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a大古月

    中國有句古話叫生恩不如養恩大。生恩,顧名思義,就是給了你骨血生命的恩情,而養恩字面意思就是養育的恩情,但這一個養育,包括了多少的付出?

    我的孩子現在雖然只有四歲,但是這四年的付出已經遠遠超過了懷胎和分娩的付出。

    孩子嬰兒時期,父母哺育照看的恩情,兒童時期,父母陪伴教育的恩情,還有面對孩子叛逆時期的各種問題時的無奈和操心,知識上的教育及人格的培養,在整個養育過程中,哪雙父母不是傾注了無數的感情和金錢?

    再從孩子方面看,懷胎十月雖辛苦,但是孩子出生以後,還沒有記憶,對生母生父基本上沒有感情,孩子對父母的感情都是在養育過程中一點點培養起來的,十幾年的朝夕相處,但凡是真心對孩子的家庭,感情都很好。

    綜上,我認為養恩大於生恩。

  • 2 # 騎著毛驢追飛機9527

    養恩大於生恩。因為生育一個生命父母大都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完成的,孕育時間相對養育比較短付出也不是很大,養育則是明知有一個漫長的過程還要付出大量時間、金錢……的情況下養育一個跟自己沒血緣關係的人,可能還要冒著養大白養的危險,想想這是何等的偉大啊

  • 3 # 廣州文案策劃

    題主提出兩種恩情孰重孰輕的問題,筆者認為,二者不可同日而語,兩者之間沒有可比性。

    人的生命源於出生的事實,這個事實是由生母完成的;出生之後,有些孩子因為種種原因,是由養母撫養長大的。生母撫養長大和養母撫養長大,客觀上看,二者沒有什麼區別;但生母撫養自己的親生兒女,中間包含著血緣關係,是一種血濃於水的天然感情;養母撫養收養的孩子長大成人,養母與孩子之間沒有血緣關係,天然的感性那一層沒有了,養母要克服內心的女性天然排斥他人子女的那一層心理障礙,做到視如己出。這對一個成年女性來說,也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特別是養母自己也生育有孩子。

    只有心胸比較寬廣、善良的女性,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養母。否則,即使收養了孩子,一般也不可能給孩子比較好的生活環境,收養的孩子也不可能健康成長。

    這是從生母養母的角度來說。

    從被撫養長大的子女角度來看,生母把自己撫養長大,裡面包含著天然的母性撫養成分,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生物行為;養母撫養自己長大成人,裡面包含更多的,是一種人間大愛,是建立在理性認識基礎上的後天產生的情感。

    假如有兩個雙胞胎被分開撫養,一個由生母撫養,另一個由養母撫養,兩個孩子的生活條件相同,相對來說,養母為此付出的心血要更多一些。

    生母撫養和養母撫養,二者不好作比較。作為成年子女,無論是由生母撫養長大還是由養母撫養長大,都應當記住,養育之恩比海深!在母親年邁體衰的時候,都要記得感恩回報。

  • 4 # 妍兮物語

    我覺得養母的恩情更重吧。

    既然提出“生母的恩情重,還是養母的恩情重”這樣的問題,那必然是有生母,也有養母的了。

    生母固然有恩情,沒有沒有她,你是無法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可是生而不養,帶到這個世界的意義便也不存在了。

    一個人從小到大,能夠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長大,是一件很幸運、很可貴的事情。在年弱時期,離不開父母親的悉心呵護與照料。

    若沒有父母親免你飢,免你寒,你如何長大?

    若沒有父母親教育你,養育你,你如何成人?

    若沒有父母親牽掛你,善待你,你如何在生母與養母間徘徊?

    生母需感念,養母更不該忘懷。

  • 5 # 男悅華衫

    我還是堅持認為沒有前提的問題討論起來很費勁,生恩大嗎?大!沒有生母給你的生命,你連思考這個問題的機會都沒有。但僅僅是“生”,能說有多大恩嗎?隨著中國經濟發展,現在遺棄嬰兒的事情已經比以前少了很多,但也時有發生,生下來以後不管基於什麼原因而遺棄嬰兒,都是不人道的,都是違反人權和傳統道德的,這種“生”還是恩嗎?“養恩”大嗎?大!冬天怕你冷,夏天怕你熱,白天怕你沒吃飽,晚上怕你睡不好,辛辛苦苦幾十年,養大了孩子,還要擔心Ta的婚姻後代,這種數十年如一日的恩情,是任何東西都不能比的,也是人類社會發展至今的基石之一,但是我們這周圍也不乏虐待兒童的例子,前不久的攝像頭偷拍父母打孩子的事情還歷歷在目,這種“養恩“,能說偉大?“生”“養”誰大誰小見仁見智,“生而不養,養而不育”都不能一概稱為“恩”,只能說那是動物原始本能。

