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燃燒條件的產生,不使燃燒三個條件相互結合併發生作用,以及採取限制、削弱燃燒條件發展的辦法,阻止火勢蔓延,這就是防火的基本原理。
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的原因。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絕大多數都是人為造成的,其主要原因是:
1、由於用電裝置和用電量變化無常,為了臨時用電在原有的線路上接入大功率的電熱裝置,使其長期過載執行,破壞了線路絕緣,引起火災。
2、有的電工對線路缺乏維護和檢修,致使年久使用的線路絕緣破損後發生漏電、短路等引起火災。
3、有的火災是銅鋁導線連線,接觸不良或使用時間過長,造成接觸電阻過大。打出火花或接點溫度過高引起的。
4、使用移動燈具的插頭和插座接觸不良而發熱;照明燈具的位置與可燃物的距離過近,也會因溫度過高而考燃起火。
5、人們使用熨燙服裝的電熨斗、修整髮型的電吹風、焊接儀器裝置的電儀器鐵等,用後忘記切斷電源,擱置在可燃的基座上;或者用完後,餘熱未散,立即裝入可燃的包裹內,因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6、公共場所人們使用的電熱杯、電爐子、電褥子等電熱裝置長期通電,或忘記關閉電源開關,也容易造成火災事故。
7、公共場所人們隨額意吸菸,亂扔菸頭或火柴桿,也是造成火災的主要原因。例如: 1985年4月19日哈爾濱天鵝飯店的火災事故,就是一美華人晚上酒後躺在床上吸菸引著被褥起火造成的,致使中外旅客10人死亡,7人受傷,不但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造成了很大的政治影響。
8、有的火災是影劇院、俱樂部在演出時,為了增強演出效果,使用鞭炮、煙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
9、有的火災使維護公共場所時,違章使用電、氣焊不採取安全措施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的。
10、有些場所停電時,一些人便使用蠟燭照明,忽視安全,引燃幕布等可燃物或動用明火找東西等引起的。
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的預防措施。為了有效的預防公共場所發生火災事故,除對人們加強防火常識教育外,還必須採取以下安全措施:
1、在公共場所使用電熱裝置時,要遠離可燃物。如使用的紅外線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溫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質,很容易引起火災。
2、使用的照明燈具要與可燃物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否則,照明燈具若緊貼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其危險性也時很大的。因為燈泡的表面溫度很高。比如 60W的白熾燈,表面溫度可達135-180℃;100W的白熾燈,表面溫度可達170-220℃所以當燈泡與可燃物接觸時間一長,就會引著起火。
3、人們使用電熨斗熨燙服裝,或使用電吹風修整髮型時,用完後,應及時將電源切斷,並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燈餘熱散盡後,再收存起來。不要用完後,立即裝入紙箱內,那樣其餘熱會引著其它可燃物品,而發生火災。
4、在公共場所人們維修電器裝置使用的電烙鐵,用完後,也應先拔掉電源插頭,然後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萬不要放在地板上和書桌上,以防溫度過高而引起地板和書桌等可燃物起火。
5、住在賓館和飯店內的客人,儘可能不要使用電熱杯和電褥子等電熱用具。如確因身體所需,可先請示服務人員,經同意後,方能使用,並注意看管。電褥子的連續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4個小時。應注意,切莫偷偷的使用,更不要將電熱杯等放在床下燒水或做飯。那樣一旦遇有急事,外出辦事等忘記切斷電源,長時間通電,杯乾後會造成線路起火。
6、在收聽收看完收音機、電視機節目後,要及時關閉電源,當人們離開房間時,要將電源插頭拔掉。
7、在參加公共場所活動時,儘可能不要吸菸。假若要是吸菸的話,菸頭或火柴桿一定不要隨便亂扔。要放在菸灰缸或痰盂內。否則扔掉的菸頭或火柴桿因風吹、腳踢等弄到床下,櫃檯裡,遇可燃物質,就會引起火災。因為菸頭的表面溫度很高,一般可達200-300℃,中心溫度可達700-800℃。而可燃物質的燃點大都在菸頭表面溫度以下,如紙張130℃,松木250℃。所以,吸菸時菸頭或火柴桿亂扔時十分危險的。特別是扔在電梯井、垃圾井、電纜井危險性更大。因為在這些部位可燃物質很多,極易引起火災事故。
8、住在賓館、飯店的客人,一定要吸取哈爾濱天鵝飯店的火災教訓,不要躺在床上吸菸,特別是酒後臥床吸菸。以防入睡後菸頭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災。年紀大的老人和病人臥床吸菸時,應有人照看。
9、劇場、俱樂部因劇目需要演員吸菸時,要有專門人管理,以防將菸頭扔到幕布或佈景上引起火災。
10、當參加公共場所活動時,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因為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遇到明火,即可起火爆炸。如劇場、俱樂部演出時,使用的發令槍紙、鞭炮、煙火等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人監護,並遠離可燃物。
11、公鶩共場所停電後,使用蠟燭等照明時,要離可燃物遠一些,並將其固定在非燃燒體的材料上。同時現場不能離人,當人員要做其它的工作暫離現場時,要將蠟燭熄滅。防止蠟燭燃燒到最後或倒後引著其它可燃物起火,造成火災事故。
12、安裝電器裝置時,一定要按照額定電流安裝。切不可超容量安裝
