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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讀書的鬍子老倌

    離異家庭孩子的親情離異

    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愛情觀和婚姻觀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而高離婚率的背後,是離異家庭孩子的生活親情問題也不同於以往。有的仍是親如一家,有的半將就,有的完全成了陌生人。

    離婚率被人關注,離婚後的兩人生活被關注,那離異家庭中的孩子們也應當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

    一、離異家庭的孩子是被家庭拋棄的那個可憐的存在

    老家本族的一個叔叔外出打工,當時他自己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幾年後帶回了一個懷了孕的女人,後來,原先的嬸子也乾脆地和他離了婚。這個叔叔和那個女人走了。原來的一兒一女由嬸子和她婆婆帶大,其辛苦可想而知,但那個叔叔即使偶爾回來看老人,兩個孩子也是躲著他,即使躲不開了,也不會和這位叔叔上桌吃飯,更不會正眼看這位叔叔。

    去年,婆婆和嬸子都因為身體原因前後腳離開了人世,人間,只留下了兩個孩子,好在大的已經十八歲,外出打工了,小的也已經輟學,一個未成年的孩子自己在家務農。兩兄妹相互依存,艱難地活著,但他們對於外人的不信任卻也是那樣的明顯,他們拒絕一切的援助和村裡親戚鄰居的幫助。而那位叔叔只是在老人葬禮時出現過,後來就再沒有回來了。

    離異家庭人人都說最苦的是孩子,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很多離異家庭的孩子和父母最終走向了陌路,你們給了我們生命卻最終拋棄了我們,既然這樣,何必生我們呢?正是這樣,家中家庭中的孩子長大了,嚴重缺乏安全感,即使自己成家了,也會因為這而走向離婚,最終走向不願面對的生活,成為自己討厭的人。

    二、離婚的是你們,當我們仍然是兄弟姐妹

    無論原生家庭如何,人是情感的動物,血緣是一個神奇的東西,我們出生在一個家庭,成長於天涯海角,但於某一天相聚,原來,我們仍是世界上最親的人。

    一位同事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他隨著父親去了四川后媽家,弟弟隨著母親遠嫁福建。因為離開時兩人已經上學,那個年代有信件,於是,遠離了千里的兩個孩子會定期互相用信件聯絡。後來,父親因病去世,母親也因為操勞過世,兩場葬禮,兩個孩子一個到四川,一個到福建,但兩兄弟卻沒有絲毫的陌生感,葬禮後,同事帶著後媽回到了家鄉工作,弟弟回到了福建,那個新家庭還有兩個妹妹在上學。

    但到長假,同事會帶著後媽去福建弟弟,弟弟也會在兩個妹妹放假時帶她們去哥哥家居住一段時間。兩兄弟雖然生活在離異的家庭,但兄弟仍然是兄弟。弟弟在母親的葬禮上哭說他在這世上沒有爹媽了,同事告訴他,他還有一個哥哥。

    離婚的是父母,但兄弟姐妹卻是一輩子的,這不是距離可以阻斷,血緣將他們牢牢地綁在了一起。

    三、原生家庭不敵收養家庭

    在農村重男輕女在我們小的時候,十分嚴重,很多家庭拼命生就是想要一個兒子。一個遠房表親家前三胎都是女兒,大女兒留在家裡自己養育,畢竟是頭胎。二女兒一咬牙送到了我們這個城市一家不能生育的家庭,三女兒生下後只在家裡呆了一天就被送到了老家一個專門扔小孩的地方自生自滅了。第四胎,終於生了個兒子。一切看似沒什麼。

    終於,二女兒在這個親戚家老人去世的時候回來參加葬禮,但對自己的親生父母和那個親姐姐,有的只是禮儀上的禮貌,只有客氣。她的養父母也會在這邊有事時過來做客,但二女兒眼中的父母就是養父母,養父母對她很好,讓她有了好的教育,有了好的工作,但,生我者棄我,養我者寵我,你說我的心在哪裡?

