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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人生要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有的人真的這麼做——賣了房子去環遊世界。你怎麼看這樣的做法?是勇敢追求夢想,還是缺少社會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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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昕宇梁紅

    這個問題,我和梁紅還是比較有發言權的哈哈。

    是追求夢想,還是缺少社會責任心呢,這並不是兩個對立面,而且得看是對於什麼而言了。

    我和梁紅,以前是做生意的。再往前,和大夥兒也差不多,就是打拼打拼,從一無所有的小年輕,慢慢讓自己過上小康的這麼一個過程。

    做生意那段時間,算是有點積蓄。哪兒我都去了,福也都享了。直白地說,那時候我們經常在泰國住的一個酒店,如果我去了,服務生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會不高興。我們有次還專門要去法國里昂的一家小酒館吃香腸,你說嬌不矯情。

    自己漸漸長大後,發現小時候的夢想越來越遙遠了,自己被生活的種種打敗,我像所有人一樣追求房子、車子和舒適的生活。有了房有了車之後,又開始想買更大的房子,更好的車子。

    環遊世界的夢想還在,只是已經擺在了最後的位置。

    直到2008年的汶川地震。我、梁紅和其他幾個人組成了“北京希望救援隊”,準備了專業機械和災區物資,去了一線。那段時間裡,死亡帶來的震撼一下喚醒了我,我開始思考人活著的意義。

    “我們總在等待有合適的時間、有充足的能力、有適宜的機會再去實現夢想,卻忘了生命如此脆弱,經不起一分一秒的等待。”

    我對梁紅說,咱倆換個活法吧。梁紅說,變就變。

    離當時決定開始“侶行”,一轉眼已經10年了,我倆一起做過許多瘋狂的事:在零下50度的戶外露營,跳進滿是食人魚的亞馬遜河,在阿富汗被塔利班通緝…

    我們開帆船去南極結了婚、開飛機環遊了世界,接下來打算開破冰船去北極……

    對我們而言,去看世界、去為世界做點什麼是我們的追求,這在路上的十年也為我和梁紅帶來了很多改變,賣了房子在我們看來,並不會覺得可惜,反而是一件太划算的事了。

    畢竟,人的一生就這麼長,我們無法延展生命的長度,只能去盡力拓寬生命的寬度。去走更遠的路,看更多的人。

  • 2 # 與爾共見

    世界這麼大,誰都想去看看,只要不犯法,或是沒有後顧之憂,賣房去看看,有什麼不可,你在家便在,四海為家,天涯為客,又有何不可。

  • 3 # 老遲

    我看到了前面很多回答,講的是一小部分人如何如何。這就好比大家創業去拿馬雲舉例子,相當演員去拿王寶強舉例子。可是,要知道,馬雲、王寶強,都是個案,不是普遍的案例。

    包括賣了房子去環遊世界的人,也只是個案,不是普遍的例子。我不覺得他們缺少社會責任心,相反我覺得他們很有勇氣。但是,我同樣也不覺得這個是值得推廣的,或者說是正面的例子。

    環遊世界本身就是因人而異的。很多人並不喜歡去一些髒亂差的國家,或者是一些海島國家,或者是一些戰亂的國家。旅遊是量體裁衣,適合自己的就可以,沒有必要非要像某某網紅一樣環遊世界才是真諦,世界上的真諦多了去了,好好贍養父母,娶個漂亮媳婦,也是真諦呀。

    所以,我認為,環遊世界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的,我是反對賣房子去旅行的。旅行改變不了自己的精神世界,也改變不了性格,也改變不了現實。但是旅遊是可以拓寬自己的視野,讓自己變得更加豐富起來。

    由於媒體的不恰當炒作,讓“環遊地球3000美元”“賣房子去旅行”等噱頭成了熱炒的話題,我覺得,年輕人還是應該要腳踏實地的工作,如果你不是對旅遊真心的那麼狂熱的話。有了一定的積蓄再去旅行,不要靠別人的錢去。

    我記得以前見過花甲揹包客,媒體炒作他們倆賣了房子去旅行。結果花甲揹包客跟我說,怎麼可能把自己房子賣了,賣了我們住哪兒啊。我只是說如果有需要,我可以賣一套房子去旅行,結果媒體就寫成了賣房子去旅行。

  • 4 # 李三萬的三萬裡

    真把家底都賣了去旅行沒必要,但是你孤身一人毫無牽掛,想這麼活也無可厚非。不賣房子一個月賺5000的工作,你賣了房子周遊世界幾年回來,如果你才40歲,那再找個工作也不難,現在到處缺人工作好找,這輩子也不虧。

    有人說這缺乏社會責任感,請問啥叫社會責任感,他沒納稅不是公民?還是殺人放火搶劫了?還有人說三觀不一樣,啥叫三觀?和你價值觀人生觀不一樣就是三觀有問題?我覺得不給別人添麻煩,自己愛幹嘛幹嘛去。

    但是我個人仍然不鼓勵連家底房子都賣了去旅行,如果你在上海有2個房子,賣一個留一個去旅行還是非常爽的。這一千萬足夠你在世界各地好好玩一圈不至於窮遊,也能夠有時間和底線去思考下接下來的人生。有個電影叫翻滾吧,阿信。我也對大家說一聲,加油吧,人生,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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