  • 6 # 黃金時代當家

    一、法律規定的【生母】是指:【婚生母親】、【非婚生母】兩種法律身份。其中:

    (一)領《結婚證》後生育【婚生子女】的【母親】,統稱【婚生母親】。現實社會中有兩種情形:

    1、未婚先孕,領《結婚證》後帶仔拜堂,未入洞房先到醫院生育的子女。

    2、循規蹈距,領《結婚證》後,舉行婚禮,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高堂,入洞房夫妻對拜合庖酒禮成,共渡花燭夜;三朝回門證“花紅”。百日孕上身斷月事,十月懷胎方長成,瓜熟蒂落到醫院生育的子女。

    (二)未婚先懷孕,【非婚生子女】前不領《結婚證》,統稱【非婚生母】。現實社會中有兩種情形:

    1、【非婚生子女】出生後,父母補領《結婚證》做【遮羞布】,共同轉正【婚生母親】和【婚生子女】,共同隱瞞【非婚生子女】歷史。

    2、【非婚生子女】出生後,雙方感情破裂解除同居關係,統稱【非婚生母】,終生無法恢復名譽。

    二、法律規定【繼母】轉正為【養母】,養母代行使【婚生母親】或【非婚生母】的權利和義務。社會發展現實有三種法律特色:

    (一)【生母】和【繼母】才同時並存,生為上,生優先。首先由【生母】履行出資撫育【生子女】的義務;【繼母】不用出資,只需幫助帶【繼子女】。

    (二)有【養母】無【生母】。【生母】耍無賴拒絕支付小孩撫養費,就是【生母】自願退位;【繼母】出資撫養【繼子女】,【養母】法律身份自然成立。

    (三)【養母】代任【生母】的法律規定和社會客觀事實:

    1、【繼母】和【生父】已領《結婚證》成為夫妻,小孩隨【生父】生活同時也是同【繼母】生活,才能成立【繼母】和【繼子女】關係。

    2、【繼母】按時按月付清【繼子女】的相識至獨立生活能力日的撫養費,【繼母】轉【養母】成立。

    3、【婚生母親】自動退位的,【養母】代行使【非婚生母】法律身份。【非婚生母】自動退位的,【養母】代行使【婚生母親】法律身份。就是指:【DNA血緣生母】只有一個,但【DNA血緣生母】把小孩賣掉、丟掉,不出錢撫養小孩的,小孩由他人代任【生母】。

    三、綜上事實和法律分析:

    【養母】大於【血緣生母】!

  • 7 # 窮則思變8271

    這要分析情況,有極個別父母將生下的小孩直接丟掉,丟在垃圾桶或廁所,被養母發現帶大,生母有何恩情?如果重男輕女或家庭困難所迫,將小孩出生曰期寫上或留下紀念物品,偷偷送到別人家門囗,被養母帶大,也不能說生母恩情大,從小病痛,讀書成長全是養母,個人認為養母恩情大過生母!

  • 8 # 劉坤忠120

    血濃於水,當然是生母恩情大。不管是兒女多少,條件好壞,母親都會精心地把你哺養成人。扶你學走路,教你學說話,送你去上學,母親都想把兒女培養成有用人才,操碎了心,累彎了腰,愁白了頭,無怨無悔,兒女與母親的親情是分割不開的。遺棄兒女的事必境太少,有些未婚先孕,有些條件太差實難養活,現在離婚率太高,男女只徒自己輕鬆嫌兒女是麻煩兩個都不想要,喪失人倫道德,想把兒女送人,遺棄。收養兒女的父母恩同再造,母親視同兒女為已出,細心呵護,痛愛有加。也會給你最好的教育,使遺棄的你掉進保育箱裡,茁壯成長,使你的心靈得到安慰敞亮。這也是老有所倚,道德規範,這樣的母親同樣值得親切敬重,最好是不知道是養母的為好,大多數人親情恩情並重。動物知道反哺待嗷,人要知道知恩圖報。

  • 9 # 滾滾洪流874

    生不如養,養育之思經年累月,的長期哺育過程,操心操肺日盼夜盼。難分難捨擔飢怕冷,含辛茹苦把他撫養成人。所以收養的應更加孝順父母,沒有他們你們如棄,荒野貓狗,死無葬身之地滋養蚊蠅,自古養為大。

  • 10 # 雪花清岡

    生你的母親和養你的母親,哪個最偉大?那得看實行動,它僅僅是不負責任的生日,你不養你,沒有生你的母親,但卻把你撫養成人,我覺得養母的恩情最大深,有時候是很無奈的,有了你,沒辦法出於無奈,只好把你生下來,他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所以說養母的恩情最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騎山地車能鍛鍊身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