    終於,在大女兒結婚時,小弟弟專門去接二女兒,希望她參加大姐的婚禮,但二女兒拒絕了。從此,兩個家庭她選擇了只照顧養父母。心中的怨恨早先在她知道自己是被送走的時候就已經生根,而收養家庭的溫暖那才是她的家。

    你們生育了我,但收養我的家庭都養育了我。我不是風中的蒲公英,隨風去了就不再回來,我熱愛我去了後成長的那片土地。

    四、父母離婚了,我們不再是兄弟姐妹了

    曾經的一位助理,兄弟姐妹總共四個,但十分奇怪的是四人中,她只有一個親妹妹,而這個妹妹後來跟了父親到新家生活,她隨著母親到了後爸家,再後來,父親那邊新添了一個弟弟,母親這邊也生了一個弟弟,但在這個助理眼裡,親妹妹也不再聯絡了,但是對母親後來生的那個弟弟照顧有加,她曾經告訴我,她對這個弟弟好,因為現在她可以回的家也就是這個新家庭了,所以她才會對這個弟弟好。

    父母離婚了,有了新的家庭,我們曾經是親生姐妹,但我可以回去的家是現在的家,雖然那裡有個父(母)親不是親的,但那是我唯一可以回去的地方。我照顧新的弟妹,不是因為我有愛心,而是,我必須生存。

    以上遇到的離異家庭孩子還都沒有成家,而成家後的親人的陌生感更是現實,人是現實的,一切源於經濟利益來構建,有錢一切都好說,沒有錢,情算什麼?何況,自從分開後,我們的世界早已不同,不在一個世界我們何必非往一個圈子裡去湊呢?

    一別兩安各自歡,同盤花蘚遠天涯!

  • 2 # 海藍藍999

    聽了你的描述,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5歲父母離婚跟了父親,弟弟跟了母親。母親從沒有看過你。7歲父親把你送人當養女,18歲養母也去世,參加工作後,母親知道了,叫你負擔弟弟的高中學費,至到弟弟參加工作前學費幾乎全是你承擔。

    從這看出,你是一個非常善良有愛心的女孩,父母離異後,女孩跟了父親,那時你剛剛5歲,母親怎麼捨得把5歲女孩留給父親撫養,他還整天喝酒,對家裡沒有責任感。7歲時又把你轉手叫別人撫養,真的無語了,她是你親生的女兒,怎麼捨得送給別人?不想養當時離婚別要啊!孩子是東西嗎?說不要就轉手給人?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父親!是一個不稱職的父親!是一個沒有愛心的父親!心叫狗吃了的父親!

    那母親呢,女兒身上流著你的血液,怎麼把一個5歲女兒留給前夫後不管不顧?不去看看嗎?不買點好吃的給孩子送去嗎?孩子幼小的心靈上不天天想念媽媽嗎?

    你懷著一顆善良的心去尋找母愛,尋找親情。供弟弟上學,念高中到參加工作前,費用幾乎全部你付出,媽媽應該高興,弟弟應該感恩姐姐。

    可天有不測風雲,姐姐也有邁不過的坎。結婚生子後離異無路可走,到母親和弟弟身邊生話。沒有了工作,生活困難重重。弟弟不是報恩,卻經常耍酒風,媽媽也處處挑剔。

    被逼無奈另去租房,手中沒錢寸步難行,沒人看望,沒親人幫助。靠自己的力量,不懈努力,生話又有了新的希望,又過上了好日子。

    都說“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這是親生母親和弟弟,姐姐在你無力支付學費時,寧肯自己節省,供你上學,姐姐有難時把姐姐趕走。在身無分文時,姐姐帶著孩子怎麼生活,二年不聞不問,聽說現在生活好了,又開始聯絡了,這樣的媽媽和弟弟不要也罷,只顧自己,自私自利!心裡沒有裝著別人,連親骨肉都不裝,這還是大寫的人嗎?

    閨女:人生中遇到這樣的親人也非常無奈,過自己的小日子吧,努力奮鬥好好工作,把自己家庭經營好。把孩子教育好,把善良和愛心傳承給孩子!弟弟叫他自食其力,自己成長!媽媽再對不起你,等她老了,你也要贍養她。到那時,她不知會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啊!

  • 3 # 夕陽紅94978

    這還是親人嗎?不是,你的母親和弟弟只懂得索取。你過的不好,只會落井下石,不會抻出緩手。現在看你過好了,又來聯絡,只是為了進一步索取。希望你能夠清楚,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好!

  • 4 # qdlt

    從小就分開生活,感情不深,況且你也為他們做出過貢獻,如此薄情寡義的親人還是忘了吧,迴歸你曾經的孤女生活,照顧好孩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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