該提倡。當然,你就不應該接受。

  • 3 # 京都老客41118

    我是贊成試婚的,尤其是對再婚人員。但在試婚之前,有幾點必須明確:1. 把雙方從網路下降到實際。我們現在許多認識都是透過婚戀網、婚介所等認識的。認識的第一步必須大家都變成實際社會人。比如大家都要互相看看身份證,核實年齡,工作證,核實工作,學歷證,核實學歷,職稱證,核實職稱。目的是排除騙子。可以不去見父母,但互相必須知道各自的背景。2. 可以先不去見雙方父母,但雙方的離婚證、離婚原因、收入狀況、住房等經濟情況,要大致瞭解。3. 大家如果以後如何生活要先有個初步方案,比如住在哪裡?日常花銷用誰的錢?等,這些都要有個初步方案。4. 等這些該說的都說了,似乎表面問題,都沒大問題了!這個時候就要住到一起了,看看雙方的日常生活習慣、個性、脾氣等。如果有個半年沒什麼大問題,就可以考慮結婚了。

    千萬不可,什麼都沒搞清楚,就匆匆忙忙住到一起,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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