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的寫法主要是論證。論證,從形式邏輯角度說,是運用論據證實論點的全部邏輯推理過程,這個過程表示論據和論點之間是用何種邏輯的方法聯絡起來或統一起來的。
那麼,論點和論據究竟是怎樣聯絡起來的呢?或者論據是以怎樣的方式證明論點的呢?這就是論證方法的問題。論證的方法同推理形式有聯絡,但又不盡相同。它是多種多樣的,人們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靈活地運用。下面介紹幾種比較常用的。
1、舉事例:舉事例就是用典型的具體事實作論據來證明論點。通常所說的“擺事實”就是這種方法。這是運用歸納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易於掌握,用得也普遍。舉事例論證,最重要的是注意論據和論點方向的一致性和緊密的統一,不可有距離。
2、事理引申:這種方法是用人們已知的事理論據來證明論點。這是運用演繹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所以又叫“演繹法”。運用事理論證常常表現為引用名言警句。名言警句具有公認的真理性,用它們來證明某一具體事物的真實性,是極有說服力的。使用事理論證,特別是引用名言警句立論,應注意: A 引用的事理與論點真正構成一種緊密的記憶體聯絡。B 對於引語一般要作一些闡明、說明,不要引完就單下結論,以免給人淺薄的感覺。C 除了由於論辯的需要,必須引用大量的論述外,引語要力求簡潔。作者要善於抓住引語的精華。
3、反證:顧名思義,反證不是從正面直接來證明論點,而是從反面間接地證明論點。這是運用演繹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先看下面一例:如果反對實事求是,反對從實際出發,反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那還說得上什麼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呢?那會把我們引導到什麼地方呢?很明顯,那隻能把我們引導到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只能引導工作的損失和革命的失敗。
這段文字中“如果”之後用的便是反證法:不是從正面講實事求是會怎樣,而是從反而講不實事求是會怎樣,來證明實事求是的意義。在論證中,凡是為了證明自己主動提出的論點的正確,先證明與這個論點相矛盾的另一個論點是錯誤的,或者為了證明對方論點是錯誤的,先證明與其相矛盾的另外一個論點是正確的,都是反證法。
4、類比:這種方法是將一類事物的某些相同方面進行比較,以另一事物的正確或謬誤證明這一事物的正確或謬誤。這是運用類比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在進行這種類比論證時,特別應當注意所類比的事物一定是一類,具有本質方面的相同點。例如:
最後談談練基本功的問題。基本功對拿筆桿子的人很重要,不練是不行的。俗話說:“拳不離手,曲不離口”,繪畫的人常畫,唱歌的人常唱,而搞文字的人怎麼可以幾個月不寫東西呢?……
這裡,寫作、繪畫、歌唱可以類比,因為這些都屬於文藝創作的範圍,有相同的本質屬性。
5、對比:對比,是將論據中截然相反的兩種情況進行比較。因為比較的雙方形成鮮明的對照,互為襯托,所以,這種方法特別能突出一方面的性質,具有很強的論證力量,因而,用得也很普遍。對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橫比”,一種是“縱比”。“橫比”是把同一時期的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事物進行比較。 “縱比”是把同一事物在不同時間的不同情況作比較。比如現在有些文章在論述黨的某一經濟政策的正確性時,往往講到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生產形勢,群眾生活過去與現在的變化,使用的就是這種對比方法。
6、因果互證:這是透過分析事理,揭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因果關係,來證明論點的一種論證方法。它可以用原因來證明作為論點的“結果”;以原因的必然性證實結果的必然性。
7、比喻:用比喻來說明道理的方法,可以叫做“喻證法”。這是運用類比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喻巧而理至”,恰到好處的比喻往往能幫助說清道理。所以,這種方法也被廣泛地應用於論證中。
8、歸謬法: “歸謬”,就是導致謬誤。這種方法是先假定對方的論點是對的,然後用它作為前提,匯出一個顯然是荒謬的結論,從而證明對方的論點是錯誤的。這種方法僅用於反駁錯誤觀點。
上面列舉了幾種主要的、常用的論證方法,其中,除了“歸謬法”專用於駁論文章外,其餘幾種對於立論、駁論文章都是適用的。
論證方法作為人類思維活動形式的反映,是不難把握的。有時,我們所以感到難,除了由於書本介紹有關知識時顯得過於零碎、抽象的原因之外,也有學習脫離實踐的原因。聯絡實際,任何理論、知識都容易理解,也容易把握。掌握論證的方法,也是這樣。只要把這方面知識的學習同我們日常的認識活動聯絡起來,再借鑑報刊上的優秀文章,又堅持練筆,一定會很熟練的運用這些方法。
