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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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靜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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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刁東律師
律所同委託人的關係本質上屬於有償的委託合同關係。按照合同法406條的規定,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律師作為律所指派的代理人忘記開庭的時間,應當屬於重大過錯,因此給委託人造成的訴訟費等損失應當進行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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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8784925133
那是他的職業。申請法庭中斷開庭。說明原因。自己失誤承擔責任。別起訴狀索取回律師弗。告他不揚正業。擾亂社會罪。別請律師接替。兩案並舉各個擊破。我不懂法律不知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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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豔菲來兮
請問發生戰爭時哨兵放哨睡著了會發生什麼樣後果?此授權代理人忘記開庭時間就是什麼後果。另外委託人可依法訴請被委託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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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哥創和
依照《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門的規定,是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託,而不是律師個人接受當事人委託。雙方形成有償的委託合同關係。按照合同法406條的規定,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律師作為律所指派的代理人忘記開庭的時間,在這情況下,應區分後果。如果因無故缺席而導致法院缺席審理或按撤訴處理,則應當屬於重大過錯,因此給委託人造成的訴訟費等損失應當進行相應賠償;如果經溝通,法院決定延期審理的,則不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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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鄧美蓉律師
需要承擔因此給委託人帶來的損失,如委託人是原告,律師不到庭被法院視為撤訴,那麼重新起訴的訴訟費、保全費(如有)等等費用全由律師承擔,重新立案起訴導致的委託人其他損失也由律師一併承擔;若委託人是被告,因律師不到庭缺席審判帶來的本不應出現的後果也由律師承擔。
應該承擔由此帶來的不良後果的責任。
我碰到過一個律師在二審開庭答辯時跟法官說忘帶上訴書。法官轉過頭對上訴人說你有沒有多的,給對方律師一份。上訴人說沒有多的。然後法官就把自己的那一份給了被上訴方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