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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輝眼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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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能量頂
你的問題有點消極情緒,現在我們國家提倡的就是依法治國。有什麼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你要保證自己有理有據合理合法。如果你在過程中遇見了不公平還有違規違紀的問題你可以投訴。所以你該幹什麼就幹什麼,不要考慮那些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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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劍俠凌雲志
這個提問讓人感覺到有一絲無奈和悲涼,有時,只是想簡單的生活,只希望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就好,但在有些情形下,卻發覺不知何時就遇上事了,或攤上事了,令人氣憤或鬱悶,如何維權是我們不得不面臨的問題。
當然,有些情形下,連維權的想法想都不要想。比如,當前熱議的限狗令。遛狗是養犬人的必要的、正當的權益,但是杭州那些文明養犬的人,以後再也不能在白天遛狗了,“最嚴禁狗令”在一定程度上使養犬人的權益受到了不合理的限制。有網友說,這樣規定,難道政策制定者心不會痛嗎。吾笑而難語。科技的進步可以日新月異,民主文明的程序並不如此。手裡用著高科技,滿腦子還是舊觀念的人並不少。
言歸正傳,實際上,由於受到方方面面的原因,比如,個人性格、爭議大小、執法或司法環境等因素,都會對我們能否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一定影響,甚至是決定性的影響。
何謂權益,實際上是一個很複雜的法學概念,此處不作闡述,用通俗的話說,權益就是一個人或一個組織應該享有的權利和利益。權利的被侵犯是顯而易的,而權益的被侵害有時並不那麼明顯,甚至有時不被他人所知或認同。大到生命健康權,小到知情權,涉及到我們的權益真的很多。隨著民主法治程序的推進,人們越來越注重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但同時,經濟的飛速發展,各種利益的交織碰撞,又時不時會使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
在法制不健全、執法不透明、敬畏法律意識不強的時代,辦關係案、金錢案、人情案的情形時有發生,如果沒有錢、人脈和背景,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時確實是很難的,當然,這都是極少數。
隨著民主法治程序的推進,法制建設日益健全,監督機制逐步完善,執法透明度不斷增強,以及反腐敗鬥爭的高壓態勢,新形勢下,公權力的行使不斷規範,公職人員執法水平的提高,不僅減少了可能對我們合法權益的侵害,而且大大增強了維護我們合法權益的能力,這時,所謂的金錢、人脈和背景等因素在維權中作用真得有限。
為什麼這樣說呢,有人脈可能只會資訊上、或者是加快辦理進度獲得一些便利,但對於最終實質結果不會起到什麼作用,就算有點作用,也是在執法自由裁量權範圍內。比如,在我們熟悉的民事訴訟或者刑事訴訟中,試想一下,能有多少人會冒著違法甚至是犯罪的風險,去為那點金錢或人情而去徇私枉法,弄不好,輕則影響職業形象和職業發展,重則落得個被“雙開”的結果。
實際上,越是大的權益被侵害越容易被人關注,也越容易維護,相反,越是小的權益越容易被人忽視,越難以維護。因此,在維護我們自身權益上,理念很重要,不要事事較真,耿耿於懷,那樣只會增強煩惱,就算最後維護了權益,有時也會產生得不償失的感覺。
維護自身權益要靠我們自己智慧和大腦,需要的是策略和方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及時注意證據的收集儲存,比如用手機錄音、錄影片、拍照,保管好有關單據等等,要有證據意識,以備在後面可能的訴訟中用得上。
在維權時,區分不同情況加以處理。小事主要是靠私力救濟,透過說理或必要的防衛,以及投訴等手段,阻卻可能要發生或已發生的不利後果。比如,前一段時間“霸座”刷屏的現象,為什麼作為持票人當事人自己不去和霸座者爭座位呢,就是不能把霸座的趕起來,至少也要拉扯它、大聲斥責它讓它坐著不舒服,不要好象事不關己似的,只會在旁邊看著乘警或他人說教。當然了,這只是舉個例子,並不是說凡事都要爭個羸,在小事上真沒有必要太認真,除非是原則上的事。
對於較大權益需要維護的,儘量採取先易後難的方法,比如投訴、舉報,透過公權力的介入來幫助解決。能協商或調解解決的,儘量不要透過訴訟來解決,訴訟要到窮盡了其他救濟途徑後才使用,因為,訴訟太費時費精力了,最終的結果也不一定盡如人意。
總之,個人感覺那個遇事就想著靠金錢、人脈和背景開道的想法或做法,多少有點不合時宜、多此一舉,甚至是杞人憂天。同時,這種做法對其他人來說也是不公平的,汙染了社會風氣,也會助長一些人“吃、拿、卡、要”的歪風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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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fx平凡無悔知足常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桿秤看看什麼樣的人掌提,真直的就會公平,邪惡的就會傾斜,還要看觸及的利益,秤就會傾斜不同,公平只是一個誘餌,……。普通人用法律維權很難很難,曾經千禧年攔"御駕"老農25年的維權經歷,至今成了反恐主義法裡的"恐怖分子",理在何處?有如何談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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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扁鵲49
海闊天空講的,82796,找法律援助,我認為,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找法律援助,很多人都不知道,找法律援助還需當地政府的證明蓋章然後又要到財政局同意蓋章後然後才有法律援助,意思就是這兩級手續齊全後就由財政局付款給律師,這才是所稱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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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線物語
國家能夠嚴格地依法治國,必定是華人的福音。維護法律,首先從懂事、懂法、懂手段的律師做起,看看現在唯利是圖,烏煙瘴氣的律師從業者,普通百姓遇事有多麼的恐懼。一個國家法律人人都要遵守,而最懂法律的律師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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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追夢時光
弱勢群體,同樣是人的一種活法,只是現實背景殘酷,使得這類人沒有錢、人脈和夢想產業落差、舉步為艱。但是,還得好好活著,因為他和她也有家,主要是活著的勇氣與責任在支撐著精神世界。我們的國家,是一個法治的國家。當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時,我們更應該以冷靜的思維方式去尋求有關部門的幫助。千萬別老是委屈求全,鬱悶遭罪,這對於一個人的家庭和身體是沒有任何好處的。問題化的順利解決,促使幹事創業的無窮信心。沒錢,沒人脈,並不可怕。其實,最可怕的就是自己的理想目標走歪、方向不明、墮落、產生了生活不斷下滑、又對事物失去信心和動力的情況下才是真的最可怕的自己。社會生活,離不開不斷學習的稜角打磨,正確理念造就幸福光臨。學法,懂法、知法、用法、只有把自己打造到位了,美好的今天將會是持久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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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理,現在都再說法治社會,真的受到侵害了就報警,或者法院立案,報警是免費的,立案費也沒多少錢(涉及大額經濟糾紛的除外),律師也有公益的,甚至一些簡單的案件都不需要律師,你把證據材料交上去就行。就是對方真的很有勢力,一審完了,你可以二審,後面還有高院。話說你能問出這個問題,我也不太相信侵害你權益的人有能力把高院也搞得定。最後,現在網路很發達,都怕曝光,世界沒你想象的那麼黑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