議論文的寫法主要是論證。論證,從形式邏輯角度說,是運用論據證實論點的全部邏輯推理過程,這個過程表示論據和論點之間是用何種邏輯的方法聯絡起來或統一起來的。
那麼,論點和論據究竟是怎樣聯絡起來的呢?或者論據是以怎樣的方式證明論點的呢?這就是論證方法的問題。論證的方法同推理形式有聯絡,但又不盡相同。它是多種多樣的,人們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靈活地運用。下面介紹幾種比較常用的。
1、舉事例:舉事例就是用典型的具體事實作論據來證明論點。通常所說的“擺事實”就是這種方法。這是運用歸納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易於掌握,用得也普遍。舉事例論證,最重要的是注意論據和論點方向的一致性和緊密的統一,不可有距離。
2、事理引申:這種方法是用人們已知的事理論據來證明論點。這是運用演繹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所以又叫“演繹法”。運用事理論證常常表現為引用名言警句。名言警句具有公認的真理性,用它們來證明某一具體事物的真實性,是極有說服力的。使用事理論證,特別是引用名言警句立論,應注意: A 引用的事理與論點真正構成一種緊密的記憶體聯絡。B 對於引語一般要作一些闡明、說明,不要引完就單下結論,以免給人淺薄的感覺。C 除了由於論辯的需要,必須引用大量的論述外,引語要力求簡潔。作者要善於抓住引語的精華。
3、反證:顧名思義,反證不是從正面直接來證明論點,而是從反面間接地證明論點。這是運用演繹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先看下面一例:如果反對實事求是,反對從實際出發,反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那還說得上什麼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呢?那會把我們引導到什麼地方呢?很明顯,那隻能把我們引導到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只能引導工作的損失和革命的失敗。
這段文字中“如果”之後用的便是反證法:不是從正面講實事求是會怎樣,而是從反而講不實事求是會怎樣,來證明實事求是的意義。在論證中,凡是為了證明自己主動提出的論點的正確,先證明與這個論點相矛盾的另一個論點是錯誤的,或者為了證明對方論點是錯誤的,先證明與其相矛盾的另外一個論點是正確的,都是反證法。
4、類比:這種方法是將一類事物的某些相同方面進行比較,以另一事物的正確或謬誤證明這一事物的正確或謬誤。這是運用類比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在進行這種類比論證時,特別應當注意所類比的事物一定是一類,具有本質方面的相同點。例如:
最後談談練基本功的問題。基本功對拿筆桿子的人很重要,不練是不行的。俗話說:“拳不離手,曲不離口”,繪畫的人常畫,唱歌的人常唱,而搞文字的人怎麼可以幾個月不寫東西呢?……
這裡,寫作、繪畫、歌唱可以類比,因為這些都屬於文藝創作的範圍,有相同的本質屬性。
5、對比:對比,是將論據中截然相反的兩種情況進行比較。因為比較的雙方形成鮮明的對照,互為襯托,所以,這種方法特別能突出一方面的性質,具有很強的論證力量,因而,用得也很普遍。對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橫比”,一種是“縱比”。“橫比”是把同一時期的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事物進行比較。 “縱比”是把同一事物在不同時間的不同情況作比較。比如現在有些文章在論述黨的某一經濟政策的正確性時,往往講到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生產形勢,群眾生活過去與現在的變化,使用的就是這種對比方法。
6、因果互證:這是透過分析事理,揭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因果關係,來證明論點的一種論證方法。它可以用原因來證明作為論點的“結果”;以原因的必然性證實結果的必然性。
7、比喻:用比喻來說明道理的方法,可以叫做“喻證法”。這是運用類比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喻巧而理至”,恰到好處的比喻往往能幫助說清道理。所以,這種方法也被廣泛地應用於論證中。
8、歸謬法: “歸謬”,就是導致謬誤。這種方法是先假定對方的論點是對的,然後用它作為前提,匯出一個顯然是荒謬的結論,從而證明對方的論點是錯誤的。這種方法僅用於反駁錯誤觀點。
上面列舉了幾種主要的、常用的論證方法,其中,除了“歸謬法”專用於駁論文章外,其餘幾種對於立論、駁論文章都是適用的。
論證方法作為人類思維活動形式的反映,是不難把握的。有時,我們所以感到難,除了由於書本介紹有關知識時顯得過於零碎、抽象的原因之外,也有學習脫離實踐的原因。聯絡實際,任何理論、知識都容易理解,也容易把握。掌握論證的方法,也是這樣。只要把這方面知識的學習同我們日常的認識活動聯絡起來,再借鑑報刊上的優秀文章,又堅持練筆,一定會很熟練的運用這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