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邑是指中國古代諸侯封賜所屬卿、大夫作為世祿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勞動者在內)。又稱采邑、采地、封地。因古代中國之卿、大夫世代以采邑為食祿,故稱為食邑。
盛行於周。分封以宗法制度為依據,大小按封爵等級而定。卿、大夫在食邑內享有統治權利並對諸侯承擔義務。食邑原為世襲。戰國時食邑主相互兼併,世襲制度廢弛。
秦漢推行郡縣制,承受封爵者在其封邑內漸無統治權利,食祿已改為以征斂封邑內民戶賦稅撥充,其數量按民產計算,與周代按田邑大小區分者不同。食邑隨爵位黜升而損益,亦得世襲。
擴充套件資料:
1、戰國時期享受食邑的範圍相當寬。除了封君、封侯、將相之外,立有一定功績,達到一定職位,或因某種特殊關係而享有食邑者很多。
2、秦商鞅變法時規定,達到軍功爵第九級“五大夫”即可“稅邑三百家”。
3、陳戴任齊國的“卿”,並不是封君,但有食邑《商君書·賞刑》中說:“周(周圍)官之人,知而訐(告發)之上者,自免於罪,無貴賤,屍(代替)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說明當時到一定官職便可享有食邑。
4、秦將樊於期降燕,秦懸賞,如有得樊於期之首者賞“金千金,邑萬家”。
5、戰國時期貴戚的湯沐邑也是食邑的一種,但享受湯沐邑的不一定是封君。張儀遊說楚秦和好,願以秦女嫁楚,並“效萬家之都,以為“湯沐之邑”與湯沐邑相類似的還有養地。西周為了與秦結好,提議把應邑獻給秦太后作為“養地”。
食邑是指中國古代諸侯封賜所屬卿、大夫作為世祿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勞動者在內)。又稱采邑、采地、封地。因古代中國之卿、大夫世代以采邑為食祿,故稱為食邑。
盛行於周。分封以宗法制度為依據,大小按封爵等級而定。卿、大夫在食邑內享有統治權利並對諸侯承擔義務。食邑原為世襲。戰國時食邑主相互兼併,世襲制度廢弛。
秦漢推行郡縣制,承受封爵者在其封邑內漸無統治權利,食祿已改為以征斂封邑內民戶賦稅撥充,其數量按民產計算,與周代按田邑大小區分者不同。食邑隨爵位黜升而損益,亦得世襲。
擴充套件資料:
1、戰國時期享受食邑的範圍相當寬。除了封君、封侯、將相之外,立有一定功績,達到一定職位,或因某種特殊關係而享有食邑者很多。
2、秦商鞅變法時規定,達到軍功爵第九級“五大夫”即可“稅邑三百家”。
3、陳戴任齊國的“卿”,並不是封君,但有食邑《商君書·賞刑》中說:“周(周圍)官之人,知而訐(告發)之上者,自免於罪,無貴賤,屍(代替)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說明當時到一定官職便可享有食邑。
4、秦將樊於期降燕,秦懸賞,如有得樊於期之首者賞“金千金,邑萬家”。
5、戰國時期貴戚的湯沐邑也是食邑的一種,但享受湯沐邑的不一定是封君。張儀遊說楚秦和好,願以秦女嫁楚,並“效萬家之都,以為“湯沐之邑”與湯沐邑相類似的還有養地。西周為了與秦結好,提議把應邑獻給秦太后作為“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