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發揮黨委在社會管理中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引導社會各方面積極有效參與社會管理服務,共同推動社會和諧發展,保障社會安定有序。
(二)堅持統籌協調、源頭治理。按照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把科學發展作為解決社會管理領域存在問題的基礎,建立健全源頭治理、動態協調、應急處置相互銜接、相互支撐的機制,從源頭上、根本上、基礎上解決問題、減少矛盾。
(三)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貫徹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群眾路線,把群眾滿意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管理服務中加強群眾工作,著力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四)堅持依法管理、綜合施策。加強社會管理領域立法、執法工作,依法調整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經濟調節、行政管理、道德約束、心理疏導、輿論引導等手段,儘可能透過平等溝通、協商、協調、引導等辦法解決問題、化解矛盾。
(五)堅持科學管理、提高效能。科學配置社會管理資源,重視現代科學技術在社會管理中的應用,加強社會管理資訊化建設,提高社會管理效能和服務質量。
(六)堅持廣泛動員、共建共享。堅持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鼓勵和支援社會各界、全體社會成員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七)堅持立足實際、改革創新。從實際出發,總結經驗,積極借鑑兄弟市州及外省市社會管理的成果,積極穩妥地推進社會管理理念、制度、體制、機制、方法創新,努力使社會管理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使各項工作措施符合實際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取得實際成效。
(八)堅持夯實基礎、強化基層。健全完善承擔社會管理工作的基層組織,提高社會管理工作中基層組織的水平,提升基層管理和服務能力。
(一)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發揮黨委在社會管理中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引導社會各方面積極有效參與社會管理服務,共同推動社會和諧發展,保障社會安定有序。
(二)堅持統籌協調、源頭治理。按照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把科學發展作為解決社會管理領域存在問題的基礎,建立健全源頭治理、動態協調、應急處置相互銜接、相互支撐的機制,從源頭上、根本上、基礎上解決問題、減少矛盾。
(三)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貫徹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群眾路線,把群眾滿意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管理服務中加強群眾工作,著力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四)堅持依法管理、綜合施策。加強社會管理領域立法、執法工作,依法調整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經濟調節、行政管理、道德約束、心理疏導、輿論引導等手段,儘可能透過平等溝通、協商、協調、引導等辦法解決問題、化解矛盾。
(五)堅持科學管理、提高效能。科學配置社會管理資源,重視現代科學技術在社會管理中的應用,加強社會管理資訊化建設,提高社會管理效能和服務質量。
(六)堅持廣泛動員、共建共享。堅持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鼓勵和支援社會各界、全體社會成員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七)堅持立足實際、改革創新。從實際出發,總結經驗,積極借鑑兄弟市州及外省市社會管理的成果,積極穩妥地推進社會管理理念、制度、體制、機制、方法創新,努力使社會管理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使各項工作措施符合實際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取得實際成效。
(八)堅持夯實基礎、強化基層。健全完善承擔社會管理工作的基層組織,提高社會管理工作中基層組織的水平,提升基層管理和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