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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06優雅的豬32

    配置資源要處理資訊,這是常識,也是現代經濟學的老生常談。出發點簡單:資源皆有多種用途,可做多種選擇,有不同組合之可能,產生的效果也各式各樣,所以得收集大量資訊,梳理、消化一番,才能形成判斷,作出決定。但是,資訊成本為正,在邏輯上還不一定就走得到市場體制去。總有這樣的見解,認為在分權的市場裡,個人、家庭、商販、企業等等,還不是照樣有處理資訊的困難,還不是照樣常常出錯?集權的體制呢,收集和處理資訊的能力也強大,憑什麼就不能主導經濟決策?是的,僅看資訊成本,並不足以認清計劃經濟與市場體制的分野。資訊有成本,決策易出錯,集權如此,分權也如此,分不出個高下來。在思維上,還要加上哪一道工序,才可以把經驗上呈現的兩套體制看得更清楚?為這個問題想過不少時間。答案是,既然出錯無可避免,那就要看出錯之大小,還要看糾錯能力之強弱。結合經驗的觀察,我以為洞如觀火、高度集權的體制,但凡決策出錯就是大錯;一旦出錯,糾錯又極難。比較而言,分權決策出小錯的機率高。更為可取的,是分權體制糾錯快、糾錯的能力強。先說第一點。集權做決定,小事也變成整齊劃一的大事,所以一旦出錯,自然就是大錯。我這一輩年少時期經歷過的,大鍊鋼鐵、大食堂、大公社等等,不但錯,且都是大錯。要是限在一個小範圍裡,或先作點試驗,看看效果再決定是不是推廣,或分權決定,允許可以這樣、也可以那樣,那還比較好辦。但一哄而起,全國一起鬧,非碰大釘子不可。後來“文革”,叫“大革命”,結果也是大錯特錯。分權決策的體制,出不了如此高級別之錯。集權的決策出大錯,糾正也不易。分三點:第一,很多人一起分攤出錯成本,錯再大,攤到每個人頭上只有一點點;第二,發現大錯的資訊成本也高,如大食堂的問題,底下早明白了,就是傳遞不上去;第三,決策集中,沒有替代,糾錯的時候投鼠要忌器,“顧全大局”為上策。集權決策也不是一無是處。講過了,前提是要做得對。一旦做對,集中做也就“大對”。中國歷史上,修長城、鑿大運河那樣的事,應該都不是分權決定做得出來的,當然到底是對是錯,後人還可見仁見智。近年幾次看過都江堰,我認為那不但是做對了,而且是大大的對。更現代的例證,我想也是有的。1972年毛主席邀尼克松訪華、開啟中美建交的大門,當然是集權決策。回到那個時代背景裡去,如果不說是老人家的意思,真的每人發一張票,我怕那時的我是不會打勾贊成的。問題是決策可能出錯。分權的體制,你選東、他選西,不容易一錯全錯。上帝造人很有趣,“龍生九子,各個不同”。至於不是一條龍所生的,那就更加不同。人群的偏好總有別,總有人選別樣的路走,選別樣的事情做。市場常常顯示需求的多樣性,並對“獨到的”決定給予特別獎勵。聰明的農民就知道,當大家一窩蜂地跟風種大蒜時,你偏種辣椒,可能你就發了。分權出錯,糾正得會比較快。不是當局人從諫如流,而是他堅持錯誤的本錢太小。分權決策,權——“拍板”是也——的後邊跟著利,也綁著害,橫豎你決定你負責,任何出錯,不及時改的代價極大。反正誰也不能集天下財力,來為自己的錯誤埋單。剛愎自用的主在市場裡也不缺,問題是分權遊戲之下,由著他兇也兇不了多久,因為誰錯誰賠,賠光了他就出局啦。這裡點到一個關鍵,分權、分責、分利要一體化。權責利脫節,“道德風險”就來了。那是說一個主體的行為,收益歸自己,代價卻多多少少由別人代為承擔。不少現在被稱為“市場經濟”的體制,內藏的道德風險不小,這是市場經濟也時不時要改的原因。不過整體而論,叫市場經濟的,比高度權力集中的計劃經濟,權責利之間的結合還是緊密得多。按科斯定下來的傳統,經濟體制的實質區分,要以權利界定為基礎,權利劃的不一樣,“市場”也不一樣就是了。權責利緊咬在一起的體制,不難保證決策不出錯。退而求其次,追求的是在不斷出錯的條件下,出錯小、糾錯快。分權體制靠利害給人上課,靠競爭逼人聰明,在這樣一個市場過程裡,對付發散的資訊流,讓人們抓捕趨利避害的機會。歸攏起來,要處理“發散的資訊”——這是阿爾欽定義產權時的用語,意思是不斷髮生的、更新的、多變化的、事先看怎麼也不確定的資訊——分權體制有明顯的優越性。在一個發散的資訊流裡,神仙也出錯,因此實際上可以比賽的,是人們選什麼樣的體制,才能不出大錯,也不讓錯誤長久糾纏人類。經驗和邏輯都證明,分權、分責又分利的分權體制,比較的優點就是一不出大錯,二用利害相逼的學習機制及時糾錯。拜改革開放的實踐之福,以上的文字早已沒有任何驚世駭俗的成分。今天的問題是,這一套是不是可以普遍起作用,還要不要留些例外,打點折扣?具體到本專欄關注的問題,就是在城市化程序裡,目前我們這個“半拉子”的土地市場,還要不要、能不能向一個分權、分責又分利的完整意義上的土地市場邁進?這是說,一般要向個別推進。個人的看法,從資源配置的一般道理推向具體,土地現象值得一選。不是那麼複雜,因為誰都見過土地,不似衍生產品,從沒見過的真要理解不容易。土地又不太簡單,至少工業化、城市化下的土地,早失去了傳統農業時代的單純。土地問題的挑戰,在於觀念的迷霧重重。那應該是另一種霾吧,有時候濃到讓真實的土地都看不見了。考慮到這些,決定在進一步討論城市化下的土地制度與政策之前,寫幾篇對論不對人的辯書,把相關的道理,認真地辯一辯。也是講過的意見,改革要對付的既得利益,其實並沒有說的那麼可怕。只要改出了新的既得利益,就不難“對沖”原有的。但是,裹在大詞裡的、迷霧重重的既得利益,可以在很長的時間裡讓人們下不了改革的決心。君子之風盛行,動口不動手,“半拉子”改革工程就被固化了。是為難,也是動手清理觀念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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