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楊老帥
-
2 # 風雨人生144543486
說實話,活著的老民師在大家的呼籲下,只給教齡每一年十元,那麼死了的話那可以說是天方夜譚。所以說祝願活著的身體健康,用自已長壽來活一年多領一年這點乞討錢吧!
-
3 # 提神
這樣的問題,似乎問得“丈二和尚摸不到頭”。是不是可以從這兩個方面去理解呢?
其一,填表備案,是否是要轉正的節奏。
轉正之前也是要填表備案的。對於民辦教師來說,這可是千載難逢的機遇。可喜可賀,力當盡力而為。該要的資料立馬去辦,該跑得路一定得跑。這是關乎前途的大事情,來不得半點滯後和消極。“不幸”的是“禍從天降”,還沒有完全實現身份的徹底轉變,人卻去世了。
只能說你還是民辦教師。因為你還沒有成為真正的公辦教師,就不能得到國家發給公職人員未成年孩子或家屬生活補助的費用,即撫卹金。
如果遇上好的領導或者當地地方性規定,仍然是民辦教師身份的,最大可能能領到自本人去世後1一3個的工資;如果子女已經成人了,沒有工作,孩子本人也願意,可以頂替死者生前民辦教師的名額(不過教齡要從子女任教之日起計算)來校從事民辦教師工作。
這裡要說的,人都去世了,怎麼還會有“以前”之說。況且還是一名沒有轉正的民辦教師,也就不可能有後續發生的事與教育部門搭上關係。
其二,填表備案,有可能是要領取民辦教師養老補助。
自教人【2011】8號檔案出臺後,全國各地不同程度地建立了民辦教師養老金補貼制度。這一制度實行以後,也是要個人的身份認證,要填表備案的。此時,你就是被教育部“一刀切”清退民辦教師的一員。
只要填過表,提交了資料,就是身份認證沒有異議。也是要等你年齡到了60週歲時再領取那個教齡補助就行。只不過,還沒有達到規定的年齡去世了,就不會領取民辦教師養老補貼費,因為這個補貼費本身就沒有繼承性。身邊也有類似的事情發生,他們得到的同一結果:該民教養老補貼的資格被中止。
如果是這一情形下的“填表備案”,已經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從此不會得到一分錢的補貼等。
回覆列表
對此類問題,說實在話似乎沒有【相關規定】。一般來說主要看逝者生前的【為人】,坦率地說就是個【人緣】【業績】問題。如果人緣好業績好,經相關部門協調會給家屬一定的撫卹金安葬費。
如果……
那就是人走茶涼無人問,因為死者畢竟沒有【轉正】,這也可當作分文不給的【理由】。
當然,還有一句就是,尚存人世的【原民辦教師】的生活養老尚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何況對已過世了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