防止燃燒條件的產生,不使燃燒三個條件相互結合併發生作用,以及採取限制、削弱燃燒條件發展的辦法,阻止火勢蔓延,這就是防火的基本原理。
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的原因。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絕大多數都是人為造成的,其主要原因是:
1、由於用電裝置和用電量變化無常,為了臨時用電在原有的線路上接入大功率的電熱裝置,使其長期過載執行,破壞了線路絕緣,引起火災。
2、有的電工對線路缺乏維護和檢修,致使年久使用的線路絕緣破損後發生漏電、短路等引起火災。
3、有的火災是銅鋁導線連線,接觸不良或使用時間過長,造成接觸電阻過大。打出火花或接點溫度過高引起的。
4、使用移動燈具的插頭和插座接觸不良而發熱;照明燈具的位置與可燃物的距離過近,也會因溫度過高而考燃起火。
5、人們使用熨燙服裝的電熨斗、修整髮型的電吹風、焊接儀器裝置的電儀器鐵等,用後忘記切斷電源,擱置在可燃的基座上;或者用完後,餘熱未散,立即裝入可燃的包裹內,因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6、公共場所人們使用的電熱杯、電爐子、電褥子等電熱裝置長期通電,或忘記關閉電源開關,也容易造成火災事故。
7、公共場所人們隨額意吸菸,亂扔菸頭或火柴桿,也是造成火災的主要原因。例如: 1985年4月19日哈爾濱天鵝飯店的火災事故,就是一美華人晚上酒後躺在床上吸菸引著被褥起火造成的,致使中外旅客10人死亡,7人受傷,不但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造成了很大的政治影響。
8、有的火災是影劇院、俱樂部在演出時,為了增強演出效果,使用鞭炮、煙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
9、有的火災使維護公共場所時,違章使用電、氣焊不採取安全措施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的。
10、有些場所停電時,一些人便使用蠟燭照明,忽視安全,引燃幕布等可燃物或動用明火找東西等引起的。
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的預防措施。為了有效的預防公共場所發生火災事故,除對人們加強防火常識教育外,還必須採取以下安全措施:
1、在公共場所使用電熱裝置時,要遠離可燃物。如使用的紅外線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溫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質,很容易引起火災。
2、使用的照明燈具要與可燃物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否則,照明燈具若緊貼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其危險性也時很大的。因為燈泡的表面溫度很高。比如 60W的白熾燈,表面溫度可達135-180℃;100W的白熾燈,表面溫度可達170-220℃所以當燈泡與可燃物接觸時間一長,就會引著起火。
3、人們使用電熨斗熨燙服裝,或使用電吹風修整髮型時,用完後,應及時將電源切斷,並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燈餘熱散盡後,再收存起來。不要用完後,立即裝入紙箱內,那樣其餘熱會引著其它可燃物品,而發生火災。
4、在公共場所人們維修電器裝置使用的電烙鐵,用完後,也應先拔掉電源插頭,然後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萬不要放在地板上和書桌上,以防溫度過高而引起地板和書桌等可燃物起火。
5、住在賓館和飯店內的客人,儘可能不要使用電熱杯和電褥子等電熱用具。如確因身體所需,可先請示服務人員,經同意後,方能使用,並注意看管。電褥子的連續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4個小時。應注意,切莫偷偷的使用,更不要將電熱杯等放在床下燒水或做飯。那樣一旦遇有急事,外出辦事等忘記切斷電源,長時間通電,杯乾後會造成線路起火。
6、在收聽收看完收音機、電視機節目後,要及時關閉電源,當人們離開房間時,要將電源插頭拔掉。
7、在參加公共場所活動時,儘可能不要吸菸。假若要是吸菸的話,菸頭或火柴桿一定不要隨便亂扔。要放在菸灰缸或痰盂內。否則扔掉的菸頭或火柴桿因風吹、腳踢等弄到床下,櫃檯裡,遇可燃物質,就會引起火災。因為菸頭的表面溫度很高,一般可達200-300℃,中心溫度可達700-800℃。而可燃物質的燃點大都在菸頭表面溫度以下,如紙張130℃,松木250℃。所以,吸菸時菸頭或火柴桿亂扔時十分危險的。特別是扔在電梯井、垃圾井、電纜井危險性更大。因為在這些部位可燃物質很多,極易引起火災事故。
8、住在賓館、飯店的客人,一定要吸取哈爾濱天鵝飯店的火災教訓,不要躺在床上吸菸,特別是酒後臥床吸菸。以防入睡後菸頭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災。年紀大的老人和病人臥床吸菸時,應有人照看。
9、劇場、俱樂部因劇目需要演員吸菸時,要有專門人管理,以防將菸頭扔到幕布或佈景上引起火災。
10、當參加公共場所活動時,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因為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遇到明火,即可起火爆炸。如劇場、俱樂部演出時,使用的發令槍紙、鞭炮、煙火等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人監護,並遠離可燃物。
11、公鶩共場所停電後,使用蠟燭等照明時,要離可燃物遠一些,並將其固定在非燃燒體的材料上。同時現場不能離人,當人員要做其它的工作暫離現場時,要將蠟燭熄滅。防止蠟燭燃燒到最後或倒後引著其它可燃物起火,造成火災事故。
12、安裝電器裝置時,一定要按照額定電流安裝。切不可超容量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