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議院和下議院的區別:
一、兩者本質形式不同
英國上議院是英國議會的兩院之一,議員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終身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議院改革法案獲得透過,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議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議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
英國議會下議院,又稱為下院、平民院或庶民院是英國國會的下院。英國國會由三大部份組成,它們分別是君主、作為上院的上議院,以及下議院,當中又以下議院最具影響力。下議院是一個透過民主選舉產生的機構,內面共有650名成員,稱為國會議員。
二、兩者司法職能不同
上議院的司法職能始自古代地區元老院之職司,其為當時宣讀國王臣民請願書之機構。上議院之司法職能僅交付院中一群‘司法議員’,而非全院共同行使。依司法上訴受理法案之規定,分別指派的12名常任上訴法官管理院中繁雜的司法事務。一般上訴法官亦可行使司法職能。
會議常規,下議院沒有限制議員的辯論時間。惟若果有議員持續地作出沉悶而重複,與議題毫不相干的發言的話,那議長就有權終止其發言。儘管會議常規沒有限下辯論時間,但黨派之間其實經常就辯論的時限訂下非正式的協議,他們透過提出時間分配動議,往往就可以使辯論提早結束。
上議院和下議院的區別:
一、兩者本質形式不同
英國上議院是英國議會的兩院之一,議員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終身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議院改革法案獲得透過,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議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議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
英國議會下議院,又稱為下院、平民院或庶民院是英國國會的下院。英國國會由三大部份組成,它們分別是君主、作為上院的上議院,以及下議院,當中又以下議院最具影響力。下議院是一個透過民主選舉產生的機構,內面共有650名成員,稱為國會議員。
二、兩者司法職能不同
上議院的司法職能始自古代地區元老院之職司,其為當時宣讀國王臣民請願書之機構。上議院之司法職能僅交付院中一群‘司法議員’,而非全院共同行使。依司法上訴受理法案之規定,分別指派的12名常任上訴法官管理院中繁雜的司法事務。一般上訴法官亦可行使司法職能。
會議常規,下議院沒有限制議員的辯論時間。惟若果有議員持續地作出沉悶而重複,與議題毫不相干的發言的話,那議長就有權終止其發言。儘管會議常規沒有限下辯論時間,但黨派之間其實經常就辯論的時限訂下非正式的協議,他們透過提出時間分配動議,往往就可以使辯論提早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